戶口本上的家庭成員是否可以享受村裡的一切分配?

吳獻海2


戶口本上的家庭成員是否可享受村裡的一切分配?這個問題說明白一點,應該叫農村集體股權分配。是否享有股權分配?原則上是以戶口本上的成員名單作依據,辦理股權證書,享受股權分配的人叫股權持有人,股權持有人在股權證書中有明確登記。不同地方分配方案不一定相同,我們村2018年剛剛辦理股權證書,具體分配方案歸納如下:


  1. 本村現有實際居住人口均享有股權分配權
  2. 戶口在本村,或者遷移出本村,嫁出去的女孩不享有分配權。本村嫁在本村有分配權。
  3. 結婚新進媳婦和新生小孩享有分配權
  4. 戶口遷移到城市,實際在本村居住居民享有分配權。
  5. 去世人口沒有分配權。
  6. 流動人口沒有分配權。

從我們村分配情況看,各地區各村分配方案應該是有區別的,我們村戶口冊上有名字,嫁出去戶口還在本村的,沒有分配權,我老婆和孩子戶口都上在農村,沒有分配權,我老婆的哥弟的老婆戶口沒在本村,享有分配權,分配方案是由村集體委員會討論決定的,所以每個村的分配方案有可能不同。


農人阿洪


戶口本上的家庭戶成員,是否可以享受村裡的一切分配?

所謂的戶口薄,是當地公安戶籍部門對當地村民,進行登記造冊之後,經過當地公安機關反覆核實審核之後,對村民以戶主為單位造冊,發放的一種戶口薄,戶口薄上的家庭人員,因為上學,入伍,購買城市商品房,工作調動,出生,死亡,都必須要持戶口簿,村委會證明材料去當地縣級以上公安部門辦理手續,戶口簿只能證明你的所在戶籍居住地,並不與其它的社會福利掛鉤,如果你想要享受村裡的一切分配,有可能也戶口簿的人也應該擔負起村上的分配義務。

例如說,你們村集體辦一個農業合作社,你一不進行投資,二不拿承包土地去入股,三不出人工上班,村集體又憑什麼給你家戶口簿上的所有人員分紅呢?

再說農村合作社是一個贏利與虧損並存,自負盈虧的營利性經濟組織,有付出才會有所收穫的。

我再打一個比方,就拿我們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來說,每年你戶口簿上的每一個人都必須要按實名制繳納年費,才能夠有權力參與新農合報銷,才能夠享受到新農合年終返回福利資金呀,如果你家庭人員不參保,不按時繳納新農合年費,那你家人住院就不能進行醫藥報銷了。



所以,七星老農個人認為,戶口簿只能夠證明你所在農村的戶籍,並不能與你村集體的一切分配掛鉤,分配只能與投資掛鉤,大家認為呢?歡迎大家都來補充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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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老農


戶口本上的家庭成員是否可以享受村裡的一切分配?

按理說,村民都應該享受村集體的待遇,但是在實踐中,由於受條件的限制,就不能完全做到人人平均享受。

比如說。當初分配承包地的時候,國家規定三十年不變。分地時只能以當時人口分配,那麼三十年會有很大的人口變化,怎麼辦?就約定了減人不減地 增人不增地的原則,來保持平衡。那麼,後來娶得媳婦和生的孩子就沒有分地,不過這個家庭原來的承包地是屬於全家人的,是全家耕種經營的。同樣,家庭成員去世的,承包地也不收回,繼續由其他家庭成員耕種經營。

另外,對於村集體分錢,也不一定人人都有。也要看分的什麼錢?分紅,或者徵地補償款人員安置費等,一般都是確定在某一個時間點之前的在冊村民享受,之後新進來的就不能享受。

再者,由於農村的傳統家庭觀念束縛,也加上村規民約的限制,實踐中男女平等是沒有做到的,比如女子出嫁到外村的必須遷出戶口,不許女婿遷進戶口,女子成年不能分戶不能申請宅基地,女兒無權分孃家財產等。村民們覺得男女平等不重要,女子就是婆家的人是婆家的附屬,沒有獨立權利。村民們看重的是戶與戶之間的平等,誰家都這麼對待,家家都會死人都會娶媳婦都會嫁閨女,沒什麼好抱怨的。在這個方面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法律也不能解決所有事情,觀念的進步才是最重要的。





划著一根火柴


這個不可否認。戶口本本身就是合法的身份證明和一切權力義務的依據。但是這中間有很多細節會區別對待。比如某些地區有拆遷的可能,結了婚的姑娘戶口不遷走,並且所生子女或男方已有子女原則上戶口自然隨母,或男性或離婚或女方傷亡後再婚,女方已有子女隨母婚迀落戶男方,都是事實上的戶口存在,如果村裡以後有分紅或福利自然享受。有些是有年限區分的,比如村裡規定某年某月之前戶口在本村的享受完全福利,之後或有或沒有或比例分紅都有細節規定。具體到農村實際情況,人情濃厚沾親帶故,很多都可分得。但義務同樣得完成。


原應平


正常情況下,只要在戶口本上的應該都有土地,但是,國家保持土地承包30年不變,可能就出現了家裡添人口了卻沒有土地分的狀況,同樣,減少人口也不會出現減少你土地的現象。

有些家庭,女兒出嫁了,戶口沒有遷走,在民間,村民們都會以為你一旦出嫁就不在是這個村的村民了,這裡只是你的孃家,一些福利就會消失,如果分的多的話你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嫁進來的媳婦,就是戶口不在本村,村民們也會認可你是這本村村民,會正常給與福利,但是在法律上卻不是本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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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項目365


我認為應該有,外出的打妹和出嫁的女人不移動戶口是有原因的,她們在外面吃了不少苦她為了自己的親人能過上安寧的日子在外面硬挺著硬拼更不會回家也不服輸。有的她們嫁的男人跟本就靠不住實在沒辦法回來投奔



淘客714


應該按戶口本上分配,出嫁的女兒戶口沒遷出去,應該參加分配,因為她戶口在這邊,她也在婆家分不到呀?也只享受一次呀?


姐妹在農村YD


現實很多村子是不行的,我們這有好幾家家的閨女出嫁了,戶口沒遷走,分地就沒有,也是村裡集體討論的不給地,那幾家去鎮上找鎮長,最後也沒給


山東鄉土鄉音


現在國家農業部長都把土地承包延長到2057年了,宅基地都不再批了,死人有地活人沒地。農業部長說了,讓這些沒有宅基地土地的農民全部進城就業,打工!我們這些普通老百姓再研究這些已經沒有意義了,安心的做個沒有宅基地沒有土地的農民吧!


雪月獨狼


只要是村民委員會集體所得。村裡想分發農戶,我認為戶口簿上的所有村民都是應該享受的,這是最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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