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單位,我叫同事幫我搬東西,結果他心梗做手術花了好幾萬,單位不給報銷,他現在怪我,咋辦?

黎小魚


同事是在幫你搬東西的過程中突發心梗的,並非是在履行工作職責的過程中受到傷害的,於情於理都不該單位承擔這個責任。



如題所述,在工作單位的上班時間,你讓同事幫你搬東西,但他在搬東西的過程中突發心梗。後來同事被送往醫院接受治療,前後花費手術費好幾萬元。那麼,同事的醫療費用應當由誰予以承擔呢?

首先可以明確的是,同事是在幫你搬東西的過程中突發心梗的。而幫你辦的又是你的個人私事,並非是工作單位安排的工作任務。因此,同事並不是在履行工作任務的過程中受到傷害的,讓公司承擔醫療費用恐怕是沒有道理的。當然,同事在規定醫療期內,工作單位還是應當保障他的基本工資待遇。

其次,你讓同事幫你搬東西,在本質上你們之間屬於幫工關係。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幫工人在幫工過程中遭受傷害的,應當由被幫工人承擔賠償責任。同事幫你搬東西過程中突發心梗,這是一起偶發性的事故傷害,同事並沒有任何過錯。因此,作為受益人的你當然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最高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的解釋》第十四條第一款 幫工人因幫工活動遭受人身損害的,被幫工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工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可以在受益範圍內予以適當補償。   

綜上所述,於情於理,你都應該承擔同事的醫療費用。


冰焰


幾十年前鄰居家門口下水道堵了,鄰居請我外公幫忙疏通下,我年輕,把預製板從地下撬出來抬了個大角出來,然後就開始疏通淤泥;結果後來外公腦梗中風(因外公五十幾,不忍讓外公來做重體力活,是由我來幹;清淤時由於我在休息(不到十五歲),外公就半跪在地上掏淤,總體清淤時間過長導致意外發生。)。咋整?自家病自家治,沒麻煩鄰居一下!我外公癱在床上半年全身不能動,堅持了半年中醫治療,針灸,康復按摩,成功的恢復了正常行走,打牌,獨自散步。我說這麼多隻是講做為傷者幫忙出事了,做為你,多多少少要負點責求個心安(ღ˘⌣˘ღ)


風舞休閒


421

首先對這個事情表示遺憾罷。意外的情況,誰都不願發生,但既然已經發生了,說實在的我也很為難。

話說我老丈人大概也是個這樣的情況。當年深秋天,他本來正患感冒,身體狀況不好。一天突然接到消息說同村有個女性滑到河溝了,情況危急正在求救。他當時任著村幹部,還是黨員,就自告奮勇下水去拉人上來,結果從此就落了個哮喘的毛病,至今已有二十多年沒好。花錢不用說,家裡啥重活兒都做不了,還得有人守護著。可是,能怎麼樣?誰也怪不了,只能自己想辦法扛!

像問題中這個情況,同樣是誰都怪不上。大家同事相互幫個忙,是再正常不過的事兒了,任誰都不願出現這種突發心梗的狀況。如果真是因此相互怨懟的話,以後還怎麼共事,大家都人人自危,還談什麼相互幫助,團結友愛呢?

所以,建議這種情況,如果條件允許,可以站在人道的立場上給予一定的援助,但須明確這個是人道援助而非承擔過錯責任的賠償。如果實在不行,可以走司法程序,就交給法律來評判好了。


妙妙一角


這個問題我不知道該怎麼回答,但是既然看到了,又和我爸爸的情況很相似,就說一下。

我爸爸在30年前幫人搬家傷了胸椎,幾次大手術做下來都沒能恢復,後來一直癱瘓在家。

開始的幾年扶著椅子能在屋裡溜達,後來就是挪著椅子拖著自己走,現在只能是爬著走。

30幾年沒出過家門,整個人瘦的厲害,腿也萎縮的比我胳膊還細。

不過30幾年前民風淳樸,我爸從來也沒找過人家,人家也就當這事兒跟他無關。

但將心比心,如果人家不是因為幫你搬家也許不會出現這種情況,誰也不是奔著病去的,但既然出了問題,希望你能從情感角度幫助一下吧。


傻瓜愛旅行


醫保可以報的呀?這個東西很難定位,主要看彼此心態了,他是因為自身原因出的事,應該自己承擔,心裡不舒服也是有的,可是做為你,畢竟人家幫你搬東西可能累到了,處於情義,你應該拿個10000左右表示下心意,這是彼此做人的方式和態度,就像我回復過一個帖子,因為同事下班沒車出去,讓我老公騎三輪車送他,出於情義我們送了,回來被一個8歲小孩子調皮大街上突然衝出來撞我電動車側面上,受了點皮外傷花了我將近4000,同事一個字一個問候都沒有,一開始我心裡也有點不舒服,我不是怪他和要他出半毛錢,而是因為那事跟小孩家屬牽扯了8天,朋友聽說了這事,最基本的問候一聲應該要有,很多事還是自己憑良心去做吧!不想那麼多!現在關係還好!


