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嫁的婚房,不讓公婆住過來養老,是冷血不近人情嗎?

艾小城


我認為讓不讓住不在於是不是公婆,而是在於老人是不是能跟小輩相處融洽,如果相處融洽,甭管是不是公婆,都是老人沒什麼不好的。如果相處不融洽,就是親爹媽也最好不要住在一起,盡孝不一定非要住一起,又不是生活不能自理,必須要住一起了。我現在是兒媳婦,也有兒子,我沒跟公婆住一起,因為各自有各自的家,如果將來非要住一起,那我憋屈的很,我婆婆是兒子要供起來當少爺的,兒媳婦拿來幹活的,這樣的婆婆大概是人都不願意跟她住。將來我兒子大了,孩子們住孩子們的,我不打擾,如果孩子們上班需要我幫忙,我會盡力幫忙,但不一定要住一起,不是一輩兒人,他們玩的,我不見得能玩也不見得看得慣,所以保持一定的距離還是好點,保持距離不代表不親,不保持距離就是親


南極之南606


怎麼有這麼不要臉的公婆,說句實話,如果是媳婦請我去,知道是媳婦陪嫁的房子,我想盡辦法推託也不去。再更進一步,如果是我給兒子買的房子,兒媳願意我住在那,我也不去,自己沒有癱瘓在床,去打擾他們幹嘛?我極力反對兩輩人住在一起,那是自己不方便,小輩不方便。有些長輩就顧及自己的感受,擠在小輩那,要知道小輩為了照顧公婆的感受就是有自己的想法也不能說,說話也不太自由,做事不自由,想睡個懶覺不自由,想隨便穿個居家服也不自由,連上個廁所都覺得不方便,不是做客,長期住在一起沒事也會住出事來。他們斷手斷腳了嗎?癱瘓了嗎?別住在一起惹事,自己能動也別加重年輕人的負擔,年輕人也精力有限,經不起折騰,全力支持你,不管誰買的房子,反對住在一起,除非他們病倒了、癱瘓了再說。自私自利的老人,看不起,不值得尊重。孝順,憑啥要孝順,房子是你父母買的,公婆生你了,養你了?孝順要建立在老人慈愛的基礎上的,上慈下孝,他們懂嗎?他們為小輩想得多,小輩自然孝順,孝順也不是靠爭來搶來的。再說了,孝順也不一定是要住在一起了,小輩也有選擇孝順的方式。


用戶52855025180


婆婆打算著我新房入住後來幫我帶孩子反正大伯大姑他們都是這樣想的,但被我沒有餘地的一囗回絕了,我們老家起了個2層的小洋房是我結婚的時候全部由我和老公賺錢起的,我們常在外地基本上是給她養老住的的,我一個女兒讀中班還有一個在肚子裡,她是糖尿病高血壓一隻眼白內障說實話到時不知道是她照顧我還是我照顧她,我雖然是在家工作,但還要上班的。家裡2個大伯1個大姑都住得近,有什麼事一個電話5分鐘路程。我以前不用她幫現在也不用,各自過好各自的生活就行,我們一個月都會回去2、3天的。我跟我老公醜話己說在前,我什麼都可以妥協,唯獨住一起這個問題不妥協不接受任何理由。


大白饅頭兄


關鍵問題是平時這個公婆對兒媳婦好不好,公婆家裡幾個孩子。我家情況是我公婆有兩個兒子,公婆疼大兒子,幫助大兒子買房,娶媳婦,看孫子,現在也住大兒子家。我老公是小兒子,我們結婚,沒有房子,婚禮自己辦的,我自己有兩套婚前的房子,是父母幫助買的,貸款婚前早已還清。一套自己住,一套租出去也不會讓婆婆住。公婆住的小區和我們很近,但是平時不來往,過年過節,大兒子過生日叫我們過去吃飯,我們每次都拿禮物,但是小兒子生日婆婆從來沒張羅給過。如果婆婆往後要求住我這,我肯定不同意,因為我和她沒那情分。她疼誰幫誰就去找誰。如果小病,兩個兒子平分醫療費用我沒意見,大病我不會出錢給治療,同樣沒那情分。可以給養老,但是在她大兒子家住,我們可以隔天給送飯送菜之類的,要錢沒有,因為給了錢她會去幫大兒子還貸款。


落落迷離


我覺得呢,能提這樣要求的男人,你也要考慮,是不是要嫁。過去計劃經濟,現在市場經濟。除非特別落後的小山村,否則,一家人肯努力,也不至於寄人籬下。不是我勢力,也不是認為錢多重要。但是身邊經歷的一些事,就是事實。有些男的父母,就靠低保活著,全家吃喝旅遊都行,就是不能幹活掙錢。窮,體現兩件事,第一,懶,第二,不會過日子,就是不會掙錢,也不會存錢。我認識的人中就有這樣的。一家三口農村的,兒子在城裡工作,父母一定要跟著,三口人租個一室一廳。父母不到50,啥也不幹,靠低保。有人給介紹工作,給一個單位做午飯,就一頓午飯,一個月2800。不去,說不能伺候人。幹不了伺候人的活兒。一個月低保800。寧可窮,也不工作。總想著有個女的,有房子有車子,嫁給他兒子,他就過去住了。他兒子30多了,也沒找到媳婦。關於窮,一定要看看因為啥窮。有些人窮,真是活該。


