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對黨員幹部在清明節期間有這些要求

鞍山对党员干部在清明节期间有这些要求

中華民族傳統節日清明節即將來臨,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把剎住“四風”作為鞏固黨心民心的重要途徑,確保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精神落地生根,堅決防止“四風”反彈回潮,倡導風清氣正的良好風尚、樹立文明節儉的祭掃新風,現就節日期間強化作風建設要求通知如下:

一、嚴明紀律要求,自覺做到“八個嚴禁”

一是嚴禁使用公車、公款、公物參與私人祭掃、遊玩、探親訪友等活動;

二是嚴禁用公款為回鄉探親、祭祀掃墓的黨員領導幹部提供餐飲、住宿等接待安排;

三是嚴禁借祭掃之機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的禮品禮金;

四是嚴禁違規參加或組織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

五是嚴禁借節日之機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

六是嚴禁借祭掃之機違規公款吃喝、旅遊或參與用公款支付的各種高檔消費、健身活動;

七是嚴禁在祭掃中毀壞國有、集體和他人財物;

八是嚴禁組織或參加各種封建迷信活動。

二、壓實主體責任,營造廉潔節日氛圍

全市各級黨組織要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層層落實責任,堅決克服各種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認真部署節日期間作風建設工作,通過多種方式對作風建設相關紀律要求進行再提醒、再教育。各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要切實肩負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加強對本地區、本單位、本部門黨員幹部教育、管理和監督。黨員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要以身作則,嚴於律己,帶頭遵守各項紀律規定,自覺抵制不良風氣,積極倡導文明祭掃。

三、強化監督問責,嚴懲頂風違紀行為

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必須繼續把監督檢查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精神執行情況作為重要政治任務和經常性工作,盯緊盯住、持之以恆,要與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專項行動相結合,與查處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相結合,一刻不停歇地推動作風建設向縱深發展。要緊盯重點部位、重點場所、重點區域,切實加大監督檢查和明察暗訪力度,密切關注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新動向新表現,著力發現違規違紀問題線索,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頂風違紀行為,將嚴查快處,實行“一案雙查”,嚴肅追責問責,並向社會公開通報曝光。同時,還要進一步暢通舉報渠道,充分發揮社會和媒體的監督作用,形成監督合力。

節日期間,市紀委監委將對各地區、各部門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進行檢查抽查和明察暗訪,對貫徹執行本通知要求不認真、走過場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及頂風違紀問題,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和領導責任。

市紀委、監委舉報電話:12388、151412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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