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寄宿制學校晚自習補貼被界定為違規,到底上還是不上?

雲中白鶴06


晚自習補貼被界定為違規?什麼時候有此奇葩條文規定?

2009年和2015年國家教育部聯合國家財政部下發的有關教師績效工資發放的文件中,都有一條是這麼說的:自習補貼應該列入學校辦公經費開支,不得納入績效工資中發放。由此可見,自習補貼這個開支項目是有明文規定的,怎麼說被界定為違規?

教師的工資待遇是參照公務員的標準來發放的,公務員晚上上班是屬正常工作時間還是加班時間?如果屬於加班,那麼教師上晚自習是不是應該按照勞動法給予相應的補貼?

如果說發放晚自習補貼違規,那麼不發放補貼則是違法——違反了勞動法。所以,要麼就別要求學校上晚自習,要麼就發放晚自習補貼。




趣看教育


這種問題我感覺有點蠢。我說個簡單點的道理吧。

首先,現在的工作制為八小時工作制,超出每天八小時的都算加班,教師也不例外。

其次,寄宿生,這個詞你要搞明白,是讓你住在學校,這叫宿,放學了你在宿舍,依然有舍管阿姨來管理,這跟教師是沒關係的。至於為什麼晚上要安排晚自修,完全是為了提高學生的成績,換句話說,這個課程本來是可以不安排的。

從以上兩點來看就明瞭了,晚自習屬於學校統一安排的課外服務,不在教師的正常工作範圍之內,所以自然要給補貼。同時,需要注意的是,學校並未向寄宿生收取費用,教師的補貼都是學校財政出的。


語文老師28


“農村寄宿制學校晚自習補貼被界定為違規”一事,小徐老師翻遍了大大小小的教育文件,近期的文件中並沒有發現將農村寄宿制學校晚自習及晚自習補貼界定為違規的文件,所以,對農村寄宿制學校晚自習補貼被界定為違規,到底上還是不上的問題,首先要剖析一下農村寄宿制學校晚自習補貼該不該發,上晚自習或老師取得自習補貼到底違不違規這個問題。小徐老師分析如下:

一、農村寄宿制學校是時代發展的產物,是適應農村教育的必然選擇,目前,我地的寄宿制公立中學高達98%以上,解決了“合鄉並點”以來,學生離家遠,上下學不安全、家長接送難的問題,深受農民群眾的歡迎。而在這一形勢下,晚自習就應運而生,而老師們的工作量也由白天的11小時,又加上了晚上的4小時,再加巡夜值班的時間等。

本著,我國“按勞分配”的多勞多得的分配製度來看,這部分憑空多出來的工作時間,理由給予相應的補貼。

二、學校的合鄉並點是當地政府的行為,不是學校私人營利性行為,而且寄宿制公立義務期間的學校,嚴禁向學習收取少量食宿費以外的任何費用。如此一來,老師上晚自習的補貼絕不可以從學生中收費,因此,教師如果想得到晚自習補貼,就要縣財政另撥款,或者從績效工資中再分配。

也正因為辦寄宿制公立學校是適應時代發展的公益性行為,並不是違規的教育行為,因此給多付出勞動的老師一定的補貼,也是合情,合理,合規的事情。

三、目前多地老師的晚自習補貼是從教師績效工資中分流出一部分超課時補貼來,補貼給上晚自習的老師。但是多地的績效工資本來就是從學校老師們的基本工資中扣除30%後,重新分配的數量,如果老師們多付出的工作量再從績效工資出,說明老師雖然多付出了勞動,但是工資問題並沒有增加,這顯然是不合理的。無法激發老師們的工作積極性。

因此,多地為了調動老師們的工作積極性,促進公平,實行適當增加績效工資總理的辦法,也就是將晚自習補貼納入當地財政預算,保障老師們勞有所得。

例如,2017年廈門《關於寄宿制學校教師發放晚自習津貼的建議的答覆函》中明確提出:

為保障寄宿制學校晚自習的正常進行,適應增加公益二類市屬績效工資總量,用於晚自習教師的補貼。且將這部分增加的績效工資問題納入預算保障,在分配中堅持按勞分配等。

原文件如下圖所示:

總之,教師的晚自習沒有補助是不合情理的,完全從老師們的績效工資出同樣不合理,但是由地方財政另行經費預算的話,上面又沒有相關規定。因此,到現在為止,如何界定農村寄宿制學校老師們的晚自習補貼是否違規一直沒有一個明確的結論。

近幾年,國家要求各地開展“課後服務”,並要求地方,完善經費保障機制,通過“政府購買服務”“財政補貼”等方式 ,對開展課後服務的學校、單位和教師給予適當補助。如下圖所示:

而寄宿學校的晚自習同樣屬於“課後服務”體系,因此同樣應該納入“課後服務”適當補貼的範疇。由此看來,把農村寄宿制學校的晚自習補貼界定為違規是沒有相關政策依據的。而作為寄宿學校適當合理的上好晚自習,是保障學生學習效果,培養學習習慣,保障寄宿制學校學生安全的必然選擇。因此,公立寄宿制學校的晚自習不可能不上,而教師們的晚自習補貼也一定會按“課後服務”的方式來納入合情全理合乎規範相關補貼中來。


指尖教育帝國


農村寄宿制學校晚自習補貼,肯定是違規的!學校額外給老師發的班主任費也是違規的!目前來看,只有學校工會發的過節費是不違規的,也是有嚴格錢數限制的!

我們這裡也上晚自習,而且還有六點二十開始的早讀。有沒有發加班費呢,沒有!一分都沒有!在領導看來這是正常的工作日,所以怎麼要求你都不過分!如果老師們提出意見,那麼就會被認為是沒有師德的表現。

寄宿制學校上晚自習違規嗎?這個還真是不違規的。因為是寄宿制學校,所以學校是允許上晚自習的。也就是說老師們加班可以,但是給你發錢不可以。能上晚自習的學校真的都是良心學校了,老師們都是舍了自己家孩子在學校裡照顧學生!而且一分錢都沒有,純粹是在奉獻!

算一下工作時間吧,如果有早讀又有晚自習的話。早六點半開始上班到晚上八點半,十四個小時,班主任老師要等學生休息後查完寢室才下班,大約到九點半!

題主糾結的是發加班費違規,直接不上晚自習就省事了!老師們也不用這麼累了,學生們也能玩會兒!

既然是寄宿制學校,如果不上晚自習學生去哪裡?任由學生到處玩更容易出安全問題!所以還是上吧,可以讓老師們輪流值班。每週一次,老師們工作量也小了,學生也有人看!更希望國家能夠出臺具體到老師們加班費的規定,不能讓老師們流汗又流淚!


跟我學生物


這是“課後服務後遺症”,也是“霸王條款”!

01 先來看看有關晚自習補貼的依據。

2017年3月,《關於做好中小學生課後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頒佈,對各地開展中小學生課後服務工作提出要求。《意見》指出,中小學課後服務內容是做作業、自主閱讀、體育、娛樂遊戲等,堅決防止將課後服務變相成為集體教學或“補課”,對參與課後服務的學校、單位和教師給予適當補助,嚴禁以課後服務名義亂收費。

上述《意見》有兩個不明確。1、開展服務的學校不夠明確,從服務內容來說,不準成為集體教學,主要內容是作業、閱讀、體育、娛樂,形同自習。哪些學校可以開展課後服務呢?沒有明確規定。2、服務收費也沒有明確。從費用上說,要求對參與課後服務的學校、單位和老師進行適當補助,又不準亂收費。但是收多少才不是亂收費呢?也沒有明確界定。

02 農村寄宿制學校晚自習應不應該納入課後服務範疇?