我是千儀


這個問題的提出,偷換了概念,將兩個完全不同領域的事情,混雜在一起來說,不知是為了吸引眼球,還是提問者本身對這兩個問題就比較糊塗。

陪嫁的房子和與公婆同住,是兩碼事。很多人的回答說了那麼多,其實是用情感代替理智和法律,看著雖然挺解氣,很義正言辭的樣子,其實,根本沒有從根本上解答問題。

首先,陪嫁的房子的歸屬到底屬於誰?是女方的,還是夫妻共有?通常情況下,如果沒有特殊約定,根據中國自古以來的傳統,陪嫁大多數是女方家長給自己女兒的贈與,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更不是男方的財產。因此,陪嫁的房子是女方的個人財產,夫妻共同使用。這是財產權屬方面的問題。房子該是誰的,就是誰的。

其次,公婆是否同住的問題,和房子的歸屬沒關係。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女方和男方母親之間就是基於法律規定產生的姻親關係,她們不是陌生人,而是一個家庭的成員。《憲法》和《民法總則》中都規定婚姻和家庭受法律保護。《婚姻法》第四條規定,“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相互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可見,兒媳和婆婆雖然沒有血緣關係,但是,因為婚姻關係的存在,她們互為家庭成員,彼此之間地位平等,並應當相互幫助。

第三,法律上的規定講清楚了,現實問題也要考慮。如果公婆確實需要照顧,小夫妻也有能力照顧,那麼,以房屋是陪嫁為由拒絕贍養老人,就是錯誤的。也給自己的孩子一個非常不好的榜樣作用。如果婆媳關係不好,或小夫妻能力有限,或者還有其他兄弟姐妹可以協助,那麼,是否一定要住進這個房子來養老,的確需要斟酌商量,也不能以犧牲小夫妻的關係來,解決老人的問題,畢竟這不是唯一的辦法,還有其他更好方法替代。

基於上述觀點,我再次想強調,我們在考慮問題的時候,還是要學會使用一點法律思維,不要讓情緒或者其他不負責任的、以偏概全的論調左右我們自己的思路。每個人的人生都屬於自己,自己該怎麼生活,不用別人來指手畫腳。自己的家庭安排好,沒有家庭矛盾,夫妻恩愛,婆媳和睦,姑嫂友愛,無疑將為自己的生活增色。而在處理這些關係的時候,要講求方式方法,不是單純的只顧自己,不管他人,就能達到的。很多時候,我們需要兼顧他人的需求,適當妥協,才能換回屬於自己的空間。生活是門藝術,不是一場戰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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穎想法律


撇開這些我們換位思考一下,現在大部分女人嫁人都是男方父母買的房吧,那麼女方父母是否也該知道廉恥一步也不要踏入閨女家?男方家這樣的要求你們主張不讓公婆來的是否接受並沒有意見?我就奇了怪了,哪個男人女人不是爹生父母養的,怎麼的,娶了媳婦兒父母沒用了就讓父母自生自滅去,什麼你的他的,父母能力有限就活該沒人管?忘了小時候父母怎麼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你們了?自己也是當父母的人了竟然淪散到毫無人性了?你的房住住怎麼了,夫妻一起孝敬雙方父母不是每個做兒女的應盡的義務嗎,這那的一天事事的!到底是道德的淪喪還人性的泯滅?做事不要太絕,小心遭報應!


怒放的青春111


我認為沒有錯,我也是養兒子,女孩子沒有要求男方買房子自己買房子陪嫁真的不錯。減輕了男方父母一大問題,請問一下男方的父母為自己的兒子媳婦做什麼了,如果,你窮就別接媳婦,接媳婦就別裝賴,兒子是娘養的,別人的姑娘就不是娘養的,別人的父母賺錢買房容易嗎?別人姑娘的父母心疼自己的閨女買一套房子。嫁給你家是裡,感恩都來不及,還要別人養老,公公婆婆會老,孃家的父母就不會老,別人養姑娘就不是人。這些指責別人的人說話站著不腰疼,真的很虛偽,這些事情輪到自己的頭上自己會怎麼做?人說話要把心放在中間。別人這是有陪嫁房,沒有陪嫁房住哪裡,男方家裡沒有房子嗎?兒子結婚了就不要打撓他們生活給點空間希望他們過好,做父母做應該做的事盡點責任,孩子們都不容易,儘量不增加孩子們負擔,沒錢自己賺,又不是七老八十,又不是自己癱瘓了。做父母也要懂得知足。自己做好兒子媳婦自然會孝順,有些事不要刻意要求別人怎麼做,別人自然會怎麼做。


