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虽然天经地义!但在这些情况下,法律不支持欠债还钱!

欠债还钱,一直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无论是什么情况下,跟什么人借了钱,只要到期了,或者是没到约定日期,但是手头宽裕了,大多数人的选择都是尽快把钱还上。原因无非是两点:为人要守信,欠人钱睡觉都不踏实。

但也有一些老赖,欠钱反而欠得心安理得。债主找他要钱,反而好像是在逼他死一样,一套一套振振有词,中心思想就是一句,没钱!或者是两句,你要钱,就没理!当初好心借钱给他的人反而成了恶棍,被到处抹黑。

最后遇到老赖死活不给的情况,很多人最后会迫于无奈起诉到法院,一般都可以胜诉。但是也有些情况,即便他真的欠了你的钱,你也没法通过法院要回来。

欠债还钱虽然天经地义!但在这些情况下,法律不支持欠债还钱!

1、第一种情况是最冤枉的——超出诉讼时效。

对于民间借贷,法律上是规定了诉讼时效的——你必须在这个时间内提起诉讼,法院才支持你。否则,即便你有理,法院也是不支持你的。

这个期限是两年,从到期日开始算。例如,你和对方约定2015年1月1日还款,那么如果他没还钱,在2017年1月1日之前你必须要提起诉讼,否则就算你放弃了,即便打官司你也不会赢,而且从法理上来说,对方完全可以不还这笔钱。

案例:

王女士和赵女士是多年好友,也算知根知底。2006年5月,赵女士的丈夫生了场大病,急需用钱。王女士家境宽裕,赵女士便向她借了2.5万元钱,双方立下借据,约定于当年10月底前归还。

半年很快过去了。赵女士却好像忘了借钱一事,索性闭口不提。王女士一直将她视为好友,也体谅他丈夫大病初愈,家中拮据,也就没把这事放在心上。

时间一天天过去了,赵女士仍旧没有要还钱的迹象。王女士心里有点打鼓了。但碍于情面,她还是没有主动开口要求还钱。

事情就这么拖着。王女士见赵女士家生活过得还行,终于提出了还钱。谁知道,赵女士翻脸不认人,以经济困难为由拒绝还钱。

再三沟通,钱还是要不回来。王女士又失望又生气,一纸诉状将赵女士推上被告席,要求法院判决归还借款。

当年的借条还在,赵女士也大方承认了借钱未还。但出人意料的是,昨天法院判决驳回了王女士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借条写明借款应于2006年10月底归还,但王女士却在今年5月8日才起诉。起诉时间已经超过了法定的两年诉讼时效,而且赵女士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造成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法定事由。法院由此判定赵女士的起诉丧失胜诉权,驳回诉讼请求。

欠债还钱虽然天经地义!但在这些情况下,法律不支持欠债还钱!

2、第二种情况是较高的利率对方可以不还。

超过24%的年利率,这算是高利贷,在法律上是得不到支持的。例如你和对方约定的年利率是36%,那么法院会支持他还你本金,并还给你24%的利息(最多就是这么多)。多出来的12%的利息,如果对方没给你,法院不支持;如果他已经给你了,那么法院也不会要求你退给他。

当然,如果他已经付给你超过36%的利息,那么超出来的这部分,法院会要求你退给他的。

欠债还钱虽然天经地义!但在这些情况下,法律不支持欠债还钱!

3、你应当如防范要不回钱的情况呢?

首先就是要看对方的信誉,如果感觉信誉有问题的话,不要借大额金钱给他。如果要借,最好是通过支付宝的借条,设置好还款日期和利率,到时候支付宝自动从他的账户中扣钱。除非他不想用支付宝了(但是依然不要借大额)。另外,也可以建议他去找人套现信用卡或者花呗之类——这样,跟你就没关系了。

其次就是要注意还款时间。如果借出去的钱已经被逾期了,那要尽早想办法,不要拖到忍无可忍再出手——那时候就有点迟了,即便是撕破脸上法院,也没用了。

最后,借钱是人情,没必要要太高的利息。高利息法院不支持,而且对方也不会觉得承情,纯粹是生意了,而且宁愿承担高利息的人,信用也比较可疑。如果不放心,不妨控制借出去的数额,这样即便没有还,也可以当成是花了点钱认清一个人,并不太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