這一點我想不需要回答,完全應該。大家都知道,寄宿制學校老師工作時間更長,一般每天比走讀學校多三小時以上。城區走讀學生下午多上一節課,收取課後服務費,農村寄宿制學校學生那個時候在做什麼,是放羊嗎?不是,也是在老師的組織下參加活動。另外寄宿制學校晚上都要上晚自習,一般最少兩節課,學生“被服務“的時長更長,理所當然應該納入服務範圍。

農村老師是“後孃養的”,這幾年有所體現,縣城老師下到農村學校,叫支教,每年補助兩萬;農村教師到城裡學校換崗叫“交流”,一分錢補助也沒有。難道城區老師真的技高一籌高人一等,實際上並不一定。

現在城區學校每天多工作一節課45分鐘,有課後服務補助,而農村寄宿制學校每天多“服務”三個多小時,一分錢沒有,難道是“後孃養的”思維在繼續。

03 此項補貼不應該停。

將農村寄宿制學校晚自習補貼被視為違規,有信口開河、霸王條款之嫌。之所以叫停的原因,應該是有家長反應情況。某些領導就是這樣,當學生家長有一點不同意見,不知道耐心解釋,而是強行壓制,對內施壓。

部分人本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觀點,事越少越好的思想,圖清淨,怕麻煩。因而一刀切的禁止這禁止那。但另一方面,對於其他單位的政績任務,這也要求老師做,那也要求老師配合,註冊、下載、關注、測試、投票,可謂喪權失地,全面妥協。還有,部分人沒事攬事,要求老師到校外馬路護送學生,要求學校在校外池塘邊樹牌子,甚至要求老師當“池塘看管員”,學校成了無限責任公司,任何單位都可以對老師指手畫腳,老師成了義務配合員。

作為老師,我們不反對多做事,但做事要做的心氣順,該做就做,不該做就不做,該負責負責到底,不該負責的不要大包大攬。倘若某些人想要強行要損害老師利益,我們有理由要求此人一起體念自己佈置的相應工作。倘若自己都不願做的事,強行要求老師做,不是官僚主義又是什麼?

我是頭條【文軒閣】,專注教育,正義直言,歡迎關注,我們一同吶喊!


文軒閣


國家現行的教師工資制度,不合理!

走讀制和寄宿制教師的工資一樣!

寄宿制的老師,早上六點起床,整天挨跟著學生屁股走,晚上十一點才得入睡!

每天比走讀制(特別是城市)的老師多上班八個小時,但寄宿制學校的老師工資卻一樣,甚至農村寄宿制的老師比城市走讀制的老師的工資要少很多!難道農村教師加班加點就不是工作了?就沒有加班費??那麼農村教師的命就那麼賤嗎??

國家實行的教師工資,必須要分開走讀制和寄宿制,才能留住更多優秀的教師!!

農村的孩子才能享受到更好的教育!


目中狂人


記得筆者讀書那時候,晚自習就是完成白天老師留的作業,剩餘時間就是複習和預習第二天要上的課,老師只是偶爾來管管紀律。如果有同學遇到不會的問題提問老師,也幫助同學解答下問題,是不上課的。但是近些年來,晚自習早已變了味了,晚自習基本和白天沒有什麼區別,變成上課了。


現在國家有規定義務教育階段取消早晚自習,其實國家這樣規定是為了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只有寄宿制學校需要安排教師管理好住校生晚上的自習,針對不住校的學生,放學後回家。為了方便管理,很多中小學學校都上晚自習,顯然違規。


那麼到底上還是不上呢?


既然是農村寄宿制學校,那麼我們就根據客觀來分析下。首先,一般農村的家長大多數都外出打工,也有可能是家長沒有時間、沒有精力或者沒有能力照顧孩子才送寄宿學校。不管是出於對孩子自身安全還是學習成績,家長肯定希望學校能夠多為孩子考慮。所以大多數家長也希望晚上上晚自習。


如果不上晚自習,對於吃住在學校的寄宿學生會有更多課餘時間以及晚上活動時間,有的學生為了打發時間會去網吧,有的學生有可能會接觸社會閒雜人員、黑社會、小混混等等情況,這絕不是危言聳聽。


