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決部分業主不繳納物業費的情況?

dayu23


如何解決部分業主不繳納物業費的問題?這個問題太實在了。

我先說一個真實的案例給大家聽一下。某還建小區2009年建成,建築面積約20萬方,業主構成以當地農民轉化成市民為主,物業費1.1元/平方米/月,無維修基金且短期內無法辦理房產證,房屋質量較差。多年來,大量的漏水現象層出不窮,另外菸道堵塞、被盜、高空拋物、綠化帶被侵佔、亂搭亂蓋、爆管、樓道水管滲漏、監控損壞70%、地庫水泵損壞80%等等。業主們可謂是怨聲載道,忍無可忍。為表達訴求,業主們鬧過事,圍攻過政府,堵過馬路。至於業主拒繳物業費一事,算是最溫柔的表達方式了。

這個小區自2009到2015年6年時間共計更換4家物業公司,第4家物業公司自2015年4月到2017年元月不足兩年時間更換了六個物業經理,最長的八個月,最短的十五天。到2017年元月份該小區的物業管理費收費率不足30%。直到第七個物業經理的到來。。。。。。

這位經理經驗豐富,手段獨特,根據小區的特點,制定了一整套管理辦法,並將小區所有重大問題列出解決時間表逐一解決。

2017年2月到2019年元月,兩年時間,該住宅小區的煙道不通問題、冬季管道堵塞問題、管道堵塞後業主家中重大經濟損失問題、樓道進水管破裂問題、小區排水不暢造成大量積水問題、車輛擦碰缺少監控錄像問題、垃圾桶溢出問題、地下車庫水泵恢復問題等等全部得以解決,需要大量資金維修漏水一事正在逐戶解決中。

2017年元月和2019年元月相比較,該小區出現了以下幾個變化:

第一,業主滿意度大幅提升。

第二,物業管理費收費率超過90%

第三,第4家物業公司合同即將到期,絕大多數業主真誠挽留。並督促社區和業委會一定續簽合同。

這個案例是真實的,可以考察。通過這個案例我們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第一,99%的業主是講道理的。

第二,業主的不滿,是物業服務不到位所致,應該認真檢查物業工作是否到位,而不是和業主爭辨哪些事該物業公司管,哪些事不該物業公司管。

第三,沒有做不好的物業,只有做不好的人。

業主滿意了,何愁物業管理費收不上來,那不足1%的惡意欠費的業主不代表主流,對於這少數幾個人,用法律武器可輕鬆化解之。至於收費的具體方法和技巧屬於另一個範疇的問題,在此不詳敘。

本文僅告之:要想做好物業,理念是最重要的;要想收好物業費,就要善待業主;要想善待業主並得到業主的認可,不是有良好的服務態度就行,它是需要實實在在的行動。沒有一顆"全心全意為業主服務"的心,你永遠做不好物業。


張亞軍207253809


看到這個問題,我第一眼就判斷,肯定在後面的回答中,答題人都會腦子都不動就肯定這個問題是物業服務人員提出的,之後就是對物業的一陣亂噴。後面一看,果然如此。這也說明,如今居民小區裡的很多業主,真的還處於城市化進程中的低級階段,但至少本人認為,物業服務至少已經發展到了初級階段。

打個比方來說吧,一戶處於低級階段的人家,是還沒有條件到請保姆的時候的,否則,各方面都很不好相處,工作也是難於開展的。處於低級階段的人家,總以為請了一個保姆後,家裡面的所有事情都是保姆的責任了,甚至家裡的冰箱壞了,也要求保姆把它修好。因為,這樣的人家是暫時還沒有到找保姆的階段的。再比如,你兩口吵架或者發脾氣把家裡的電視砸了,難道要保姆出錢換電視嗎?在小區裡,業主破壞、損壞了公共設施後,很多人要求物業公司更換這樣的事情並不少喲。

同樣的,當小區裡還有很多人處於如些的認識時,本人認為,最好取得共識後,不要物業公司入駐承接小區就行了,爛也好,壞也好,亂也好,就讓小區裡的人自己處理就行了。

其實這個問題,只要稍微用腦子想一下,就能判斷出,提出此問題的人應該有三個可能,第一可能是從事物業服務的人提出的,他們碰到了小區裡很多不交費的業主,希望能找到恰當的答案。第二可能就是小區業主委員會提出的。因為如果小區業委會不能協助物業公司降低欠費率,那麼說實在話,就是有了業委會,業委會也是對物業公司沒有多少話語權的。比如本小區就要求物業公司向業委會繳納物業服務質量保證金,因為業委會有底氣能配合物業公司讓業主交費基本做到“零欠費”,但是,如果物業公司在哪些方面做得不到位,業委會就可以根據情況,從保證金里扣款,或者叫處罰。但是,如果業委會做不到降低欠費率,你拿什麼籌碼跟物業公司談判啊!你憑什麼要求人家交保證金啊?

