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中,男方過年前突然搶走孩子,從出生到一歲多都是女方一個人帶的,現在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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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一直跟隨著母親生活到一歲多,要過年了,父親把孩子搶走了,無非是帶孩子隨父親與爺爺奶奶一起過年,這種行為對孩子是沒有傷害的,他也沒有違背法律,是在法律規定的範疇內進行的行為,法律也追究不了前夫的責任。

依據婚姻法的規定;離婚的一方擁有對孩子的監護權,另一方必定會喪失對孩子的監護權。夫妻感情破裂導致離婚,但改變不了孩子是屬於雙方共同擁有的性質。對孩子有監護權的一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沒有監護權的一方探視孩子,或者是商量領著孩子回家住兩天的權利。

從前夫搶孩子的行為中可以看出,前夫是在和你商量接走孩子回去過年,得不到你的同意無果後,才會以武力的手段奪走孩子。依法作為父親,他有權利和孩子在過年的這個特殊時刻做短暫的相聚。如果說前夫搶走孩子,從此再也不把孩子還給你的話。你可以根據離婚的協議條款中明確孩子監護人為由,以監護人的身份起訴前夫侵權,將前夫告上法庭,依法你才能要回孩子。


老蔣閒言


那些說搶不走的,說法律會判給女方男的就送回來的簡直就是胡說。這事遇到了,只能認倒黴,一是楞搶回來。二是拖著不離婚,看誰急。三是等著他大發慈悲給你。我認為,上策是第一種,第二種太被動,而且孩子回來就毀了。

別指望警察和法官律師能幫你,能幫你的只有私家偵探。去法院門口晃盪一下,多拿幾張名片吧。

另外,如果對方有實際控制權了,再熬過2歲這個門檻,女方就更不可能取得撫養權了。現在法院也怕麻煩,對方控制孩子,他如果不放手,法院會考慮判給他。

我還看到有人說什麼過年回家的矛盾問題,我,呸!這孩子如果1年多都是女方帶,就不可能是因為過年回家的事!


飛天寶寶2


上面的方法都是錯誤的 因為我自己正好曾經遇到過這個問題 我兒子一歲左右我就離婚了 我前夫不要孩子 我一個人帶到九歲時候 有一次我前夫說接孩子玩幾天 我就讓他把孩子領走了 結果電話不回短信不回 我知道壞了 然後他自己告訴我媽 說要把孩子送到外地永遠不讓我見孩子了 我沒吵沒鬧 就發短信跟他講孩子也是他的 他帶孩子玩幾天培養父子感情是好事 我能理解 只不過孩子是土生土長的南京人突然長住外地肯定不習慣 還有那個我幫孩子在淘寶買了幾件衣服 得趕緊給孩子試試了合不合身 萬一不合適再拖幾天商家就不給退了 第三天下午那個傻逼就讓我接孩子去了 孩子接到手 立即搬家轉學 從此以後他要看兒子 馬路邊看一眼不超過五分鐘 再想單獨和孩子呆一秒那是白日做夢 打官司是沒用的


用戶2955454626033


孩子一直是我和孃家帶。雙方父母身體都不好。他怕累著他媽,他媽知道兒子不管孩子,她一個人搞不定。女兒5歲,離。直接說,孩子你要就抱走。嚇的他……扶養權給我,扶養費也按時給。不過,同意並希望他可以隨時看孩子,為了孩子好。


木木274302065


我的孩子也被男方搶走了,也找不回來了


豆芽兒


先報警,如果警方不能處理,那就每天白天休息好,晚上帶好大喇叭,就在它們家外面要,同時通知警察,堅持下去,既然不過,大家都別過!!!另外斷水斷電,門上潑大糞,~~~


求子方


我的孩子也是被男方控制著,不讓媽媽抱走。小孩從小就跟媽媽生活,一次吵架,男方媽媽就過來把小孩搶走。現在只能忍受著見不到孩子的心情。走法律途徑也是挺漫長的一個過程的。這種情況只能說無賴贏了,我們只有忍到開庭宣判的時候了。


1楓葉很美1


孩子2歲以前是媽媽帶的一般都會判給媽媽,搶是搶不走的,可以走法律途徑。


因緣相聚2018


兩歲以前,父親是搶不走的。除非媽媽不要撫養權。


不負如來不負卿們


現實中最大的認識錯誤就是:離婚後法院判的是未成年時期的監護權!不是孩子的所有權!

很多夫妻離婚得到孩子監護權後就覺得孩子是她或者他的私人財產了,和對方沒關係了!這大錯特錯!尤其是很多心裡怨恨的夫妻拿孩子的探視權來要挾對方!最後導致了很多家庭悲劇!

所以,我認為法院應該在判決書上再次明示下!沒有獲得監視權的對方要🈶️隨時可以探視以及陪伴的權利!甚至要強制性的給予一週最少兩天的陪伴探視權利!

這樣一來不僅對大人有利,更是對孩子心理的一種保護!畢竟孩子小是不懂父母離婚的!孩子們眼中只有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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