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作家們的寫作習慣

大作家们的写作习惯

易卜生為了觀察市民生活,年老的時候,還常常坐到咖啡店裡,假裝拿著報紙看新聞,暗地卻偷偷注意各種顧客的相貌、動作,傾聽他們的談話。

喜劇大師莫里哀在臺上滑稽多智的演員,但離開舞臺卻不大言語;

他的袖筒裡經常藏著一個筆記本,到商店裡常待在一旁一言不發,只留心偷聽買東西的人們談論的話題,將它們私下記錄起來。

因為這個癖好,朋友們給他取了一個綽號:“靜觀人”。

蘇聯作家阿·托爾斯泰寫作時,喜歡在寫字桌的一角擺上一面鏡子,為的是便於隨時從鏡子中觀察自己臉上的表情,像不像筆下人物的表情。

福樓拜在創作名著《包法利夫人》時,被自己塑造的人物所感動。

當描寫愛瑪·包法利服毒時,他口裡彷彿有了砒霜的氣味,一連兩次消化不良,所吃的飯全吐出了嘴。

大仲馬自稱寫得最好的作品要算《三個火槍手》。有一次,一個朋友看見伏案寫作的大仲馬淚痕斑斑,大吃一驚,大仲馬情不自禁地說:

“啊,我的朋友!我剛把波爾朵斯殺了……你不知道,我是多麼喜歡他!”原來,大仲馬是為主人公波爾朵斯的死大動感情。

法國作家雨果常常叫僕人把他的衣服偷去,這樣他就不能夠外出,只好呆在家裡繼續寫作。

英國作家司各特寫作時常故意把鄰居的一大群孩子請到書房裡玩耍,並要求他們高聲談笑。他向迷惑不解的朋友解釋說:

“我們這個社會本來就是吵吵鬧鬧的,要是我寫作時一片寂靜,那倒正是一種‘失真’哩。”

美國作家傑克·倫敦,對小紙條懷著特殊感情,他的房間是一個小紙條的世界。窗帝上、衣架上、櫃櫥上、床頭上、鏡子上、牆壁上到處都貼著形形色色的小紙條。

作家本人就生活在這樣一個世界中——睡覺前,他默唸著貼在床頭的紙條,早晨醒來,他一邊穿衣,一邊讀著牆壁上的紙條,刮臉時,他讀貼在鏡子上的紙條,房內踱步,他可以隨便讀貼在各種什物上的紙條。

外出時,他可以伸手從口袋裡掏出紙條。在他的一生中,究竟寫下了多少紙條,恐怕連作家本人也無可奉告。

法國18世紀的作家雷蒂夫(1734—1806)一生寫了120部作品,大部分作品來源於他對女性的腳的鑑賞。

他時常穿一件襤褸的短披風,帶著大沿帽,整夜在大街上徘徊,尋覓小說素材,

只要望見一隻穿著合適的鞋的漂亮女性的腳,他就會墮入情網,並找到寫作的靈感。因為這個原因,他被文學史家歸劃為****作家。

晚年,雷蒂夫又改變了他的寫作習慣,他開始有計劃地在花園的牆壁、陽臺的石頭欄杆、河岸邊的護牆、特別是聖路易島的護牆上鐫刻他生活中重大事件發生的日期以及他對事件的感受。

起初,他是用鑰匙在石頭上鐫刻他的記事銘文,後來換上了特製的鐵錐。

每過1年,雷蒂夫都要去看看他那些作品,親吻它們,如發現銘文已被風雨侵蝕,他便再刻一遍。

巴爾扎克寫作時總要大量飲食咖啡。他喝咖啡既不加牛奶,也不加糖,他曾不無得意地說:“我將死於3萬杯咖啡。”

此話被他不幸言中,慢性咖啡中毒是他的死因之一。有學者估計,他一生中喝過至少5萬杯咖啡。

列夫·托爾斯泰只是在早晨寫作,他認為在早晨才能使人保持一種清醒的批判精神,而在夜間會寫出大量胡說八道的廢話;

在寫作環境上則是隨遇而安,縱使置身於炮火連天的戰場,他也能專心寫作。

法國作家福樓拜則是白天休息,夜裡通宵寫作。他書房裡那盞綠罩的燈徹夜通明,他的窗口也就成為塞納河上船伕的航標。

美國作家馬克·吐溫為了求得一個安靜的寫作環境,經常帶足乾糧和水,駕一葉扁舟,泛舟海上,在這樣的情況下,他寫作起來得心應手,進展甚快。

丹麥作家安徒生則喜歡在幽靜的森林裡構思他的童話,一進入森林王國,作家的藝術想象力就格外活躍。

美國劇作家柯漢則喜歡在列車上創作,他包下一間普爾門特別列車上的客廳,在火車不停的行駛中奮筆疾書,直到他把要寫的作品寫完為止。

通常,一個夜晚,他能寫出140頁原稿。

挪威劇作家易卜生,認為瑞典劇作家斯特林堡是他的對頭,所以他總要把斯特林堡的像放在他的寫字檯上,與他相對,才能寫出好的劇本。

法國作家羅曼·羅蘭寫作時,也總是在案頭放一面鏡子,時刻觀察自己的面部表情,藉此刻畫作品中的人物形象。

法國作家拉辛習慣於邊走邊思索,有時在庭院裡發瘋似的來回走上幾百遍,反覆琢磨推敲。

美國當代女詩人艾米·克蘭皮特無論是在寧靜的海濱或喧囂的鬧市,乃至於奔馳的列車上,她總喜歡久久盯著窗戶玻璃,

據她說,玻璃會產生一種特殊的反射效應,只要盯上一會兒,便會才思如湧。

法國作家司湯達,為使文筆聲調鏗鏘,每天早上都要讀兩三頁民法。

德國作家席勒的書桌抽屜裡,總擱著一些爛蘋果,當他一時找不出合適的詞語時,就打開抽屜,吸上幾口爛蘋裡氣味,然後在瀰漫著濃濃的爛蘋果氣味的房間裡繼續寫作。

他的名作《陰謀與愛情》《華倫斯坦》三部曲等都是在散發著這種怪味的房間裡寫成的。

法國作家大仲馬認為,詩要寫在黃紙上,小說要寫在藍紙上,散文要寫在玫瑰色紙上,否則就無法下筆。

美國作家吉卜林

堅持用中國的墨汁寫作,他說他最討厭用藍墨水。

美國作家愛倫·坡總要把自己心愛的貓放在肩頭,然後才開始創作。

美國作家海明威、英國詩人沃爾夫、意識流小說家伍爾夫都習慣於站著寫作。

海明威說:“我站著寫,而且用一隻腳站著。我採取這種資勢,使我處於一種緊張狀態,迫使我儘可能簡短地表達我的思想。”

與他們相反的是,馬克·吐溫和英國的史蒂文森則喜歡臥著寫作。

其它如美國政治家兼作家富蘭克林、法國劇作家羅斯唐則情願泡在浴缸裡寫作。

有位當代美國作家有如下一段自白:“我在寫作時先將浴缸注滿熱水,再往水中撒一些起泡澡粉,在浴缸沿上橫擱一塊松木飯,放上紙筆才開始寫作小說。

我在浴缸裡一泡便是幾個小時,熱騰騰的洗澡水使我體重減輕,感到身輕如燕,飄然欲仙,

當自己的體溫上升到熱水的溫度時,我的文學思維掙脫了羈絆,自由自在地飛翔起來了。”

寫作平臺正在升級, 寫作訓練營正在進行中,詳情閱讀原文/關注公號 唐糖小君寫作課 掌控平臺新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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