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咬人時被打死,是不是正當防衛?狗主與被咬者主動發生肢體衝突,狗主被傷,在防衛內嗎?

沙漠甘泉8156403


如果咬人的狗是狗主沒有管理好,被咬的人也沒有去挑逗狗,狗主動攻擊一個無辜的人,在危急的情況下,這個人將狗打死,是不負任何責任的,可以視為正當防衛。

大家想一下,當一個人無原因受到惡犬的不問斷攻擊,這時候除了將狗打死外,還有別的選擇嗎?難道一條狗比人受到致命的攻擊和傷害還要緊要嗎?

當然出於珍愛生命,保護動物的角度,人家是合法養狗,對狗做到了必要的管理和控制,如拴了狗繩狗鏈,將狗關起來,你非要進入到狗的攻擊範圍去挑逗,狗咬了你,狗主是不擔責的,你將狗打死,就不是正當防衛不說,還得賠償狗主的損失。

狗主負有對狗的管理的責任,同時也有因自己管理失職負有狗傷人的連帶責任。如果因自己沒有管理好,狗咬人被打死,更不應該去主動打人。這時候狗主打人,手段惡劣,出手狂暴的,被打者出於自衛打傷了狗主,仍然在防衛範圍。

反之狗主只是一般行為,打一個耳光之類的輕微傷害,被咬者出重手傷了狗主,則不在正當防衛之內,當視狗主受到的傷害來承擔相應的責任的。


地平線上腺


對於正在襲擊人的狗,把它打死完全是正當防衛,如人已被咬傷,狗主人必須負責,前提是無繩拴住的狗,要是人家養家裡拴住的狗,狗主也有責任,但是被咬的人也有責任!同時,城市養狗,必須有相應證件!舉個例子:倘若在公園或小區散步,有人遛狗,但沒有牽繩,狗突然發狂咬你或者你身邊的人,你在無奈情況下將狗打死,然而因此狗主人追究你,並主動與你發生肢體衝突,你處於保護自己或者身邊的人與狗主人搏鬥,在同等情況下致傷狗主人,這樣完全屬於正當防衛,但是打死狗主人的話就麻煩了,也複雜了。除非非同等情況,即狗主人拿刀或者其他兇器與你搏鬥,明顯故意攻擊你要害部位,你僥倖閃躲並反殺對方,這樣基本也是正當防衛。

其實,現實往往並非例子所舉,因為正當防衛的那個度,作為正常人在當時緊急情況下是無法把握的。打死狗好解決,人不受傷不被咬傷,就算賠個狗錢也沒啥大不了。但是人被咬傷了,虧的是自己和身邊的人。如果和狗主人再起衝突,往往就成刑事案件了。

個人認為,接提問內容,最好的處理方法是制止狗繼續咬人之後,馬上報警!同時必須保留證據,證人!總之,能避免與人衝突是最好的,一旦人與人無論何種理由起衝突,都是不好的結果,罵戰是最輕的,要是真打上了,一方或者雙方進醫院是必然的,致死更不敢想了,監獄和地獄一人一個地,和諧社會拒絕一切鬥毆行為,希望都以禮待人,以理處事


大嘴DDD


根據《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中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行為裡,不法侵害對象是行為人,主體是人,不是動物。

狗去咬人,被打死,只能適用於【緊急避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採取的損害另一較小合法權益的行為,造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

所以在本案子裡,因為狗咬人而採取緊急避險行為造成狗死亡,狗主人經濟損失的行為,不需要承擔責任。


狗主人和被咬者主動發生肢體衝突,表明狗主人的主觀性和主動性,但是在偵查過程中,是需要看具體細節的。

如果狗主人得知其狗被打死,一怒之下,衝到被咬者家裡,不由分說,對著被咬者一頓打,被打者被迫還擊,最後打傷狗主人,這時被咬者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


如果狗主人得知其狗被打死後,在路上找到被咬者,要求賠償,而被咬者不同意,然後發生爭吵,於是狗主人主動打了被咬者一拳頭,然後被咬者打了一拳頭回去,之後扭打到一起,最後被咬者打傷了狗主人。這個情節,在法律上不屬於正當防衛,屬於打架鬥毆,輕則以《治安管理條例》處罰,重則以《刑法》【故意傷害罪】處罰。


