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私立學校使用在編教師(國家為這些老師發著工資卻在為私人賺錢),你認為合理嗎?

春天之溪


現在私立學校使用在編教師(國家為這些老師發著工資卻在為私人賺錢),你認為合理嗎?

據我所知,地方在招引一些私立學校落戶當地的時候都會給出一些優惠政策,尤其是已經辦出特色和聲譽的私立學校。

比較常見的優惠政策有:

1.學校的選址。給私立學校最易發展的地塊讓其建校。某些地方甚至是直接把當地的職高置換給私立學校,當年入駐當年招生;

2.稅收的減免。給私立學校免減補的稅收政策。前兩三年免稅,接下來三五年減稅,繳滿之後每年都給予一定比例的返還作為財政上的補貼;

3.招生的傾斜。給私立學校更好的招生政策。某縣先是將私立高中在當地普高之後招生調整為同一批次,再調整到先於普高招生,形勢不好,索性把普高撤併到重點高中,中考成績不理想的多半便只能往私立高中去了;

4.師資的幫助。其一就是如題中所述,從重點高中抽調精兵強將去私立高中支教,實際是打造影響力。對於抽調人員,工資由原學校正常發放,課酬和其他福利則由私立學校發放。為了吸引好教師,還將到私立學校支教定性為下鄉支教,作為評先評優和職稱評審的條件之一;其二是在當地的教師編制中劃出一部分給私立學校,表現優秀的服務期長的私立學校教師經考核可以直接入編,極大提高了私立學校教師隊伍的穩定性。

私立學校使用在編教師,這事不是教師自己可以操作的,是按地方政策來的,當地政府不遺餘力地扶持私立學校,肯定是從當地的教育佈局、教育資源配置的大局來考慮的,自有其戰略上的權衡,合不合理不是我等普通教師可以置喙的。只希望老百姓能從中得到實惠,孩子們可以得到更多更好的受教育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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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客談教育


題主說的這種情況也確實存在。據我所知,有幾所私立學校,就有在編的公辦老師在任課。

這些公辦老師領著財政工資,人卻在私立學校上課。不過,與其他私立學校老師不同的是,公辦教師在私立學校上課,與私立學校老師相比,是沒有保底工資的。比如:私立學校老師保底工資2000,這些公立學校去的老師,因為在公辦學校領著工資,就沒有了底薪,只有課時費以及其他的費用,算下來一個月也有兩三千塊。


這種情況,是得到上級部門支持的。否則,這些公立學校的老師也不敢去。我的一位朋友去年也去了私立學校。因為她本身在鄉下教書,孩子該上中學了。為了孩子能接受好的教育,她應聘到縣城的私立中學。不過,據她說,其實也不太划算。私立學校工作累倒是其次,關鍵是本該有的鄉村教師補助,績效工資之類的都沒了,算下來領到手也就稍微多些。


私立學校之所以用在編的老師,也是為了闖名氣,樹招牌,吸引優質生源。據朋友說,她所在學校,九年級的老師都是在編老師。而七八年級社會上聘的老師多些。

即使工資待遇高些,在編老師也並非都願意去私立學校。特別是年輕老師,涉及評先評模,還有職稱問題,再加上工作量大,有幾個願意去呢?

合理不合理,這個問題我覺得不合理。你說是嗎?歡迎留言,歡迎評論!


靜等花開2579


私立學校使用在編教師不合理也不允許。

在編教師是屬於全額事業編制,在編教師是為廣大老百姓服務的,公立小學初中的學生不交學雜費,而且要補貧困住校生生活補助。這就不難明白國家為什麼承擔公辦在職教師的工資。

私立學校是為先富起來的一批人的子女提供教育,足額收取了家長的學雜費,水電費,住校費等等。所收取高昂的費用理所應當用於教師的工資和設備的添置。如果私立學校再利用國家的錢給教師發工資,利用公立學校的資源辦學,其實是坑了國家,坑了老百姓,富了某些人。

全國範圍內正在清理私立學校利用公辦學校教育資源。私立學校不能利用公辦學校樓房、操場等硬件設施。私立學校也不得套用國家撥款給教師發工資,利用公辦教師上課。否則就是私立學校套用國家財產賺錢,而所賺的錢歸私人所有,問題嚴重。

