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工撿到四萬塊錢的包,還給失主,失主說裡面少了一萬塊,是清潔工偷了,你怎麼看?

紅茶美食領域創作者


從小時候開始,我們就一直被教導要拾金不昧、善於助人,因為這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只不過在如今社會上,卻總是出現各種利用人們善心的事情,各種老人摔倒碰瓷事件已經寒了人們的心,甚至現在還有說撿到包的清潔工偷了錢的失主。


難道在失主看來,自己的包被清潔工撿到裡面少了錢就一定是清潔工拿的?金十君認為撿到錢包之類的貴重物品應該第一時間送到警察局!

因為如果你撿到錢包在原地等失主前來認領,最後失主又說裡面錢少了,那失主肯定是會拉著你不放,即使最後這件事解決了,也難免會耽誤你時間,但只要你一開始就把錢包拿到警察局那就沒事了。

如果像題目中清潔工那樣被懷疑,那麼就不能把包歸還,就算裡面的證件是他的,但裡面的錢就不一定了,因為包裡的錢數目不對,那失主就沒辦法當場證明那包裡的錢一定是他的,在這種情況下,去警察局才是最好的辦法,既能保證錢包不會還錯人,也能讓自己免受誣陷。

小心這可能是詐騙陷阱!


這還可能是詐騙行為!詐騙分子利用人們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獲取利益,這樣的事情也不是沒有發生過。

當遇到失主說錢少了的時候我們不能嫌麻煩,因為這時候人們往往會著急,急於撇清關係,不想被認為有偷竊的嫌疑,這時候詐騙分子就有機可乘了,他們往往會提出私了,這樣子撿到錢包的人反而有損失。

有人就遇到了這件事,在去往朋友家的路上撿到了錢包,原地等到失主過來認領錢包,卻被失主反咬一口,說錢少了,要讓他賠,最後還是看到他錢包裡有軍人證才慌了神,最後被這名軍人察覺出來,硬是送到了警察局,才發現這人是詐騙犯。

所以我們遇到這種事不管是不是詐騙,把錢包直接交給警察局絕對錯不了,撿到錢包時,如果能找到失主或者說自己是失主的,那麼一定不能直接把錢包給對方,而是要讓對方說明錢包裡面的東西有什麼,有不對的地方就去警察局,我們只要沒有拿,就不用怕!


金十數據


只能對失主說,人在做,天在看。不會感恩的人,不善待幫助自己的人,只以邪惡之心待他人的人,想必總有一天會得因果之報。清潔工要偷那一萬塊錢,何必把包還給你?不如一併要了來得乾淨,還不用背“偷”的名聲,最多是撿到了沒還,人都不知,何受指責。

我自己上週就親身經歷了一件類似的事情。我逛商場試衣服時,發現那天背的一個多年未用的包掉色,把衣服染上了,於是叫服務員給了我一個購物袋,掏出東西后將掉色的包交給服務員,請她代我扔掉。然後,我拎上購物袋就走了。

由於如今買東西都刷微信不用掏錢包,所以完全忘記出家門前將錢包塞進了包包的夾層小袋裡。在接下來的5個多小時裡,我繼續逛街看電影,完全忘了這件事。直到晚9點多鐘回到家,從購物袋裡將東西拿出來時,才想起了我的錢包。

我趕緊打114查購物中心的電話,購物中心又將電話轉到商場。我向商場前臺詳細敘述了情況、包的顏色、專賣店的名字,特別強調是我自己的失誤,讓服務員替我扔包,服務員如果扔了包的話,請商場派人代我到垃圾車找一找。

因為此時已快到商場關門時間,我特地請前臺替我抓緊時間,要趕在垃圾車到來之前找到包包。同時,我留下了手機號碼,請他們無論如何回我一個電話。放下商場的電話後,我接著打銀行電話,為信用卡和儲蓄卡掛失。

我的錢包裡,有現金數千,身份證和銀行卡兩張。現金丟了固然令人心疼,銀行卡總有風險,掛失後也會有諸多不便。更為重要的是,因為我是北京人在外地工作,所以還必須回北京補辦身份證。總之,一定是諸多不便。

