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績效工資和住房補貼按職稱高低來發放,這樣合理嗎?

用戶64079275


這麼看:

一是合理不合理,關鍵先看文件規定。如果沒有按照文件規定,你就要糾正,按文件規定執行就是正確的。合理的。要用文件說話,用文件分析……

二是我們這裡還沒有住房補貼,績效平均發放。所以風平浪靜。

三是我到時覺著,績效應當根據教育教學實際工作的數量和質量來發放最好。不要扣除20%,也不要按照職稱,級別,教齡來區分。按勞分配,多勞多得……教一個班就不如兩個班多。當班主任就比不當班主任多。成績好就比成績差多……級別低的可以比級別高的拿得多,年輕的可以比年老的拿得多……才能發揮績效的真正作用……盼望有這樣的文件出臺。沒有文件,落實不了。

四是很多地方還沒有住房補貼,但願住房補貼儘快發給老師們……也是按照文件執行吧!

總之,績效儘量按照實際工作量,教育教學質量來發放,會調動老師工作積極性的……

追求有趣,趣答教育疑難困惑,隨時交流,祝你好運。


追求有趣


題主這個問題有誤導他人之嫌。

許多人可能不知道,職稱越高,工資越高,獎勵性績效工資扣的反而越少。

當然,物業補貼是按職稱高低來發放的,這沒錯。

存在即是合理。全國一個政策,同一個標準。只要您到這個位置,就執行這樣的政策。公平合理。

用事實說話是老賀的一貫風格,我上傳一張五級和六級高級教師工資條,看看他們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差異。


眼小散光


這個問題表面上看似不合理,細細分析便覺得十分合理!

1、關於績效工資按職稱發放

績效工資是對教師教學工作的獎勵性工資,是基本工資(崗位、薪級)的全面補充。績效工資按職稱高低有區別發放,正是對知識水平能力政績的獎賞,因為職稱就是依據這些條件評出來的。

2、關於住房補貼按職稱發放

住房補貼是房改後為公職人員設立的一種福利待遇,也是按工作崗位職務和職稱有區別發放的。知識多、能力強、貢獻大理當享受更多的福利,不然誰還上學、工作、為社會做貢獻?怎麼體現勞動價值和多勞多得?

總之,當今社會差別是客觀存在,而且會長期存在,不管你承認不承認。讓一個文盲去設計製造衛星、航母能行嗎?待遇能一樣嗎?教師職稱是個工作崗位,也是職務級別,在整個國家工作崗位職務(辦事員到正國級、員級到正高級)系列中,比上不足比下有餘。想搞平均分配,除非取消全部13級崗位、65個級別,這可能嗎?為什麼單拿教師職稱說事?這是一種不正常的、扭曲的心態,對此,廣大教師已經承受不起,也不屑一顧!


鷹眼看教育


這裡面不存在著合理與不合理的現象,因為人家就是這樣計算的。

現行的工資體制裡面,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而這兩項工資或是和崗位工資相掛鉤的。

也就是指崗位工資和基礎性績效以及獎勵性績效之間是有著完整的對應關係,下一步的職稱改革會將把績效工資進行改革,具體的改革方式現在不知道,只是山東省有了一些文件和制度。

公積金這一塊各個地方的比例是不一樣的,但是它是根據某一個值的百分比來取出的,比如說山東省這一塊是根據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的30%而確定的。有的地方是35%。

制度的計算就是這樣,它不存在著合理不合理的說法,只是如果修改這些的話,必須修改整個制度制度,肯定是要綜合全國的國民經濟發展狀況以及老師的比例關係。

這個問題是制度的問題,如果說這樣不合理,只能是整個制度不合理。

最後我們要選擇回答的就是我們不能懷疑,制度中的細節問題。


宜城老師


這樣很不合理,勞動法中的同工同酬未能得到很好體現,相反在一些機構中為了建立一種競爭機制,讓優秀這待遇更好,出發點是好的,但政策實際操作中總會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比如讓人詬病質疑的職稱現在任然成為人為拉長收入差距的罪魁禍首,出現了高職稱躺起睡大覺,職稱低或沒憑職稱的幹最重的活那最低的工資,現在又把績效等其他收入也用職稱核定,無異於製造更深層次的社會矛盾!


glhutao


目前確實就是這樣發放的,也許存在即合理吧,但是也有許多人認為不合理。不合理在於,績效工資。有的高級職稱評完了就退居二線不代課了,績效工資按照職稱發放的話他還非常多,而一線代課老師不是高級的還很少,確實不公平。不過,再想想高級職稱教師都是老教師快退休的幹了一輩子臨退休休息幾年也可以理解,人都有老的時候,你老了也這樣,也無可厚非的。事情都有兩面性,關鍵看心態了。不過我認為既然是績效工資,最好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績效工資可以分兩部分,一部分三成按照職稱發放,另一部分七成按照勞動代課量發放。這樣更公平點。^_^

至於住房補貼就按照職稱和工齡發放比較合理。畢竟職稱高的教師一般老教師多,買房子也大需要補貼也多,你們怎麼認為的呢?歡迎發表自己觀點。 ^_^


妮妮說教育


怎麼不合理!低級職稱老師不用住房也不用取暖!


酌酒老人


至少績效工資不能這樣。何為績效,是對工作的評價,拿職稱評價,當然可以,那職稱必須一年一評。職稱是對職稱證取得時,以前年月的評價,不是取得了就永遠好!


用戶66850931909


什麼都合理,存在就是合理。說這麼多幹嘛?


用戶2524476693719


公積金按年限都一樣!不存在因職稱而不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