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癌後期複查,需要做哪幾項檢查?有什麼需要注意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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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做檢查是為了治療的,不是為了檢查而檢查。胃癌後期也就是晚期,治療上有三種情況,一是抗腫瘤治療,二是對症支持治療,三是放棄治療。根據治療方式來看看都需要做哪些檢查?



放棄一切治療的情況有嗎?有!許多情況下是病人、或者家人不瞭解腫瘤治療的方法、策略,而又對醫生抗拒,不聽醫生意見,認為醫院、醫生就是詐錢的,當然不排除一些非專科醫生不知道咋辦的情況。

若放棄治療了,檢查還要做麼?溝通,相互理解、信任,內心不相信醫生,相信自己的?

胃癌後期除梗阻、穿孔、明顯出血等情況外,一般不進行手術治療,以藥物治療為主。如果病人體力、臟器功能還好,病人也有意願,可以給一些化療,是姑息性抗腫瘤治療。

血常規、肝功、腎功、電解質、血糖、心電圖等等這些檢查會經常做,根據結果要調整藥量的大小、方案。

既然是抗腫瘤治療,我們就必須有觀察治療效果的指標,相關聯的腫瘤標誌物,上腹部CT(空腹、檢查前喝水充盈胃囊)看到胃壁腫瘤的薄厚,胃鏡檢查不方便,適當時候可考慮,還有一些其他與胃癌相關的轉移灶也是複查的對象。

姑息性治療除了以上必須的檢查外,其他檢查大多也就不做了,如果有新的症狀再考慮檢查,比如頭痛、頭暈了,是要做磁共振看看有沒有腦轉移?

晚期對症支持治療也有稱作舒緩治療的,一般查查血常規、肝腎功、電解質就好了,如有新出現的症狀再做進一步的相關檢查,多餘的檢查、沒有治療目的的檢查就不做了。

胃癌後期有哪些注意事項?

完全放棄治療當然是不行的了,對於抗腫瘤治療需要考慮的事情就比較多了,比如病人體力、病情、意願、經濟等等,醫生多會談到治療的利弊,決定到底怎麼治還是病人自己、或者家人,一些時候彆強求。

胃癌後期起居飲食方面需要注意的事情也挺多的,每個病人情況可能都不太一樣,家人多陪伴,多從病人角度考慮,小心仔細照顧,具體問題可以同醫生溝通。我是 ,感謝您的閱讀!634


劉永毅醫生


晚期胃癌患者是否需要複查、複查內容以及複查的頻率是根據患者病情、是否治療以及治療目的決定。

晚期胃癌的表現形式有多種多樣,比如遠處臟器轉移,如肝、肺、腦、骨等轉移,以及這些臟器轉移的數目和具體位置;還有遠處淋巴結轉移,比如頸部淋巴結轉移或者腹主動脈旁淋巴結轉移;腹腔腹膜轉移等。這些都是晚期胃癌。

如果患者遠處轉移經過醫生評價還有潛在根治手術的機會,患者身體條件還可以,那麼可能先做轉化化療(就是通過化療希望轉變為可根治手術的情況),那麼建議化療2週期就要複查(一般1-2月),此種情況複查的頻率高,複查重點是全身評估,看是否有手術機會。舉例來說,腹腔鏡探查曾經的小片腹膜轉移,是否消失,肝臟CT或核磁共振肝轉移灶是否縮小為可手術切除等。

但如果患者的遠處轉移嚴重,比如出現骨轉移或者多臟器轉移,沒有潛在根治手術機會,如果身體可耐受抗腫瘤治療,一般建議治療過程中2-3後期複查一次,複查目的是看治療效果,同時瞭解治療相關副反應。通過常規的胸腹部增強CT和腫瘤標誌物可以反應出來。通過抽血化驗血常規和血生化,瞭解骨髓抑制和肝腎功能情況。


但是,如果患者晚期嚴重,身體條件不允許積極的抗腫瘤治療,此階段主要就是對症治療,減輕痛苦,那麼複查就沒有必要嚴格2月左右複查,一般是根據患者的臨床表現,有需要時再檢查,此時需要主治醫生根據患者的具體情況,建議複查的內容和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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