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班主任,為了阻止學生早戀被學生叫人打,可以開除該學生嗎?

愛--雨天


開除就行了嗎?!

①老師的做法正能量滿滿!

②對學生滿十四歲者,要依法追究其責任,若老師的傷勢輕,學生家長要承擔醫藥費。若老師的傷勢嚴重,不僅要其刑事責任,還要附帶民事責任!若不嚴懲,不足以教育本人,弘揚社會正能量,彰顯社會主義法律的威嚴!

③對這個問題的處理,要具體情況具體對待,學生是主犯,是糾集者,但其沒有具體實施危害嚴重行為,而打者,具體實施了危害老師的嚴重行為,應嚴懲不貸!

當然,相信執法部門會秉公處理,依法行事。

④這樣的學生開除是肯定的,並且要除去其學籍,任何學校不能收取。

⑤對老師要休假,讓其心理創傷得以療養。

這是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誰還有什麼不問想法,請分享。謝謝。


屈桂峰老師


這個問題,我也就不廢話了,直接說解決方法吧。

學生叫人打老師,簡直荒唐。但是該學生是初三,理論上是不好開除的。個人建議,去學校政教處給他記處分,並放入學生檔案,不允許撤銷。;同時停課反省,時間不要太短,家長叫不叫已經無所謂了,這種學生,一般家裡也都是一路貨色,然後慢慢磨,反正還有2個月都拜拜了,他在學校裡只要不搞原則性錯誤,就睜隻眼閉隻眼。你也不要覺得自己輸了,這種學生,以後到了社會上,肯定要挨幾頓打。


鞥風瀟瀟兮易水寒


必須開除 就因為對這樣的學生太手軟 才導致校園風氣不正 學生橫行霸道 犧牲一個總比影響全體強


使命召喚105448361


要放在十年前,那是沒有問題的!現在可就不行!即使學生把你殺了,也不能開除!因為按年齡算下來,人家才十四歲,屬於未成年人,而且是義務教育!最多是批評教育!作為老師,教書育人前提是保證自己安全!所以學生做什麼出格的事情,最好還是言傳身教,好言相勸!兩者都無效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在現行的法律框架下,只要保證學生身體,心理安全了,其他的都不算是事!


全在這裡


不可以啊,因為義務教育,學生即使有錯,學校沒有剝奪他受教育的權利。這就是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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