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被判腰斬時,本應萬念俱灰,為啥還要笑著賄賂劊子手?

鄧贏


在我國古代歷史上,刑罰方面,種類很多,而且還有許多不太人道的酷刑,“腰斬”便是其中之一。

何為“腰斬”

在古代,因為一些觀念以及文明的差異,在一些事情的處理方法上,跟現在是有很大差別的。就比如說刑罰方面,在現在,犯罪了就是在監獄改造,哪怕是判處死刑,也都是比較直白的死刑,如“槍決”之類的。而在古代,刑罰種類就比較多,如“在臉上刺字、割鼻子”之類的,而且在死刑方面,更是多種多樣,就比如“醢”刑是把人剁成肉醬,“脯”刑是把人弄成肉乾之類的。而“腰斬”就如字面意思一樣,就是把人由腰部,切成兩段。
“腰斬”



這個酷刑在中國古代歷史上存在時間很長,在一開始時,因為鐵器沒有後來那麼普及,所以腰斬是用青銅材質的器具來完成,就是“斧鉞”之類的器具,就相當於是“活劈”,跟劈柴似的;後來,隨著時代的發展,鐵器的普及,腰斬這個刑罰就有了新的器具,就是“鍘刀”,鍘刀不僅刀快,而且對技術方面要求不高,對準腰部,一刀鍘下去,就完事了。

“腰斬”作為一種殘酷的刑罰,在歷史上有著“赫赫兇名”。在歷史上,如秦朝丞相李斯、西漢時期大臣晁錯等人都是死於腰斬。據說,腰斬這個酷刑廢除於清朝雍正帝,原因是在雍正帝時期,有個叫俞鴻圖的大臣被判處腰斬,結果行刑之後,俞鴻圖在地上用自己的血寫了好幾個“慘”字之後,才氣絕身亡,雍正帝得知這個事之後,覺得腰斬太過於殘忍,就廢除了。但是,關於雍正帝廢除腰斬這件事,在正史上並無記載。

被判處“腰斬”後,為什麼要賄賂劊子手呢?

上面說了關於“腰斬”的過程,腰斬是從腰部把人給斬成兩段,而人的“關鍵器官”都在上半身,所以呢,就會導致一種情況發生,就是腰斬之後,人不會立刻就死,而是會奄奄一息一段時間,有的甚至幾個時辰都不會死亡。

所以,如果說,犯人得知自己會被腰斬,那麼有些犯人或者說他們的家屬就會去賄賂劊子手。因為劊子手首先只是一個行刑人,與犯人之間,大多沒什麼深仇大恨,只是例行公事而已,所以,是可以進行一些“賄賂打點”的;還有就是,對於犯人本身來說,已經確定自己會死,那麼幹脆利落的死總比痛苦萬分的死好些,所以他們會賄賂劊子手,讓他們行刑時,將鍘刀在腰部以上開始鍘,這樣會讓犯人死的快一點,少受點痛苦。


說與山鬼聽


“花錢買死”

只為了能夠在自己行刑的時候死的更快一些!



腰斬,作為曾經的滿清十大酷刑之一,極度殘忍血腥,將人的身體從腰部一分為二,宋朝包拯所使用的“鍘刀”便是腰斬的典型代表刑具。



腰斬在行刑時,犯人要脫光衣物,將腰部袒露出來,而後趴在邢臺上,等待著宰割。由於人的大部分重要器官都在上半身,在被腰斬後,如果位置比較靠下,並不能對重要器官立即造成傷害,甚至能保持半個小時不斷氣,此時犯人的頭腦仍然是清醒著,眼睜睜的看著自己身體一分為二,既要忍受心理上的極度恐懼還要忍受生理上的痛苦,其過程不可不謂之殘忍血腥。

因此,在腰斬之前,一般犯人的家屬都會向劊子手行賄,讓劊子手行刑的時候往上斬一些,儘快加速犯人的死亡,減少痛苦!



歷史上,腰斬從周代便以出現,直到雍正年間才被廢除,時間跨度兩千多年,無數人死在其下,比較著名的有秦朝李斯、西漢晁錯、明朝方孝孺等都是死於腰斬!

而最後一位被腰斬的則是雍正時期河南學政俞鴻圖,據說他在腰斬後仍未斷氣,連續在地上用血寫了七個“慘”字後才氣絕身亡,雍正皇帝看到如此酷烈,心中不忍,便宣佈廢除比刑!


木子夏錦論史


慢慢來才是精華所在,不過時過境遷,這篇文章給蔡英文看看吧。


我不是新聞哥


腰斬作為古代的酷刑之一,令人聽之聞之喪膽。但是腰斬並不是馬上就死,有的還可能存活一段時間,犯人若想快點死,少受罪,只得賄賂劊子手。劊子手對酷刑自然瞭解,清楚怎麼斬,才能死的快些。所以犯人也不得不對劊子手行賄。


風向標欄目


爺們兒,但求速死。到了陰曹地府也不忘你的恩德🤔


吾與軒


因為這還有一線希望。


京兆堂前進


應該是讓犯人減輕痛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