我的第一通銀行卡掛失電話剛打完,正在拔第二張銀行卡的電話,這時,我另一個電話響了。打進電話來的,正是請她代我扔包的那個女售貨員。她告訴我,我走之後,她正要扔包包,隨手一捏,發現裡面還有一個錢包。

但她沒有我的電話,只好把包包鎖起來,等我想起來後回去找。我的一顆心放下來,說馬上開車去取錢包。此時已快晚上10點,我住的地方離商場有10多公里,我趕過去服務員們也一定下班商場關門了。但她說,沒關係,我在商場大門口等你吧。

就這樣,我取回了錢包。我要請她吃飯,她笑笑說,不用,這是應該的。我要給她一個紅包,她同樣笑笑說不用,這是應該的。第二天,我只能去商場找到她的領導,將事情的原委說了一遍,很認真的提交了一封表揚信。

雖然我的包裡沒有幾萬塊錢,但至少也抵得過女售貨員一月的工資。如果她取出錢包說已經把包包扔了,我也只能自認倒黴。錯誤是我自己犯的,我沒有理由怪別人。但是她並沒有這樣,不但完璧歸趙,還總是溫柔地笑說,這是應該的。

我祝她好人有好報,永遠善良美麗平安。


世界真的很大


突然覺得這個問題有點燒腦。

角色:清潔工,失主,另外還應當有個起協調作用的主持正義的中間人,即警察。

材料:四萬人民幣。

事件:清潔工撿錢,再歸還失主。

矛盾:清潔工歸還四萬,前來認領的失主說有五萬,懷疑清潔工私吞了一萬。

——————

必定有一方在撒謊。

一:假設清潔工在撒謊。

清潔工在大街上撿了一個垃圾包裹,發現裡面有五萬元人民幣,想據為已有。一時興奮將撿錢的事情告訴了老伴兒。老伴兒動了一下腦筋,考慮到遍佈大街上的監控探頭,覺得這樣不妥。

何不來一個瞞天過海、欲擒故縱之計,私自取出一萬,只歸還四萬。

這樣既可以平白無故得到一萬人民幣,也可以巧妙利用大眾基於此常識性的判斷,而避免了因私自侵吞財產,承擔相關的法律懲戒。

這一萬他便可以得的心安理得,其失主也自然是百口莫辯,還得承受大眾輿論的猛烈抨擊,最後只能不了了之。

二:失主在撒謊。

失主確實丟了錢,也只丟了四萬人民幣。

當失主得知清潔工拾金不昧,將四萬人民幣暫時交給警察叔叔保管的消息,經過短暫的失而復得的高興心情過後,經過對該清潔工的觀察,發現其經濟實力再不濟也應該拿的出一萬元出來。

既然丟失的四萬元,已經確鑿無疑的到了自己手裡。便心生歹念,何不來一個反客為主、渾水摸魚之計。

畢竟一萬元也不是小數目,要掙一萬也得花費一番功夫。縱然會遭受旁觀大眾輿論方面的攻擊,但若憑藉自己言之鑿鑿大談特談人心難測的道理。說不定這一萬意外之財,就能順利到手了呢!

況且只需要動一動嘴皮子,也不會損失半分錢。說不定清潔工老實好騙,最後不厭其煩就將這一萬給了自己。

這樣一合計,簡直就是一件不虧本的買賣。不妨暫且一試。

三:雙方都沒有撒謊。

清潔工確實只撿了四萬,失主也確實丟了五萬。那麼剩下的一萬究竟去了哪裡?

丟失的一萬有兩種可能:

1:這丟失的一萬,遭遇了先前第一種情況,被另外一位不知何種身份的第三者抽出一萬,再丟棄到大街上被該清潔工撿起來,交給了警察。

2:這四萬人民幣的失主另有其人。而該事件中的失主丟失的五萬元,並未被清潔工拾撿。

關於撒謊,還有一種情況。

四:該事件中的“失主”,根本就沒有丟失過一分錢,純粹屬於膽兒大去警察局冒領。

這種情況對於他本人來說,雖然有點冒險,並不是不可能。

因為他究竟丟沒丟過錢,只有他自己知道,警察也無法對其進行有效的取證。愛丟東西的,不都是大大咧咧、記性不好的人。

一句“我真的忘了,記不清楚了”,或者一句“丟了就丟了,舍財免災,算了,算了”。

最後也只有不了了之,充實國庫了。

——————

上述四種情況,

你覺得哪種最有可能呢?


