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至縣勝利鎮姜東村古文明

一,劉東遺址:位於姜東村劉東組東北150米處,分佈面積15600平方米。劉東古遺址證明了至少從商周時代就有人居住,捕魚,農耕,為升金湖沿岸商周時期聚落分佈,文化譜系等研究提供了難得資料。

東至縣勝利鎮姜東村古文明

二,蛤蟆墩遺址:位於姜東村門前壩,升金湖北岸1-3級臺階,分佈面積4200平方米。從暴露遺存看,該址至少從商周就有人類居住,該遺址發現為長江流域新石器,商周時期聚落分佈,區域類型以及文化譜系研究提供了新的研究資料。

東至縣勝利鎮姜東村古文明

三,廣濟觀遺址:位於黃慄棵自然村和劉閣自然村之間。廣濟觀是姜東村最古老的一座道觀,據傳先有廣濟觀後有安慶迎江寺,廣濟觀始建年代不詳。從道家地理上看廣濟觀位置是前有朱雀後有玄武左有青龍右有白虎,是吉位。廣濟觀在文革時期被完全拆除。

四,村規古碑刻:四碑文至今已立230年,現存放於姜東村文化室院內。碑文是乾隆五十二年冬季所立,結合姜壩《周氏族志》第三卷查證,條文是由當時府文庠士周思魯,時年29歲所作而立。“村規禁令”的大意分為五條:一是禁止祠堂周圍栓牲口和堆放雜物,確保環境美;二是禁止祖堂公物不能弄為私有,防止財產流失;三是自覺維護升金湖岸蛇山、團洲、灣壩埂等樹木,嚴禁亂砍亂伐,確保湖岸一片綠;四是每年清明下公帖各戶出資出丁挑土修壩,若不出資出丁戶,年終不得到壩內取魚;五是嚴禁平時私自在塘壩內張籃放網,只能鳴鑼統一取利。以上禁令自禁止日起,若有違犯將受處罰。

選自宋海兵先生主編的《姜東村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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