所以,把公辦教師編制帶入私立學校極端錯誤的,是不可能的,是絕不允許的。


平淡是真oymlq


的確,這種現象很普遍。十年前,公辦學校老師進私立學校,財政還發著工資,只不過這部分工資被底下的中心學校拿去花了。而今,倘若公辦學校老師進入私立學校,財政必須停發工資,否則有吃空餉之嫌。

現在有編老師進入私立學校,主要弊病不是擠佔財政的工資,主要的影響是擠佔了公辦學校教師編制,導致公辦學校本已緊張的教師人手更加緊缺。



為什麼有這情況發生呢?

1、國家鼓勵私立學校發展,明明知道有編老師在私立學校任教,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2、很多私立學校前身本來就是公辦的,底氣足。比如本地最牛的高中(一中)辦的私立學校,不愁生源,公辦老師佔比最大。即便有編老師擠佔編制,一中校長到教育局說幾句話,就通融了。

3、進入私立學校的有編老師,很多都是有後臺的,有人打招呼,佔著編制到私立學校拿高工資。

4、公辦老師進入私立學校,平時可以拿高工資不說,還能私下補課,所以有編老師大多不願回公辦學校上班。國家禁止補課,公辦學校老師首當其衝,私立學校的老師倒似乎可以放鬆一些了。加上能讀私立學校的家庭大多有錢,私下招生補課更容易。

5、某些管事的對於此種情況也是放任不管。比如管財政的,反正全縣的教師編制就那麼多,在私立學校能工資,人數越多越節約。就是不管底下教師工作負擔重不重。



基於以上原因,公辦老師在私立學校就有了長期存在的理由。只不過必須委屈基層公辦學校了,那些佔著編制的老師的工作量需要其他老師分攤。


文軒閣


現在確實存在這種情況,尤其是一些公私合辦的學校,這種情況更加明顯。這種情況究竟好不好,恐怕不能簡單的判斷,肯定是有好的方面,也有不好的方面,建議可以觀察一段時間,然後再進行取捨。相關情況如下:

【1】好的方面

現在的教育實行公辦和民辦兩條腿走路,既大力興辦公辦教育,也鼓勵民辦教育,尤其是九年義務教育階段,基本上的公辦教育進行了保障。私立學校,尤其是公私合辦的一些學校,在建設的初期階段,將遇到師資力量的不足,教育經驗的不足等諸多問題,將部分公辦學校的在編教師派過去,對於私立學校快速進入正軌,傳播和複製公辦學校的教學經驗,具有一定的好處。例如,某區新辦一所私立初中,某公辦學校派出20名骨幹教師支持,並分別擔任班主任、年級主任、教研組長,並分別帶了一部分新的老師,就迅速的支撐起了這所學校的教師隊伍,以及教學工作,很大程度的縮短了私立學校的摸索時間與過程。

【2】不好的方面

公辦學校一般都是事業單位,相關的部門對於學校都核定了相對比較固定的教職工編制數,按照現有的管理政策,一般是不允許超編進人的,學校和教師同樣如此,如果公辦學校向私立學校派出在編教師,那麼意味著公辦學校的教師少了,而現實當中也確實遇到了這種問題。例如,一所公辦初中核定編制教師200名,向私立學校派出教師50名,但是自身師資力量又緊缺,這種情況下就招錄代課教師和臨聘教師,造成了管理上的不規範。對於外派的在編教師,在工資待遇上也存在不同方式,有的是在公辦學校領取工資,有的是在私立學校領取工資,有的是在公辦學校領取基本工資,私立學校領取相關獎金,也還存在極少數不規範的,兩邊都領取工資。同樣是一個學校的在編教師,卻產生了不同的經濟待遇,也在一定程度上產生了一些不公平。