提此問題的第三方可就是小區那些老實交費的業主了。比如每年都見到通知就老實交費的業主,在得知其鄰居幾年都沒有交物業費後,又感覺物業服務質量在逐年下降,今年看到少了兩個保安,明年感到保潔來打掃公共樓道的次數少了,後年又發現很多公共照明的燈也壞了。去問題物業公司,人家說還有那麼多的欠費,哪裡有錢來更換路燈?這個時候,這些老實交費的業主也會提出這樣的問題的。

提此問題的第四方還有可能就是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如業委會、物業公司的主管部門房管局。因此政府部門也不希望因為小區物業費的欠費率過高,導致物業公司服務下降,又引發很到小區業主到房管部門反映,甚至到信訪部門上訪。說實在話,房管部門對這樣的小區也是很煩的。

因此,就該問題的回答,得根據提問者是從什麼角色提的問題,才好根據這種角度來回答。否則,就是回答出來了,也會讓人笑話或不恥的。

但是,我總認為,一個小區要和諧美好,必須堅持的一個基本原則就是“絕不能讓老實人吃虧”,另外大家還必須明白:欠費者佔有了交費業主購買的服務,並且拉低了交費業主購買的服務質量,是侵害了交費人的權益。就如同一條公路一樣,大家都交養路費了,公路部門可能年年都要進行養護,大家的路都好走了。但是,如果有一半的一逃費了,可能就是幾年養護一次。但很多交費的人覺得養護不好,路難走又都不交費了,那公路部門只能不養護這條路了,讓大家都去“車震”吧!

總之,小區的治理不可能是幾句話就能說明白的,要居住幾十年的小區,作為主人的業主都不花些心思來共同想辦法,而要小區能長期正常運行,那是不可能的。更多的交流,請關注“銳眼說小區”,文章列表裡有些內容可能會給你啟發。



銳眼說小區


關於物業費的問題我認為有幾個誤區要解決。第一:90年代的社區物業與現在的社區物業同樣的面積同樣的管理模式(掃衛生、清垃圾、看大門)可是價格卻差3~4倍,有的更多,這說明物業公司的運作脫離了市場化的運行機制,是人為操縱市場價格的產物,那就出現了腐敗問題,負責審批價格的單位和個人就存在接受物業公司回饋的風險。第二:物業費的交與不交作為業主沒有發言權,交多交少業主沒有選擇權,物業公司的服務質量好壞業主沒有權利評判,業主的利益被物業公司的利益最大化深深的傷害著,可是業主們看到的是一次次的業主敗訴,這種一邊倒的局面讓我們感到了深深的恐懼,我們被賣房子的人運用法律的手段給逼上了絕路,因為你不論有錢沒錢、下崗沒下崗、失業沒失業、家裡有沒有病人等等意想不到的事情的發生,物業費你是必須要交的。如果我們是要去超市買東西的話,那我失業了,我就可以選擇低廉的價格買東西。可物業費是必須要交的,沒有選擇。第三:物業公司有一個叫法的不同,就是前期物業公司這個叫法讓人感覺很不舒服,原因就是物業管理條例對物業管理流程的設置嚴重偏離了實際,是對物業公司一邊倒的支持而對業主來說就是一個有失公允的法律,需要重新考慮修改。為什麼呢,前期物業本來是開發商的一個據法律的安排,自然就出現了嚴格意義上來說的利益輸送,而前期物業必須要有業主委員會討論通過才能決定它的去留,而業主委員會的建立就是一部天書,建立了也是運作困難。想要發揮作用也不容易。

所以物業管理必須要進行市場化改革,讓業主感受到改革的溫暖。


時代1086100



在我們小區裡面,出現的頻率是非常高的一個事情就是不按時交納物業費。對於物業公司來說,首先要弄清楚業主為什麼不交物業費。現在的快節奏生活,可能有很多業主真的是很忙,那麼拜訪業主這個就是非常重要的環節。

通過拜訪業主,知道業主的需求,知道我們物業公司有哪些工作還沒有做到位還沒有得到業主的認可。我們通過去拜訪客戶,瞭解客戶的需求,改進我們自己的工作。語言溝通是人與人交流的一個橋樑,不管業主的態度怎麼樣?我們是奔著解決問題去的,一定要傾聽他們的聲音。只要大家把事情說開了,相互理解我覺得業主的關係是很好處的。

