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監獄官員謀取利益的“潛規則”——清朝監獄大揭祕!

清朝時期的監獄可說在歷朝歷代中都是數一數二的黑暗,基本上不管有罪或者無罪只要進去除了會掉一層皮以外,獄卒會想法設法壓榨錢財,不管你是死人還是活人照樣榨乾錢財,獄卒只會把犯人當做他們謀取利益的工具。在清朝的監獄當中有著幾大“潛規則”來壓榨錢財!

清朝監獄官員謀取利益的“潛規則”——清朝監獄大揭秘!

第一——有罪沒罪進門必須交錢 !

在清朝的監獄當中那些衙門的書吏、獄官、禁卒們,只有監獄犯人越多才會有油水可撈,就越有利可圖,所以稍微有點牽連的,就一定想方設法捉進來。” 只要一進監獄這個鬼門關就必須交錢,一進監獄門就被戴上枷鎖和腳銬,先嚴刑拷打犯人一頓,然後打聽犯人家庭背景,根據犯人的家庭背景來勒索錢財,出資幾十兩的人就會好吃好喝招待在監獄中枷鎖腳鐐什麼也不用帶,但是一旦榨不出油水,獄卒們毫不客氣直接關到密不透風的最差的“房間”當中嚴刑拷打!

清朝監獄官員謀取利益的“潛規則”——清朝監獄大揭秘!

第二——“各項服務標準定價”

進入監獄後,獄卒會和這些人談好價錢,明碼標價。如果給三十兩,住最好的監獄房間,裡面有鋪蓋、桌子、床和草蓆墊子。如果給二十兩,可以打地鋪。同時想要吃飯喝酒以及抽鴉片另算跑路費以及成本錢,按次結算或者按月結算都可以。最差的的待遇也得給幾兩銀子,最差的待遇在就是在捆綁稍微輕一點和綁的鬆一些,如果捆綁時沒交錢的,獄卒在捆綁犯人是直接會這段犯人的筋骨,被弄傷後往往要好幾個月才能痊癒,有的甚至被弄成殘廢。

清朝監獄官員謀取利益的“潛規則”——清朝監獄大揭秘!

第三——死刑犯花錢可保命

清朝監獄中死刑犯一般出資一千兩便可保住自己的姓名。一旦把錢交給獄卒,獄卒和幾名大官把銀子一分,直接把犯事的從犯和死刑犯的身份互換,在砍頭的時候,畢竟每個官員都收錢後也不管你是不是本人砍掉就作罷。如果沒有案件的從犯,就從一些身子骨弱快病死的人當中挑選來頂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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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獄霸和獄卒一條心

有些奸狡身子骨結實的犯人因長期關在牢裡,和獄卒關係不錯後,乾脆和獄卒內外勾結,不出去了,他們在牢裡負責懲罰犯人,幫獄卒勒索財物,自己也撈了些錢。獄卒不能處罰犯人太明顯的時候,這些獄霸充當獄卒的打手幫忙懲治“不聽話的犯人”

清朝監獄官員謀取利益的“潛規則”——清朝監獄大揭秘!

清朝監獄中公權私用,官府的權力被那些牢役用來給自己牟取暴利,手段之殘忍,彷彿人間地獄,一旦進入監獄和進了鬼門關相差無幾,著實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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