月隱生


不得不說,這位失主真的是胡攪蠻纏,稍微用腦想一想,如果這位清潔工真的是貪圖錢財的人,又怎麼會把撿到的包交到派出所呢?真是寒了天下好人的心。

這是一件真人真事。前段時間,一名清潔工在街道上打掃衛生時,突然發現地上有一個錢包。清潔工撿起來打開一看,竟然有整整四萬元的現金!清潔工心裡想著,丟了這麼一大筆錢,失主肯定特別著急,便趕緊把包送到就近的派出所裡。派出所接到遺失物後,連連誇獎清潔工拾金不昧,然後趕緊和失主取得聯繫。



本以為這是一段拾金不昧的道德佳話,沒想到失主前來認領錢包,發現包裡只有四萬元,愣是要說少了一萬元,並頤指氣使地指責清潔工肯定是他私吞了。可憐的清潔工非但沒有收到感謝,反而平白無故地遭受無端的譴責,想想都覺得欲哭無淚。

雖然在理論上兩者都有可能是說謊者,但我傾向於認為是失主在無理取鬧。因為如果清潔工是個貪圖錢財的勢利小人,撿到五萬元后會只私吞一萬元嗎?肯定是全都給據為己有啊,哪裡會主動交到派出所呢?更何況,如果真是清潔工私吞了一萬元,他還有臉面等著失主前來領取嗎?他頂多匿名交給派出所不就行了?

所以,如果失主堅持認為是清潔工私吞了那一萬元,首先需要證明兩點:一是包裡本來就有五萬元,二是清潔工擅自拿了一萬元。如果不能舉證證明,那清潔工可以告他誹謗!這種人就是應該懲罰一下,否則真的會讓好人寒心。


冰焰


失主不可理喻!18年秋,我撿到一個線包,到單位後,打開看,有三張不同行的銀行卡,身份證,行車證,駕照,加油卡,購物卡,洗衣卡,幾百元現金,我想失主一這很急,就想通過身份證找人。後來,又找到一個某企業就餐卡,於是,我就打電話到這個企業人事處,我說明來電目的,人家告訴我:不知道有沒有此人!於是我把電話打到廠辦,接電話的同志聽了我去電話的目的後,告訴我,有這個人,立即通知他給我聯繫,還說了些客氣話。等啊等啊,等我下班了,有個人給我打電話,說是失主。我對了一下信息,確定無誤後,告訴他可以到我單位來取(距他單位大約4公里),他居然說:那麼遠啊!下午來了,見面後把東西給他,讓他核對下東西。核對完,說不錯。連個謝謝都沒說。走了幾步他可能感覺不合適,回過頭,抽出二百塊錢給我,我明確告訴他:如果為了錢,我不會打電話聯繫你單位!但他的態度,讓我感覺,不該彎腰撿起那個錢包!


人到中年23841


清潔工撿到4萬塊錢的包,還給失主。這種拾金不昧的行為值得讚美。失主說裡面少了一萬塊,是清潔工偷了。這讓我震驚!

其實真是清潔工偷了也沒什麼。如果是冤枉好人,勒索好人那就恐怖了,沒人再敢拾金不昧了。想想扶老人被訛事件就明白了。看見大家的評論都支持清潔工,我非常高興。相信大家都是理性的,我就不怕講講下面真實的例子。

首先,我來講一個真實的例子

有一次去我家毛竹林A地挖竹筍,挖著挖著突然看見相鄰的B地有一塊特別好看的裂縫,我斷定有竹筍於是走過去開挖,挖呀挖呀挖得很深才看見黃嫩的筍頭。再挖下去還有一顆很大的竹筍,怪不得土裂得那麼好看,卻藏得這麼深。這兩顆竹筍挖出來了,是我遇到的最好看的竹筍,像金字塔一樣,上尖下粗,而且特別短,胖嘟嘟的。挖的時候感覺到周邊沒人的,也沒多想。挖完了,才知道怎麼處理B地主人都能夠發現竹筍被偷了。雖然人家竹筍是從我家竹林長過去的。



