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教師、代課老師、臨時代課老師都一樣嗎?

秀才江湖


這是三個不同的老師,在我們當地是這樣:

①民辦老師。七十年代,幾乎每個自然村(三十戶以上)都辦了一個分校,一~三年級不等,學生十幾個至五十個左右。當時的老師由村上有文化的人擔任,待遇是記工分,和一個主力農民相當,老師生產隊長說了算,業務由大隊中心小學管,不穩定。七十年代中期,公社教辦才計編制人員,統發工資,相對穩定。

②代課老師。八十年代後,那個生產大隊缺老師,就請一個人去代課,工資比編制內的民辦老師少,不違法可長做,這些人就叫代課老師,由教辦統一管理。

③臨時代課老師。一直都存在,那個學校有人請半年或一年,請個臨時老師上課,期滿走人。

七十年代中後期和八十年代的這些民辦老師、代課老師,稍有文化基礎的通過考大學、考民師班、簡單考試的民轉公,基本上已經轉為公辦老師,不過也有部分因違反計劃生育政策開除,或因自身文化素質太低自願離開的。


田野15874


民辦教師、代課老師、臨時代課教師是不一樣的。

民辦教師:難道說甘肅省對民辦教師的界定不準確?我就是1984年3月被招錄,經過一年的“短期”培訓,次年3月上崗任教的。(當時縣教育局文件見附圖)。2003年9月被“政策清退”。自此民辦教師的稱謂消失。因此,民辦教師應該是從50年代初期到2003年9月,由縣教育主管部門批准、招錄且備案,頒發了‘民辦教師任用證’的中小學不在編的任課教師。即現在稱為原民辦教師的一個群體。85年開始由財政按月發放工資。


代課教師:是指民辦教師被清退後因教師短缺又返聘的民辦教師,或由鄉、學區因公辦教師產病假暫時聘用且未辭退而留用的代課人員及省(縣)“四支一扶”生,三年服務期內也叫代課教師。這三類都是學校不在編人員,統稱代課教師。他們的工資都由財政發放,前兩者未能達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而後者是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發放的。

臨時代課教師(也叫代理教師):因教師短缺或公辦教師請假,村小學僱傭的階段性臨時代課人員。村小學僱傭的由該校發放工次,頂替公辦小教師的從公辦教師工資中扣除給付。

民辦教師、代課教師、臨時代課教師都是非編制內的,他們更大的區別的民辦教師已經清退離崗,(臨時)代課教師卻至今在崗任教。現在問題是能不能為原民辦教師的“老有所養、病有所醫”,代課教師能不能提高待遇,實現“代轉公”。區別三者又有作用?大家說是不是?


為生活而提神


不一樣:1、民辦教師,國家承認教齡,在國家財政困難的情況下,允許民辦教師任教,廣西來賓剛開始財政給教師月人13元后升為18元。連任15年以上連續3次考試分數不上線的,可免考了,轉為公辦教師,遷江鎮就有2人。2、代課教師,在國家財政還困難的情況下,產生代課教師任教,工資開始月已有100多元后升工資。國家承認教齡,任教15年沒有免考試資格,給你連考試3次,再考不上線者,退教了,國家給教齡補貼,幫賣年老保險,年滿60週歲可領,我們村委就有2人。3、臨時代課就不同了,教學質量不好的,滾蛋。我們村委任教就有1人,任了一個學期走人。


幸福160012868盧鳳界


民辦代課臨時代課教師是不一樣的。民辦教師是六十年代至九十年代,在鄉村公辦中小學校任教的非編制教師,並在1986年以前參加工作,通過考試考核合格取得任職資格證書的才是民辦教師(這是國家認可的民辦教師)。沒取得證書的為代課教師,1986年以後參加工作的全屬代課教師,2000年後民辦教師也改名為代課教師。臨時代課教師是學校個別教師特殊情況缺席,如生病、產假、學習培訓等,臨時僱傭的教師。(當今官方又稱:民辦學校的教師為民辦教師,被辭退的老民辦教師、代課教師為原民辦教師、原代課教師。)


程眼鏡4750265242603


都是教師中沒編制的三等教師~同工不同酬的受害者~幹同樣的工作教的成績也不比事業編制的差但工資待遇只有正式編制的三分之一不到~提高教師待遇先提高這部分教師的工資待遇~網上叫囂教師工資低待遇低的也大多是這部分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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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一樣,都是人民教師,都是教書育人,如果不一樣,就把人分成了三等九級


用戶3734243138037


都是教書育人,只是名字起的不同,那有三六九等之分


用戶7080426348361


在祖國計劃經濟體制的七、八十年代,從事教育事業的民辦教師是通過大隊推薦,由人民公社審核,縣教育局批准,通過試用教學一年、通過考試考核合格取得《民辦教師任用證》才是一名正式的民辦教師。沒有取得此證的都是當時的代課教師。


綠洲878


老民辦教師的晚年生活艱辛、請儘快給予社保醫保!


愚叟791


民辦教師一干就是三十幾年,現在老了,生活無依無靠太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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