鬼谷縱橫


首先要說一下正當防衛的限度問題。正當防衛要求反擊要使用必要手段,也就是與侵害相當的手段。注意,這裡說的是手段,不是結果,手段才是判斷防衛行為是否過限的關鍵。比如趙宇案,如果聽到呼救就過去當胸一刀,這樣顯然不是正當防衛。但如果使用必要手段卻導致較嚴重後果,應當認定正當防衛。

之所以說限度,因為狗咬人可以成立正當防衛或緊急避險,但如果超過限度,即不需要將狗殺死而使用非必要手段殺死狗,可能成立防衛過當或避險過當。

根據題目,這裡假設無過當情況。根據刑法規定歸納:

1,有主人,且主人指使狗咬人,反擊成立正當防衛。

2,有主人,主人看管過失導致狗咬人,成立正當防衛。

3,有主人,但由於客觀原因使得主人無法看管導致狗咬人,成立緊急避險。

4,無主野狗,成立緊急避險。

注意,這裡的反擊對象是狗而不是人。

至於被害人與狗主人之間,則屬於一個另外的案件,需要根據具體情形判斷,題目不太具體,不好分析。


一騎絕塵5294


從正當防衛的概念上來看,如果狗主主觀上有縱犬傷人的行為,對您造成威脅或傷害,則正當防衛一說是成立的。狗屬於物,物的持有人是否主觀故意是核心,如果沒有,則正當防衛一說是不成立的。同理,如犬主此前有制止犬傷人的行為,則證明犬主非主觀故意,則打傷犬主的行為同樣要承擔法律責任。


淨心居士3


珍愛生命,保護動物!其實就掛著好聽的名字辦著壞事!狗是生命,蚊子臭蟲毒蛇細菌也是生命呀!你吃的雞蛋還是個嬰兒呢,你TMD怎麼還剝了雞嬰兒的皮吃肉呢?!只要法律上沒規定不許吃的動物,就可以殺可以吃!



損貨A


把畜牲和人來比,實在不太應該!畜牲就是畜牲,從來不受任何法律保護,最多算私財產。愛犬人士把私財產拿出來顯擺,這也是你的權利,但是,當你牽出來顯擺時妨礙了他人的正常生活或傷害到了他人,這就涉及到侵害他人的權利和侵害他人的問題了。連這個道理都不明白,還妄論什麼是愛心人士。你這種愛心完全建立在其他人的不安全,不安心,處處需小心翼翼之上,這也太虛偽了嗎!


草齋聊賦


狗是人類的忠實朋友 他跟著好人看好家 專咬小偷 因為它總是被放在家裡 也因為是養狗本來就是看家的 可是現在的社會獨生子女太多了 不願結婚生子的也太多了而且都是嬌生慣養 自己或者孩子都沒有孩子 就養了寵物當自己的子女怕它們孤單就領出來 有些養大型犬的合一些有暴力傾向的犬也不願意栓繩還愛出來顯擺一下 結果就咬了別人了 原先發生這樣的事養犬的這邊一般都是趕緊把自己家的犬打家去 然後去人家看看需要打針的啥的 基本上就沒事了 現在呢 就不一樣了養狗的把狗當成了 子女 它們咬別人好像是應該的 而且這部分人多數是官富人家不受累就有花不完的錢 還有社會關係 他們總能找到法律空子給狗辯護打狗的得賠錢


金雞長笑


養狗本來也沒什麼,但是我們居住地都是樓房人口密度大,會影響不養狗的人!在加上窮光蛋,二流子,保屄龍,沒家教等都愛養狗。特別是認為自己的狗出別人家小孩還高一等的那種從狗屄裡面生出來的傢伙,自以為事的人渣多了,所以很多不養狗的人才反對?


用戶51515531706


狗咬人我想打死是應該的吧?我不信法律上規定要保護狗而不保護人?如果狗主還要替狗報仇,我認為應該連狗主一起打了才對。如果法律判決狗主正確那我素性就把狗主人也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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