通過了解之後呢,你看不管這個問題是共性的問題,還是就這一家業主所遇到的問題,都要積極的去整改。整改完畢之後呢,跟業主去回覆帶業主去實地的查看整改效果。往往很多業主不滿意,都是因為物業公司的層層報批,這種現象往往出現在大的集團公司。用制度化管理有情可原,可是缺少了人性化的服務。造成一個小小的問題久拖不決,業主會認為你這個公司在故意的拖延,不去解決事情。


溝通交流一定要小區的項目經理親自去,畢竟客服人員和其他的工作人員,與項目經理看事情的高度不一樣。同時對業主來說,他認為你們公司對這種事情的關注度也不一樣。業主的印象好壞,是跟這個項目經理的做人有很大的關係。物業公司選錯了項目經理,也就是毀掉了這個公司在這個小區的口碑。口碑的丟失,換幾任項目經理都很難挽回。因為業主不需要牛逼哄哄,高高在上的物業公司。只有通過溝通交流,加深彼此之間的瞭解才能共建和諧社區。


鼎潤經濟


第一點繳納物業費是每一個有物業小區的義務!

第二就是為什麼不繳納物業費?如果物業服務有服務標準,同時有物價局監管審核,無不達標情況,那麼業主應該繳納。

第三物業管理毫無標準!也無服務意識和標準!有問題全部推給開發商!有投訴又不公示包括服務標準和費用收支等等,更有甚者可能和開發商一家!用電梯卡!門禁卡等等為業主製造障礙來收取物業費!那麼應該建議國家政府機關關注!!

第四服務不作為!收費特積極!服務無標準!收支無公示!設置電梯卡門禁卡等等障礙的根本談不上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的服務二字!應該予以取替!物業不是法外之地不能脫離監管只是一味收錢!收的什麼錢?保護費嗎?還是進門費過路費?這種物業就應該取替!或者公示重新招標或者政府介入接管!


修心即修行


業主不交物業費,物業首先組織有關負責人員登門拜訪,瞭解業主沒交費的原因,對確實有困難或業主長期不在家的,該原諒的原諒,該救助的適當的伸出援手,各了各賬。總之不能象社會老大一樣坐在搖椅上等待別人送錢上門。

其二,對抗拒不交的一定要問明不交的理由,還要登記入檔。是物業的錯就應當面道歉並即時改正。對東拉西扯的說明是故意想賴皮,必須向對方說明物業費主要用於開支物業所有園工的工資,只要到期不發,就會影響園工的服務情緒或罷工現象,由此而影響服務質量,導至已交納物業費的業主跟著不交物業費的業主受到影響,為此公司有可能採取非常手段制裁不交費的人。

其三,遇上老賴,繼續堅持面談和書面通知按時傳達,到了一定的時間,可以採取斷水斷電給予警告。如業主不服就推薦業主主動去法院起訴。總之做到先禮後兵為上策。


凝解


如何解決收繳物業服務費的問題

首先要解決的問題是端正物業服務企業的服務意識,端正了服務才是解決問根本,為什麼業戶不願意繳納物業服務費,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

1、物業服務企業在履行服務閤中違約在先如公共區域的小修小補不及時

2、園區綠化修剪、更新問題

3、隨意侵佔業戶利宜如廣告收入,停車位收入等

4、物業公司的員工的專業度不夠,素質差

5、物業公司不替業戶著想如可利用公共區域搞多種經營把經營收入作為業戶維修基金續籌


用戶1736933018822


先自身找原因。如果一個小區是幾個業主不交,那是業主胡攪蠻纏。如果不交的業主多了,那就先反思一下自身的原因吧。不要舔著臉只要錢不辦事,還說業主不交錢。


蘇舟振輝照明


第一,物業每年要公示物業費收支明細。第二,維修基金的使用情況,是否有合理合法的手續。第三,物業在小區內是否有侵犯業主權利的地方,比如1公用車位收費問題,那是業主的權益,你收費可以,去除管理費用之外業主是否也獲得了收益,2,高層電梯廣告費的問題,這也是業主的權益物業侵犯了嗎?3,小區內業主共有的使用空間物業是否私自佔用。第四,物業的服務是否得到業主的認可滿意,這些問題物業解決不了的話不可能提高收費率,業主自己的事自己解決,該你物業管的好不好,行不行也得聽業主的!業主決定物業,物業決定不了業主。


飛行員四道槓


上產監處查業主身份證號碼,上銀行系統查帳戶,直接扣錢。反正後臺硬,強買強賣,錢到手就行,其它無所謂的,還怕你翻天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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