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興安盟紀委監委關於對科右前旗居力很鎮火災事件相關責任人處理情況的通報

【通报】兴安盟纪委监委关于对科右前旗居力很镇火灾事件相关责任人处理情况的通报

興安盟紀委監委

關於對科右前旗居力很鎮火災事件

相關責任人處理情況的通報

【通报】兴安盟纪委监委关于对科右前旗居力很镇火灾事件相关责任人处理情况的通报

2019年4月3日上午10時左右,科右前旗居力很鎮前進村二組南山發生火災。火災發生後,科右前旗旗委、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及居力很鎮領導迅速趕赴火災現場,統籌協調、組織調動大青山林場快速撲火隊、察爾森林場快速撲火隊、盟消防支隊、前旗消防中隊等16家單位502人、68臺車輛參與撲火工作,15時20分將山火全部撲滅。

經核實,火災是居力很鎮前進村二組村民上墳祭祖時點燃的燒紙隨風颳至墳地周圍雜草中引燃雜草,火勢隨風蔓延所致。火災未造成人員傷亡及群眾財產損失。目前該村民因涉嫌失火罪被科右前旗林業公安局刑事拘留。此次火災屬責任事件,經盟委同意,對火災事件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一、科右前旗政府分管領導,旗林業和草原局主要領導在火災事件中負有領導責任,盟紀委對科右前旗政府分管領導進行提醒談話,科右前旗紀委對旗林業和草原局主要領導進行提醒談話。

二、居力很鎮黨委、政府對防火工作重部署、輕落實,對防火人員到崗工作情況沒有檢查,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行為,在火災事件中負有主體責任,居力很鎮黨委、政府向科右前旗旗委、政府做出深刻書面檢查,並在全盟範圍內進行通報。

三、居力很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對清明節防火工作措施不力、落實不到位,在火災事件中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科右前旗紀委對居力很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進行誡勉談話。

四、居力很鎮黨委分管領導作為居力很鎮前進村包村領導,在防火工作中沒有及時發現防火盲點並進行有針對性部署,對火災事件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科右前旗紀委對居力很鎮黨委分管領導予以立案審查。

五、居力很鎮林業工作站負責人、居力很鎮前進村黨支部書記不正確履行防火工作職責,防火工作人員安排不力,對火災事件負有直接責任,科右前旗紀委對居力很鎮林業工作站負責人、居力很鎮前進村黨支部書記予以立案審查。

六、居力很鎮前進村村委會主任在防火人員請假的情況下,不及時調整人員安排,僅安排一人留在防護區防火,導致防火人員與著火點相隔較遠,致使火災發生火勢蔓延,負有直接責任。鑑於其為非中共黨員,居力很鎮黨委、政府對其進行誡勉談話,並依據《嘎查村(社區)組織受紀律處分人員年度考核報酬的處理意見》規定,扣發其年度績效工資。

在自治區和盟委、行署剛剛部署清明節期間防火工作後發生火災責任事件,性質嚴重,必須引以為戒,舉一反三,警鐘長鳴。全盟各級黨委、政府要堅決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和盟委、行署決策部署,堅決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深入開展“重實幹、強執行、抓落實”專項行動,整治懶官、庸官、乖官、巧官“四官”問題,主動履職盡責,擔當作為,推動決策部署落地落細落實。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把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作為政治監督的重點,進一步強化對中央、自治區和盟委決策部署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做實做細監督職責,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對不敬畏不在乎、表態多調門高、敷衍塞責、出工不出力等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突出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絕不姑息。

中共興安盟紀委

內蒙古興安盟監委

2019年4月4日

【通报】兴安盟纪委监委关于对科右前旗居力很镇火灾事件相关责任人处理情况的通报

審核: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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