總之,教師很辛苦,教育工作任重道遠,希望能有更合理的方式不斷完善教師隊伍建設。


憑欄思君VIP


我個人認為非常合理:首先,私立學校是社會力量辦學,是出資人拿出財力為國家培養人才,是對教育事業的貢獻,也是為國分憂!和公立學校比,只是經費來源不同,人事管理不同,經費支出和教師工資分配機制不同。教育教學的目的是一樣的。二,國家有為社會力量辦學專門立法,來鼓勵和促進社會力量辦學,私立學校是對公立學校教育的補充,由於私立學校基於競爭的需要,管理更加精細嚴格,對公立學校是一種促進,更加有助於一個地方和區域教育教學的發展。三,正因為國家鼓勵和促進社會力量辦學,因此,當地的教育管理部門就有支持和協助的義務,更何況私立學校的業務受教育部門管理,教育方向要受教育主管部門監督和指導。因此,適當向私立學校委派一些骨幹教師,對他們的教育教學起到帶頭和示範作用,是非常有效的一種辦法。因此,公辦教師去私立學校工作,領取國家工資合情合理、合規合法。


丘叔117


絕對不合理,這是一個特殊時代的產物,不久的將來就要廢除!

先來說說我們這裡的一個這類的學校,雖然是民辦學校的名字,但是大家都知道是某個公辦學校的分校,而且在招生時,就打著某校分校的名義“違規”招生,這所公辦學校,就是它的靠山,因為一開始,公辦學校的校長兼任這所民辦學校的校長,後來又派去了一個常務副校長,老師有在下面縣城招考的,也有這所公辦學校交流過去的,但是都是使用的這所學校老師的編制!

在這所私立學校任教的老師,福利也明顯高於公辦學校,除了工資是和其他公辦學校的老師一樣之外,這些老師還會享受各種福利,比如課時費、出題費、各種值班費等等,而這些都是公辦學校的老師不能享受的,所以老師也樂意去這所學校任教。

那麼,為什麼公辦學校熱衷辦辦民辦分校?

其實就是巨大的利益的驅使,這不僅能夠給有關學校提供不菲的收入,而且還能成功避開教育部對公辦學校的種種制約,進行“違規”招生。然而,這種“公私合營”的學校不僅加重了家長的經濟負擔,也增加了學生的學習負擔,還在老師內容製造了不平衡,擾亂了正常的教學秩序!

那麼,為什麼國家允許此類學校存在?

這還得從國務院的一個文件說起,在2016年國務院通過了《關於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的文件,文件是為了發展民辦學校而提出的一些意見,其中就有放寬辦學准入條件、積極鼓勵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相互購買管理服務、教學資源、科研成果等規定!

正是由於有國家的文件規定,這類學校不僅如雨後春筍般的出現,而且還常常走在合法與非法的邊緣。

這類學校會不會被取締?

既然這類學校的出現,已經有了明顯的弊端,那麼取締也許就是早晚的事情了!2018年教育部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中,明確提出了公辦學校不得舉辦或者參與舉辦營利性民辦學校,公辦學校退出民辦學校指日可待!當然,這個“營利性民辦學校”的規定,不知道會不會給“聰明”的中國人留出空子。

綜上所述,民辦學校使用公辦老師的行為,肯定是不合理的!你們那裡有沒有這類的學校呢?歡迎留言說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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贏在高三


提問者基本觀念錯誤。私立學校不等於私人學校。私立學校包括國有民辦學校和純民辦學校。“私立”指的是“由社會團體或個人等民間資本辦學”;其中,大部分私立學校屬於“社會團體”辦學,具有國有血統。那些在編教師在私立學校任教,主要是因為該私立學校是“國有民辦學校”,即存在國有血統,存在一定比例的編制。

這樣的私立學校其實不少,而且也是私立學校中發展比較好的。這種私立學校主要是大學附中和公立名校直屬分校。

以大學附中為例,如果一開始由教育局辦,就是公辦。如果由大學辦,就屬於“社會團體辦學”,屬於國有民辦。為了支持學校發展,大學會拿出一小部分事業編制來給附中老師。不過能獲得附中編制的,都是骨幹教師,或者大學公共教學部下來的老師,或者行政人員。由於國有民辦學校定位是“私立”,雖然有編制,但只要基本工資是財政撥款,績效是按照私立學校收支來發的。