塵埃落定192133499


我個人覺得男人娶媳婦,什麼叫娶又要聽話又要賺錢才能有女人跟著你一起生活,生兒育女,這個是從文字的組合理解,另一方面一個男人在目前社會結婚買不起房子,岳父岳母花錢買的那是他們疼愛女兒,不想讓女兒受苦,做女婿的能住這個房子也是應為老婆父母不能估計自己的血汗錢,不顧女兒的幸福,所以岳父岳母對一個跟自己沒有感情的人能夠接納並也給了一定是幫助,其女兒仗著父母對自己的疼愛,坑老,如果你選擇了一個買不起房子自己也沒錢買房子就不要坑爹,你父母養你已經不容易,你把他們棺材本都拿來倒貼男人實為不孝,其二本人眼光不行這麼一個沒骨氣的男人跟著你啃老,可見他家父母三觀不正,沒骨氣兒子自然也沒骨氣,你那麼任性的坑你父母,你父母把你養大不求你養老,你倒好拖著吃軟飯的男人還帶著他家裡沒有志氣的父母,一起來喝你父母的血,你父母的錢是大風颳來的嗎?你幹嘛要,你父母長生不老嗎?你父母身邊有人照顧嗎?為了你自己生吃儉用的血汗錢給這樣用,你怎麼不把你父母接到跟你一起生活,照顧一下他們最起碼父母每天看到自己的孩子都是開心,一切付出都是有意義的,你都坑爹何況那個沒志氣的吃軟飯的男人和他父母,自己好好反思一下這房子你如心何任的住了你應該還給你父母,你要是有志氣不要帶著你男人坑爹,你男人如果是一個有志氣的男人就應該租房子,努力賺錢養家餬口,孝順雙方父母,你自己看著辦吧!這是我的看法,我作為一個男人,我是不會這麼沒志氣,我會租房子住努力賺錢感謝老婆不嫌棄我窮啊感謝岳父岳母給我的幫助,要努力賺錢這樣活的有人格,我要是你公婆打死都不會去親家買的房子裡面養老,完全是打自己的臉,我寧願呆在自己破舊的家裡面過清苦日子,也不會那麼沒骨氣,如果離的太遠小住幾天是可以理解,就在我也覺得很難為情,同時老人自己為什麼還沒能力買房子呢?


小精靈永潔


夫妻之間,太計較這些,真的就特別沒意思了,計較這、計較哪,過著還有啥意思?不如離了算了,這年頭,結婚真是累人,這要算計、哪也要算計,這裡也要防著,那也要防著。

陪嫁的婚房,嚴格來說,提問的女人是有自己支配的權利,可以不讓公婆長時間住,但短時間住住也無妨,如果,你的公婆是通情達理,大家居住在一起,相安無事,長期住,也沒啥不可以,看你自己的心態和決定了,你可以說可以,也可以說No,畢竟,房子是你的。

不過,當你說no的時候,要想清楚,你的老公就會很沒面子,不讓公婆住,以後你有孩子了,也不要指望公婆來給你帶孩子。

人與人之間,都是相互的,你幫他、他幫你;你不幫他、冷血,當你有困難的時候,也別指望他來幫你,想清楚這個問題吧。


作為公婆,既然是兒媳婦買的婚房,也要自覺,不要住過去受罪,看兒媳婦臉色,自己找不愉快,有能力,自己買一套房子,或者讓兒子自己買一套房子,如果想跟兒子一塊住,那就讓他自己買,或者你們幫他買。

從提問的兒媳婦可以看出,你們及兒子的經濟條件確實不如女方,她買的房子,兒子住在女人買的房子裡,說心裡話,感情好還行,大家和和睦睦、相安無事,如果夫妻感情不好,男方就真有點寄人籬下,看老婆臉色的感覺。所以,男方,要想腰板硬、說話有底氣、有話語權,那麼,就自己買房子吧,別指望女方買婚房,撿便宜住進去,如此,你是負擔輕了,但會腰板站不直,底氣不足,處處受氣。

此外,我一直覺得,父母最好不要跟兒媳婦兒子住在一起,平常會面臨很多不快,總會有磕磕碰碰,如果雙方都是通情達理的,還行,如果遇到強勢的兒媳婦,或者不講理的,而老人自尊心又比較強、受不得氣,還事情多,住在一塊,每一天,絕對是過的雞飛狗跳的,鬧心,與其如此,還不如各自分開,你們住你們的,老人們住老人們的。


而且,作為兒媳婦的婚房,老人住進去,親家也不會高興的,憑啥自己給女兒買的房子,其他兩老口來住?我們出錢給女兒買的房子,我都沒有住,卻讓外人來住,親家同樣會有想法的。

總之,無論是誰買的婚房,哪怕是兩個老人給兒子買的婚房,為了保留一點空間,為了減少一點矛盾,不要住在一起,哪怕是去看兒子,想跟兒子住的近一點,在城市裡,買不起,那就租房子,也不要住在一起,免得製造矛盾、心生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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