挖完這兩顆竹筍我就回家了,離開B地的時候又發現兩顆又粗又壯的竹筍。後來我就去熱鬧的路亭,看見B地的主人,和他說B地長了兩顆大竹筍。人家就去看看了,結果竹筍被偷就發現了,到處罵人。我聽見了好難過,幾天都沒睡好覺。後來想想,我家竹筍每年都有很多很多被偷了,從來沒有罵過誰,心理就安慰多了。

其次,結合上面的例子分析題目

1.題主的情況肯定是沒有證據的,有了證據一切都簡單了。我覺得失主說話做事不夠穩重,就算是懷疑清潔工偷的,也要指桑罵槐吧。這麼直接說人家偷的,證據呢?再說,人家幫你減少損失4萬元應該非常感謝才對。

2.我覺得1萬塊錢可能是別人偷的,還有可能風吹掉了,老鼠偷的等等。清潔工偷的可能性非常小。既然這樣,怎麼可以說清潔工偷了呢?要是我遇到這樣的情況一定是非常感謝他的,就算有一萬塊錢遺失,也要溫和的問問情況,不會斷言。



3.可能失主訛詐清潔工。我很不希望這樣,這樣也太惡毒了。人家那麼善良,撿到錢還給你。清潔工本來收入就很低,你沒有感謝他,卻要訛詐他1萬塊錢。其心可誅!

最後,談談自己的看法

事情講究證據的,既然清潔工拾金不味就應該讚揚。失主說清潔工偷的,應該譴責。不然對社會造成太壞的影響,有誰還敢拾金不昧呀!大家撿到財物想還給失主,還擔心失主會不會訛詐自己。

所以東西可以亂吃,話不能亂說。好好說話,傳遞正能量!


徽鄉小居


有監控沒?

如果有監控就讓監控來說話,如果沒有監控,那什麼可能性都有。


也經常看電視,電視中經常演到過清潔工撿到鉅額現金而不貪戀金錢,而歸還失主的報道。

拾金不昧,是非常高尚的品德,值得所有人學習。


從現實角度來講,如果一個人撿到了5萬元的包,裡面又沒有任何證件、沒有銀行卡,也就是說除了5萬元現金而沒有別的任何物品,那根本不能證明這個包是誰的。

再有,如果一個人撿到一個5萬元的包,而包中沒有任何別的物品,那他也不會傻到自己留下來1萬元,把其餘4萬元上交吧,正常人的思維會把5萬元全部佔為己有的。

所以說,我選擇相信清潔工。

但是丟東西這事,也不能排除包中的5萬元先在別處丟掉了1萬,在這個地方只丟掉了4萬。

所以,我還是相信清潔工。


記得小時候上學時,老師講過一個故事:一個財主丟了四兩銀子,被一個農民撿到了,農民把他交給了縣衙,後來失主也來到縣衙,發現自己的錢袋子和銀子在縣衙,被一位農民撿到了。於是開始核對財物,財主想倒打一耙,於是就說我丟的是五兩銀子,裡面只有四兩銀子,懷疑是農民私吞了一兩,財主和農民爭論不休。

這時縣衙當官的開口說:“你丟了五兩銀子,而他只撿到了四兩,說明這個錢帶子不是你的,你等別人再撿到五兩銀子時,那就是你的銀子了”。

就此問題來講,如果包中沒有任何證件能證明此包是你的,那失主就請把5萬元錢的編碼都說出來,那才能證明這筆錢是你的。錢都長得一模一樣(只有編碼不同),誰能證明這包中的錢是你的。


根據我國《民法》相關規定,公民具有報酬請求權。

也就是說,在撿到東西后,公民替失主保管失物可以要求失主支付一定費用。

如果這個失主是怕清潔工向他索要報酬,而故意誇大說包裡有5萬元的話,那他太“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大頭的4萬元人家都沒有放在眼裡,還在乎你那區區幾百塊的報酬。


撿到財務後歸還失主是理所應當,如果怕自己講不清、道不明,可以要求在場的人做個鑑證,一起撿包,一起打110報警,讓警察來處理此事,以免自己有不必要的麻煩!

做了好事,還被倒打一耙,是最讓人傷心的事!



