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會怎麼處理具有連帶責任的擔保人?

小軍交子


法院怎麼處理具有連帶責任的擔保人?這個問題有一定的普遍性。

所謂連帶責任,是指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當事人對其共同債務全部承擔或部分承擔,並能因此引起其內部債務關係的一種民事責任。

法院處理具有連帶責任的擔保人,一般是債務人和擔保人誰有財產執行誰的,誰的容易變現執行誰的。

通常情況下,多數擔保都是一種有意無意的圈套。例如某甲貸款,某乙是國家公務員對此予以擔保,某甲經營一陣子後資不抵債玩失蹤(實際上也可能賺錢了,只是轉移走了),債權人將某甲和某乙告上法庭,法院判某甲承擔償還責任,某乙承擔連帶責任。由於某甲事先做了準備,名下無任何財產,而某乙是在職公職人員,名下至少還有工資以及公積金,法院肯定是先執行乙。並且由於乙是公職人員跑不了,那些對失信人員的待遇,例如限高令,例如失信黑名單,例如拘留罰款,對於乙來說一般是立竿見影。

所以說,法院對於具有連帶責任的擔保人肯定是全力執行的,跑了和尚(債務人)跑不了廟(擔保人)。

對於擔保人來說,其實沒有很好的辦法,只能自己先償還債務,以後設法找債務人追償。

最後強調,有人要求自己簽字擔保,簽字前一定三思!!!


淮北日月升


我們在辦理執行案件過程發現,其實很多案件的借款人失聯,基本都是擔保人在被迫還錢,很多擔保人還認為自己很無辜,沒有借錢但法院天天執行她,沒有還錢結果都淪落到成為失信被執行人,不僅上了失信黑名單,而且擔保人的房產都會被法院查封、拍賣,銀行卡也被凍結、扣劃,有的擔保人是事業單位或者公務員,就因為上了黑名單,結果連工作都丟了,由於被限制高消費,結果還影響孩子上學、出國等等。

曾經竟然一個網友諮詢我:“現在是不是隻能是事業單位老師、公務員才能做擔保人,要不然貸不到款”?事實上,這位網友就是一位老師,她的男朋友要借錢買房,但是貸款人提的一個條件就是必須有事業單位老師或者公務員擔保才貸款給他,於是這位男朋友就找女友做擔保人,並給她做思想工作,並騙她只要籤個字就好,不用她掏一分錢且承擔任何責任。

其實,我第一反應就想到之前新聞報道老師被騙作為擔保人而被強制執行、司法拘留的案例,司法實踐當中,我們確實見過不少被借款人坑的擔保人,由於擔保人缺乏相應的法律常識,又基於人情關係,往往很容易上當受騙,但是借款合同上白紙黑字,擔保人苦於沒有證據基本都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因此,建議大家千萬不要做擔保人或者保證人,也不要隨意在空白紙張上籤下自己的大名,更不要將自己的銀行賬戶、身份證等借給他人,如今套路太多,防不勝防,建議各位小心為上,對於不確定法律問題建議多問問相關專業人士,以避免類似的法律風險。


法律知道


我想廣大頭條用戶當中肯定有被朋友求著做個擔保人的經歷,並且朋友肯定還會說“不用你還錢,就是籤一個字不然他們不借給我,你不會有任何責任”這樣的話,在這裡提醒大家,這種時候一定要堅決說不,你的朋友可能也是被騙或者就是在騙你。

借款合同上擔保人一欄是不能亂簽字的,因為一般這種擔保都是屬於連帶責任保證,如果借錢的人跑了、找不到了、去世了沒有財產還錢就需要由擔保人還錢了,並且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也就是說不光是還本金,也就是說借錢人應該還的錢你都得還。就連到期後借錢人沒有錢還你也要先還上然後再找他討債。

所以對於連帶責任保證人和債務人之間並無太大區別,誰有財產就執行誰的,誰的財產執行起來容易就執行誰的,如果是執行擔保人的財產,那麼擔保人之後可以向借款人追償。


東友律師事務所


貸款人死了怎力


明天更好46328


以經六十歲了!無力還債務?怎麼辦?


相信自己8942


放貸人就沒責任嗎,往出放錢只明叫誰誰當擔保,到時還不上了叫擔保人還錢,生的利是誰花了真不公評捉人的一種手段


用戶79828271233


擔保人與當事人的責任同等,當事人無力償還的債務就由擔保人承擔。


車代向平


放貸,收息是做生意,收回就是賺錢了,收不回就是虧錢了。法院為什麼不管虧了錢的生意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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