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欠高利貸,車房都在妻子名下,妻子不知情,法院能強制執行嗎?

永不言敗149391737


依我之見:只要丈夫的所借高利貸欠款不是‘’套路貸‘’等涉嫌詐騙或主觀明知借款用於違法犯罪(如賭博丶販毒等)的無效民事借款行為,其借款實際用於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或家庭生活之必需,那麼,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的借款債務行為‘’妻‘’負有連帶償還的義務;而一旦原告方通過民事訴訟程序起訴夫妻二人作為共同連帶關係的被告,法院有權判決夫妻二人具有連帶還款義務,而妻子以‘’不知情‘’為由的抗辯,法院會駁回其抗辯而對其強制執行。

我們再結合本案例再來看‘’妻‘’的連帶償債責任問題,雖然該借款是以‘’夫‘’之名借的,但作為具有連帶責任的‘’妻‘’依法仍有連帶償還夫借款的義務;即使如案例所述‘’家庭的房產和車輛均在妻子的名下‘’,但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任何一人對外的債務依法都具有連帶償還責任,法律規定不得以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或妻以一方的借款之名為由主張拒絕承擔連帶償債責任。

如果本案例借款糾紛的原告通過人民法院的民事起訴‘’妻‘’作為連帶償債的被告而作出民事判決,而該判決一旦生效勝訴的原告有權依據生效判決申請人民法院‘’執行部門強制敗訴的被告方‘’妻子‘’執行‘’夫‘’對外的借款,同理,人民法院執行部門有權依據生效判決和原告的申請強執行‘’以夫之名‘’所借欠款,而權強制執行‘’妻‘’名下的車輛和房產。

那麼,如何看待‘’夫‘’在外借款,而‘’妻‘’不知情,是否就可以不承擔連帶責任呢?依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之間如果有內部二人之間關於對外‘’借債‘’的約定,不得對抗不知情的第三人,所以,夫對外借款,妻仍須承擔連帶償債責任。


唐先明75443043


關於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況下負債,如果另一方不知情,且負債並沒有用於家庭共同生活,原則上另一方不需要承擔償還責任。另外還要看債務用途,如果負債是用於賭博,且債權人明確知情,則該種債務不受法律保護。民間借貸利率超過法律規定的標準,超出部分也不受法律保護。

如果涉訴且財產數額較大,建議聘請專業律師,避免財產損失。


張書雷律師


借錢還錢,必須還,不還就入刑,什麼高利代,你為什麼借,所以就應該還,


用戶54907529792


不用還,婚姻法24條在2018年修改了,找個可靠的律師他會教你怎麼做才能更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上善若水89437801


首先看知情不知情?是丈夫高利貸借款未簽字?如果確實不知道也沒簽字,按照現在的婚姻法解釋是不需要承擔共同還款的。但是房子,汽車在婚姻存續期間購買應該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可以申請執行配偶一方房產的一半。


溫亮律師Lawyer


不知情?故意不知情吧,欠債還錢,高利貸利息可免,本錢需還


春雨253792626


網私代、高利代的背後大多都是妻離子散。按國家銀行代款產生利息範圍內,這樣的代款一定要還。超出國家規定的高利息就一律不用還,因為這類就算還到沒老婆、沒孩子,也還不完。實在要還,有二種還法。一、與對方協商好一次性還完,要求符合國家規定的利息、手續齊全再一次性還完。二、協調不好,報警還,因為對方違法在先,對方也怕,國家並不支持對方的所做所為的。

代款也有合法與不合法,合法的法律自然依法標準執行。不合法的都要自承擔後果。


專業鋁門窗


都走法院了,就不是高利貸,最多是套路貸(到期你沒錢還,就逼你到馬甲公司再借筆大的還,越滾越大,但合法),夫妻的共同財產沒什麼知情不知情,除非借錢前就離婚了(真老賴也不敢,同林鳥唄)!


姜Boss


法院審判期間如果妻子能證明丈夫所借的錢並未用於與家庭家庭有關的開支那麼一般會被認定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貳寶的爹


現在的人啊,結婚後揹著另一方借錢,就一定會把另一半拉進來墊背,夫妻關係就成了給別人墊底背黑鍋的關係,希望國家加大此類情況的法律法規,不要有更多的背鍋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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