人在風上走


清潔工撿了四萬塊錢的包還給失主,失主非但不感恩,反而怪罪說少了一萬。評論區沸騰,槍口一致對外,撻伐的就是那位恬不知恥忘恩寡義的趙失主。

我在旁邊冷眼觀察小半天,忽然就哧哧笑出聲,也是善心在作祟,大筆一揮,居然為失主鳴冤喊屈,躍然紙上就有那麼一句,噴子們能不能讓嘴巴帶個把門的,雖然失主的錢財失而復得,但是他原來的包裡若是真有那五萬呢,人家明明少了一萬,喊一聲不行嗎?非得爛在肚子裡悶成屈死鬼你們才高興?

好傢伙,一石激起千層浪,各種刀槍劍戟可就奔著我的面部齊刷刷地來了。有人直接罵我,誰家的狗沒拴好,亂咬什麼。還有更難聽的說是怎麼放屁蹦出這麼個玩意。

眾人齊聲喊打,我依然頑抗迎頭敢上,總想以理服人,準備弄一張大字報糊網上,以此明志,講述我的態度。

這事僅僅過去十來天,我忽然就來了個180度的大轉彎,切身體會到清潔工那份好人難做的無奈,並且咬牙切齒恨恨自語道,它日若再有行善之舉,就讓老天爺雷劈了我這八十公斤的肉軀之身。

為什麼我的態度會前後判若兩人呢?只因這幾天經歷的一件極其混賬的事,讓我寢食難安生無可戀。我是非常樂意做好事的,並一直在積極行善之中。我閨女那幾天就要臨產了,把一條鬆獅犬送到家裡寄養,太太又要趕著去幫忙,臨走囑咐我,不要虐待狗狗。我這人從來不喜歡狗,可也不能虐待啊,太太回頭說的那句話,到底是啥意思呢?我百思不透啊。

可僅僅過了一天,我總算理解了這兩個字的齷齪,足能令人毛骨悚然啊。

晚上遛狗回來,等我洗完澡轉身的功夫嚇了一跳,怎麼兩條鬆獅犬,還是一模一樣的。我揉揉眼睛再看,沒錯啊,絕對是兩頭鬆獅。我立刻想到會不會是遛狗的功夫把人家的狗狗順手牽羊似的領回家了。哎呀,主人丟了狗肯定急得不行。我趕緊牽著狗出門打聽,整個小區喊遍了,凡是養狗的人士都出來幫我出主意,大家異口同聲說,這狗絕對不是咱們小區的。

既然都不是,我到別的小區再問問。五天過去了,狗主人還是一點消息都沒有。沒辦法,我只能好吃好喝的伺候著這隻來路不明的狗狗。可這麼養下去也不是個事啊,吃的喝的不說,還老是叫喚,搞得左右鄰舍衝我直翻白眼,愁的我呀直撓頭。

終於等來了好消息,還是隔壁老王提供的,他去金沙灘辦事,看見一則尋狗啟示,照片上也是一隻鬆獅犬,還有聯繫方式,快,你快打電話試試!

我簡直有些喜出望外,趕緊把電話撥過去。謝天謝地,對方跟吃了火藥似的一番描述大體上差不離,而且是位中年女性,聽聲音相當有魅力,我有些想入非非了。

失主開著一輛奧迪停在我家的樓下,我敢說這位女士身上獨有的氣質比我的太太強百倍。

一陣陣熟透了的女人味讓我直犯迷糊。

她自稱是武媚娘,這不佔我便宜嗎,我說還是喊你武妹吧。她笑著說可以。

鬆獅看見主人撒了歡地蹦啊跳。武媚娘含著眼淚對我說,自打丟了貝貝,自己都不想活了。謝謝大哥,您真是好人,大恩不言謝,這是一百塊,請你收下。

我極力推辭不要,武媚娘也假情假意把錢放回包裡。中午喝了二兩酒,舒舒服服睡了個午覺,就被手機鈴聲吵醒了。我一看是武媚孃的,立馬就覺情趣興濃,心想這桃花運來的正是時候,太太不在家,我不霸王誰霸王。

電話那頭劈頭蓋臉一陣罵,我以為是打錯了,看一眼是武媚娘啊。這是怎麼一回事?原來她的狗狗突然懷孕了,說到情深處,武媚娘哭的稀里嘩啦,‘’我那貝貝還是個處呢,你就這麼半聲不響把她糟蹋了,還是個人嗎?‘’