總而言之,農村寄宿制學校上晚自習利大於弊,應該上。


決勝網


關於老師上晚自習加班“補貼″違規的問題。我想談一下自己的看法。

第一,老師上晚自習發補貼違規,並沒有見過相應的文件。國家規定單位濫發補貼是不允許的,其實國家最初制定這項政策的原因,是針對一些有油水的單位,他們的灰色補貼已經遠遠超過了他們的工資。這在心理上造成了人們的不平衡,會造成社會矛盾!所以國家控制濫發津貼。

第二,大家都知道學校是個什麼地方?清水衙門的地方,自從中央規定不讓發放補貼之後,連教師節應該有的那點可憐紀念品都沒了,逢年過節更是沒有,別說是國家不允許,就是國家允許學校也沒有這部分錢。


第三,國家規定老師的工作時間是八小時。八小時之外的工作就應該得到相應的報酬。老師本來就是可憐的階層,社會對老師的期望值出現了偏差。老師也是人,工作之餘還有很多的事情要做。老師也有孩子,也有父母,也有家庭。前一段出現的一個網紅老師有一句名言讓人很心酸,她用漫畫的形式描述了老師一天的生活。她曾經說“我走娃未醒,我歸娃己睡。”真實地反映了不少初高中老師的現狀!

第四,多數上晚自習的學校都是寄宿制學校,學生飯後需要處理大量的作業,如果老師不去看班級而由學生自主學習,或者學校乾脆不管,請問家長會放心嗎?所以寄宿制學校必須上晚自習。


大山校長


類似的問題確實在現實中大量存在,相似的情況我在教書的時候也碰到過。

老師上早晚自習屬於加班應該有相應的加班費,但與相關部門的規定又存在矛盾:

一般學校的排課都按“部頒”課時給老師排滿了工作量,有的甚至超過了應有的工作量,所以老師去上早晚自習都屬於超工作量的額外加班,理應得到“補貼”作為加班費。但我們的教育領域的相關上級部門為了給學生減負就要求老師不去上早晚自習,當然發自習補貼也就“違規”了。

沒有教師到課堂的早晚自習混亂不堪,引起家長不滿

我瞭解到的就有好幾個農村中學,為了執行“上面的規定”,所有老師都不去上早晚自習,完全讓學生自習。其結果是什麼呢?班風好的班級缺乏老師的指導,成績有不同程度的下滑;班風差的班級不但成績大量下滑,而且自習課的課堂秩序慘不忍睹、混亂不堪,甚至出現了大量的違規違紀現象,讓值周老師跑前跑後,也完全應付不過來。於是一些家長跑到學校強烈要求老師們必須要去上早晚自習。

所以,個人認為,一些部門規定應該結合各地各校的實際,不能“一刀切”。要老師們去上早晚自習就應該按加班給予一定的補貼,不要老師上自習、不給補貼,就應該採取可行措施保證自習課有良好的課堂秩序,讓學生能夠自覺安心地學習,讓家長滿意。千萬不能讓“規定”顧此失彼。


教育深思者


農村寄宿制學校晚自習補貼被界定為違規,到底上還是不上?對於這個問題,筆者談談自己的看法。

在學校上晚自習,估計上過初中以上的人都有過如此的經歷,尤其是農村孩子更多是在鄉鎮寄宿制學校,晚上幾乎所有的學校都會安排晚自習,一般晚自習都會持續到九點左右。

在筆者所在地,教育部門為了減輕學生的學習壓力,禁止寄宿制學校晚上晚自習給學生上課,但是要求學校要組織好晚自習,並且每節晚自習都會配備學科教師輪流為學生答疑解惑。

在寄宿制學校上晚自習,筆者認為還是利大於弊的。上晚自習可以保證學生在校的安全,增加自學時間,可以利用晚自習的時間,將白天所學到的知識進行消化吸收,切實保證學習效果。

對於晚自習補貼被界定的違規的問題,在機關事業單位違規發放補貼中也曾提及,政策只是規定不允許發放補貼,並沒有規定不允許給學生在晚自習期間提供答疑解惑的機會。

因此,只要不發放晚自習補貼,晚自習為學生的學習提供指導還是可以的。

歡迎關注“東愛雨公考”,專注體制內問題、農村問題等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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