突然不知道叫什麼網名


以後請人幫忙也得看一下他的體檢報告

請人喝酒得寫個保證書,保證不追究一起喝酒的人的責任

你還得全程錄像,證明你沒有勸酒,他是自顧自自己喝醉的

他喝醉了你得好好負責 ,我記得我小時候,看見我爸爸單位的一個同事喝醉了酒,結果爸爸他們一直在服侍他,直到他嘔吐出來了,爸爸他們才各自回自己的房間休息

有一個女的喝醉了,結果有一個男的開車送她回家,在離她家50米的地方放下她,自己開車就走了,結果發現她凍死在離家30米的地方【確實是應該把她交到她親人手裡才行】

【這個人自己是否幫忙他都會心梗,至於他是在哪裡心梗發作而已。所以,你根本就不用承擔任何責任。比如很多年前深圳有一個38歲的女人自己在地鐵站暈倒死亡,家屬就賴到地鐵站,好像是地鐵站給了38萬賠償,理由就是地鐵站沒有盡到救助責任】


太素老道


你叫朋友搬東西,誘發心梗,朋友責怪你,怎麼辦?

心肌梗塞是心臟冠狀動脈的痙攣或者堵塞導致的心肌壞死。屬於急危重症,是臨床病人猝死率最高的疾病。

心肌梗塞發病的誘因有:情緒激動,重體力勞動,寒冷刺激,便秘,暴飲暴食等。

既然是你叫你朋友來幫助你搬東西誘發心梗的,我認為你可以有三種選擇:

1,作為朋友,你平時多去關心一下他,買點水果鮮花之類的,抽時間多去陪伴一下他,這是理所當然的。

2,如果你有足夠高的境界的話,物質上又足夠富裕,你可以主動的替他承擔部分醫療費用。

3,當然你也可以不聞不問,完全把這件事撇一邊,選擇熟視無睹,讓對方愛咋咋地。當然了,當你的這種絕情的做法把他逼到絕境的時候,他也可以把你告上法庭,你也同樣要承擔部分責任。同時你還要承受周圍群眾輿論的壓力。

到底怎麼做,主動權在你手裡,我只能給你說這麼多了,希望對你所有幫助。



疼痛診療劉醫生


首先,必須明確一個事實,同事搬東西導致心梗,並不是單位使喚造成,而是出於朋友之間的邀請,這是屬於個人行為,所以說單位不給報銷也是合情合理,這不是工傷,而是兩個人之間的事,所以理因由邀請人來承擔一部分手術費。

而同事怪你也是應該的,畢竟這個事情的發生是在給你幫忙的過程中出現了心梗,現在單位拒絕報銷手術費用,理應由你幫助承擔一部分手術費用,如果你不承擔,別說同事怪你,就是去起訴你也是應該的。

同事之間幫忙也是人之常情,如果說幫忙沒發生什麼意外,那可能就是皆大歡喜,出於感謝,請吃飯喝酒,這就是人與人之間的一種交往,如果說發生了意外,同樣需要承擔責任,因為這是事實存在的責任。

筆者認為同事發生了這樣的事,手術費幾萬元,自然就該由你去承擔一部分,而不是逃避,如果一味地逃避,那充分說明你人品也是有問題,請人家幫忙,現在出事了,還想著推卸責任,希望單位給報銷,根本就是無憑無據。

如果你想和同事好好相處,那麼主動幫助同事報銷一部分手術費,相信同事也是能理解你的,如果你不管不顧,那就可能不是怪你,而是去告你,到那個時候就不是賠償那麼簡單了,甚至於會讓你揹負罵名,人言可畏,多想想後果總是好的,錢固然重要,可是人的名聲也是特別重要的,孰輕孰重,要好好掂量掂量!


珞珈評論社


人生在世,誰都不是生活在真空裡,都會遇到或大或小的困難,需要請求他人的幫助。不論是鄰里之間,還是同事之間,甚至是陌生人之間,或出於鄰里之情,或出於同事之意,或出於心靈深處的一念之善,幫忙搭把手,那都是再普通不過的小事。

如果知道對方心臟不好,放在任何一個理性人身上,都不會請同事幫忙的,不怕一萬,就怕萬一嘛,出了事,那就“吃不了,兜著走”了。可誰又有前後眼呢,難道請人幫忙之前還會問對方有沒有疾病嗎?再說,有些疾病是潛在的,可能本人都不知道。

但是不管怎麼說,你雖“不殺伯仁”,“伯仁卻因你而死”,因為你因別人的幫助而獲益,從道義上來講,即便同事不說,你前去探望,表達一下心意還是應該的。

不過,也僅限於此。不是你的責任,你也不能硬往身上攬,只能說要吸取教訓,以後請人幫忙時,也要因人而已。至於怎麼“看人下菜”,那也只能看各人慧根、靠各人自己領悟了。

對於心梗手術,既然有單位,那麼應該有醫保,會報銷一部分費用的。對於題目中說單位不給報銷,估計說的是認定工傷的問題。對於工傷,顧名思義是工作中受到的傷害。對於在工作中突發疾病,根據工傷條例,“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可以視為工傷。

根據上述規定,單位拒絕報銷,那也無可厚非,不過要是修改一下規定,那就好了!


打虎拍蠅


如果在單位,且在工作時間內,一般是按工傷處理,且有工傷保險可以實時報的,難道是因為單位沒有工傷保險,或者在工作期間,你喊單位幫忙幫運的是你個人的物品?

關於工傷的法律規定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建議

此種情況下,如果你能夠幫助同事讓單位幫忙報工傷,當然是最好的結果了,你又沒有經濟損失,同事也得到了經濟補償。


如果單位沒有工傷可以報銷,那麼建議你適當人道主義補償一些,雖然法律沒有規定無償幫工出現意外後,需要被幫工者承擔責任,但是人都是憑一顆良心活在世上,雖然可能他本身就存在毛病,但由於是幫助你搬東西,最終導致心梗的發作,所以能幫忙還是應該給予經濟上的幫助。

當然,如果你實在不願意出錢也沒關係,只是這件事說出去之後,大家會認為你這人不太靠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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