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駕車、發酒瘋咬人、謊報警情,美女你還想整什麼

4月1日凌晨1時許,雲南省保山市公安局隆陽分局青華派出所接110指令,前往紅花小區路口增援交警直屬一大隊處置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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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到達現場後瞭解得知,3月31日23時許,嶽某(女,34歲,鄭州人)酒後駕車撞到郭某的車輛左後門,將張某店門口的玻璃撞壞一塊,並咬傷郭某右手臂。在民警詢問期間,嶽某又用手肘將張某的車輛引擎蓋右側和右側翼子板壓至凹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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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4時許,嶽某又多次撥打110報警稱:“民警將其錢包、3200元人民幣和6張銀行卡拿走了,這是強盜行為”。當日5時許,民警依法將嶽某傳喚至青華派出所接受調查。

目前,違法嫌疑人嶽某因尋釁滋事、謊報警情已被依法行政拘留,其涉嫌危險駕駛罪案件已移交交警直屬大隊處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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