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未婚生子,現在孩子1歲由女方撫養,但是女方和別人結婚男方可以要撫養權嗎?

嗨-小正哥


首先這個提問存在一個錯誤,對孩子只能有監護權,撫養權是男女雙方都必須得履行並且共同擔負的責任和義務。

兩個人未婚生子,由女方撫養孩子,現在孩子一歲,女方和別人結了婚。說明你對女方就不是真愛,也是個不負責任的男人。否則,早就跟女方結婚了。你能不能要回孩子的監護權,就要看女方同不同意,對孩子好不好,才能給予回答。

自從1994年2月1日起,新的婚姻法頒佈實施以後,就廢黜了習慣法,把男女同居定性為非法同居,不是合法夫妻,不受法律保護。但是,生下的孩子是受法律保護的。

依據婚姻法的規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權利,不受社會歧視,男女雙方有共同擔負起對孩子的撫養責任和義務。

因為你們同居不合法,不受法律保護。你想要孩子的監護權,除非孩子的母親同意把孩子的監護權交給你,你才能擁有對孩子的監護權。

如果孩子的母親對孩子不好,或者是結婚後的繼父對孩子不好的話。只要你有充分的證據,能夠證明他們虐待孩子的同時,要證明你和孩子有血緣關係。就可以到孩子母親居住地轄區的人民法院起訴她,要回孩子的監護權。否則,你就是搬石頭砸天,也拿不到孩子的監護權。


老蔣閒言


一般2週歲以下幼兒都是隨母親生活的,除非母親有不易撫養兒女的情形。從提問中可以看出女方應不屬於那種可以被剝奪監護權的人,所以男方企圖變更監護權的想法只有在孩子的母親自願情況下才可能變更,如果她不願意,人民法院也不會支持男方的請求。


用戶102705716761五福


別人都已經結婚了,何必還去打擾,如果你真負責任早就和那女的結婚了不是嗎?


SS感謝你曾來過


1、這個,只能私下提要求,上不了檯面的,因為,這種關係,沒有結婚證,不受法律保護的。你可以跟女方提,甚至求對方,但是女方是否同意是人家的事。

2、即使是法律保護的,哺育期的孩子,即使是正常離婚,都要判給女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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