我真是懵了,問她,‘’你說誰糟蹋了誰?‘’她可能意識到自己的說辭有些不妥,就改口說是你家鬆獅乾的好事。

我總算明白了,可不是嗎,兩隻狗狗天天睡在一起,哎呀,是我大意了。怎麼辦呢,敢做敢當唄,這事可不能一推二五六,沾點兒便宜就開溜。

我就直接來了句,‘’妹子,既然這樣我無話可說,要不你說個數,我賠錢還不行嗎?‘’

武媚娘一聽這個,立馬不哭了,衝我喊出一個兩萬數,說是去醫院做手術費剛剛夠用。

氣的我渾身顫抖,這不是在訛人嗎。我明確表示堅決不給,她惡狠狠說你等著,我找人去辦你。

到了晚上,家裡來了一幫人,堵的水洩不通,個個跟青面獸似的刺虎畫龍。武媚娘冷笑一聲,‘’這錢你到底給不給?‘’

我痛快說給。

有位好漢把我的液晶電視機舉過了頭頂。我不說給能行嗎。我說最多給五千,要不然我報警。

話音未落,又一位好漢動作如風,呼啦把手機拽走。我徹底蔫掉,苦苦哀告,手裡只有八千,還是攢了多年的私房錢。實在不行,你們把我這條老命拿走好了。

武媚娘眼瞅著就這麼大點兒的油水,也是見好就收,拿著我給的八千塊揚長而去。

氣的我整整一夜未睡。第二天老婆回家了,本來不想說,這口氣堵的我渾身難受,不說,就怕活活憋死我。我一五一十把事情原委說了個透。老婆大人愣住了,她看我一眼,又看我一眼,複雜的眼神兒問我,‘’你不知道咱家的鬆獅是母的?‘’





吹倉


關於撿錢這事,如果這個清潔工足夠聰明,在對方說少了一萬塊時,馬上就告訴這個人,對不起,這不是你的錢,因為數對不上,我要把這錢交到派出所去。為什麼要交到派出所呢?主要有以下幾點原因。

一、清潔工撿到錢,不能據為已有,因為這不屬於他的合法財產。

二、清潔工應妥善保管拾到的四萬塊錢,如果在其手上這錢少了,應承擔賠償責任。如果盡到保管義務,可以要求失主給予一定的補償。

三、清潔工可以讓撿到的錢交到派出所,經公安機關公告60天無人認領,收歸國庫。

四、如果數額巨大,清潔工拒不歸還,構成侵佔罪。

五、如果錢只是掉在地上,還沒有脫離失主的控制,則構成盜竊罪。

通過上面幾點原因,就能看出問題,既清潔工撿到錢後不能據為已有,他做到了,已有歸還失主的具體行為。但是失主說數目對不上,清潔工必須要及時告知對方,這錢不一定是你的,必須要去派出所去解決後續問題。

到派出所後,通過警方確認,錢確係失主,但是清潔工不認可少了這一萬塊錢是自己私自佔有的,那警方就有可能立案了。但是失主不能直接說撿到錢的清潔工偷了人家的錢,否則,經警方調查後,事實證明少這錢根本不是清潔工拿的,失主也會因為汙陷而違法呢。


寒石冷月


最好送派出所,我之前在一家酒店做保安。我們隊裡一個保安撿到一個包,裡面是一千五的現金外加一些證件。撿到之後就放到了保安室等客人來拿。第二天失主來了。一個年輕貌美的女人。看著也很有氣質氣派。打開包說裡面是五千現金,現在只要1500。讓我們賠剩下的那三千五。鬧了一天。最後酒店高層打算酒店出1500。剩下的讓我們保安部來出。我們的經理還是比較向著我們。報了警,然後把那天的所有監控全部調了出來。查了一天終於還了我們清白。那人被警察帶去喝茶。事後我們經理開會說以後撿了東西如果心裡過不去想要還失主就直接送去派出所。不要放保安室。如果不想還就自己蒙聲不說話。偷偷留著,誰也別告訴。事後請兄弟們和瓶水。吃個燒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