如果是公立中學的分校,則直接委派本校教師去任教,以支持學校發展。

另,純私立學校沒有任何編制。如果有老師有編,也是屬於退休後請過去,發揮餘熱的那種。

現在國有民辦式私立學校很多,大學附中更多。這些學校“半公半私”,招生時也提供一部分“公費學位”,而且這部分公費生成績非常好。

國有民辦學校一般會成立一個教育集團,沒有編制的老師就籤集團合同,屬於“民辦非企業單位”職工。也可以參加職稱評比。由於沒有編制,職稱是比較好的發展前途。


木木謙謙


公辦中小學校在職教師在私立學校任職,這種現象在各地都有不同程度地存在。部分地區為了促進私立學校發展,還出臺相關的地方政策規定,允許公辦中小學校教師停薪留崗、保留編制,甚至保留工資待遇,保留職稱評定機會,去私立學校任教。這個政策的出臺,不管其依據是什麼,是否合規,最初的目的,是為了增強私立學校的競爭力,以彌補公辦學校資源不足的現象。在義務教育全面發展的情況下,這些措施,反倒成了某些私立教育集團公開從公辦學校吸引師資力量的捷徑。

私立教育集團在各地開設的分校,已經不單純是民辦學校那麼簡單,不僅集房地產開發於一體,打著民辦教育的旗號,大力開發“學區房”。同時,又打著投資的旗號,向當地政府要政策,要優惠,其中就包括優秀師資資源。在政府教育主管部門的大力扶持下,利用先進的管理模式,再加上當地優秀的師資力量、“名師”效應,再以限額招考的方式,吸引優秀生源,在當地開展高學費模式的“貴族”教育,極大抬高了基礎教育支出。

在“名校”、“名師”雙重光環的加持下,這些民辦教育集團分校的吸引力無形中被放大。再加上設門檻限額招生,吸收的是優質生源,經過先進管理模式的培訓,若干年後,又以其優異的高考、中考成績,吸引更多的學生擠破腦袋、掏高學費也要進來。如此循環往復,規模不斷增大,嚴重影響到當地其他義務教育和基礎教育學校的發展。

民辦學校的發展模式,屢試不爽的是集中極少數優秀資源,再用突出的成績擴大影響,吸引更多的生源。換種方式,當地公立學校也採用同樣的集中優勢師資力量、優秀生源的方式,也能達到同樣的目的,家長還不用掏N倍於正常學費的支出。民辦教育集團自主經營,自我發展,學費高點無可厚非。但這種方式,已經極大地抬高了基礎教育的支出,並非家長之福,也不是教育主管部門支持的方向,更不用說出臺地方法規政策,無條件為民辦學校提供優秀師資力量和優質生源,擴大民辦教育的競爭力,對公立學校教育極為不公,也對其他基礎教育階段的學生不公。這種支持,已經失去了教育主管部門支持真正民辦教育發展的原由。

減輕中小學生負擔,降低當地基礎教育支出,增強地區教育均衡發展,是中小學教育永恆的主題和目標。公辦教師在民辦教育機構任教,卻佔用公立學校的教育資源,本來就是違規行為。中小學校實行定編定崗,在職教師不能“吃空餉”,也不能長期脫崗,更不能領取“雙薪”,這都是《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所嚴格規定的,對所有人都不能例外。希望各地的基礎教育資源均衡發展,所有的中小學生都能享受到公正公平的教育機會。


真寧腔調


現在很多名校都是私立學校,那麼私立意味著市場化,講究的是狀元名師帶來無窮無盡的利潤。因此,私立學校收費沒標準,上小學門檻費十五到二十萬,中學也一樣給一定比例的突顯有錢能使鬼推磨的真理。

學校在招生時,基本上三分之二從學習能力出發考核,其餘就是拿錢買名額的關係戶。學校和學生雙方互惠互利,最終體現利潤最大化。

那麼事業編制老師在私立學校掙錢合理與否,大家都回答不合理。但公立學校在編老師待遇跟不上,市場經濟,老師也追求經濟體現價值,想各種辦法擠進私立學校,因此,目前,很多私立學校老師都來自公辦事業編制財政發工資的老師。這些應該引起教育局重視,規範調整待遇及管理,讓公立私立學校師資力量儘量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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