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海东市纪委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曝光台】海东市纪委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去年以来,海东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三查三确保”专项行动及秋冬“百日会战”相关措施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为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

民和县官亭镇别落村村委会主任冶玉贤重复享受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等问题。2013年,冶玉贤重复享受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1.92万元;2017年,冶玉贤违规向办理扶贫贷款的村民收取费用280元。2018年7月,冶玉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收缴,收取费用已全部返还,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2

互助县东沟乡曹家村村委会原主任殷得清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2016年,曹家村在实施危房改造项目时,殷得清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2.2万元。2018年10月,殷得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3

化隆县巴燕镇瑶湾村党支部原书记韩国祥、妇联主任韩阿舍在贫困户评定过程中优亲厚友问题。2015年11月,瑶湾村在建档立卡贫困户评定过程中,在未召开村民大会和进行公示的情况下,韩阿舍违规将自己的儿子、弟弟等5人确定为贫困户,韩国祥将自己的父亲韩某某确定为贫困户。2018年10月,韩阿舍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韩国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

乐都区蒲台乡雷盛家村党支部书记盛延来、村文书雷中华挪用村集体资金等问题。2015年至2016年,盛延来、雷中华以修建村大门等名义虚报冒领村级经费1.32万元,用于违规接待等开支,盛延来、雷中华还存在未按规定召开会议研究重大事项、村务公开不及时等问题。2018年9月,盛延来、雷中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从以上四起案例看,涉案人员顶风违纪,有的肆意挪用村集体资金、虚报冒领扶贫补助款,有的优亲厚友、借机收取好处费等,充分暴露出部分基层党员干部尤其是村干部法纪意识淡薄,视扶贫项目、扶贫资金为“唐僧肉”,“揩油”不止。对这些问题的查处,彰显了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惩治基层“微腐败”,维护群众利益的坚定决心。

【曝光台】海东市纪委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各级党组织要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摆在突出位置,以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全面排查梳理本地区本单位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及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让政策落地见效,让广大群众得到实惠。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发挥专业优势、履行监管职责,及时研究解决贯彻落实、监督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精准发力,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形成震慑,持续传递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不断强化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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