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員被抄家之後,家中妻妾怎麼辦?

何方明


館主來了,我是無月,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抄家正式的說法應該叫籍沒家產,主要目的是為了加大懲罰力度,不但懲罰犯罪的本人,還擴大到家族成員。古代的家產,包括了自己的妻兒還有奴婢等,因此被一同抄沒的,除了錢財宅院外,還包括上述人群,所以說,抄家的後果往往是非常嚴重的。

凡是被判決抄家者,其決定權並不在各朝的最高司法部門手裡,而是在於皇帝手中,要取自上裁。因為會被判抄家的,一般都是罪行非常嚴重的,較多的是謀逆罪,所以最終裁決權在皇帝手裡。

就像題主問的,被判決吵架後,家中的女性(女眷及奴婢們)下場會如何?

遣散

這是最輕的懲罰,予以遣散,簡直是皇帝開恩了。

有些可能是皇帝顧及犯罪者曾經立下的功勞,在懲罰主犯之後,對家中女性網開一面,予以遣散。

遣散之後,從哪來的就回哪去。

只要還有親戚家人可以收留,一般還能過日子。也有被遣散後無處可去的,那就比較被慘了,為了生存也許會淪落到青樓或者賣身給別人家為奴。

死刑

死性並不常有。

在古代,一般情況下誅九族,只誅殺15歲以上的男子,未滿年齡的男子一般都是流放,也有等達到年齡後再誅殺的。

而作為女性,古代女性地位較低,本身就被排除在權力之外,因此,一般情況下不會被一同誅殺,而是改以別的刑罰。

為奴

這一種是比較常見的。

抄家之後,家中的所有女眷降為奴籍,從此以後作為奴僕侍奉主人終此一生。

為奴的去處主要是兩處:

皇宮,所有女眷,收入宮中為奴,多在掖庭,做些最低賤辛苦的活。比如玄武門之變後,東宮和齊王府的大部分女眷都被收入宮中掖庭為奴。

官宦家中,將女眷分散至大臣們的家中,被作為奴僕使喚。

流放

將女眷們發配流放之地,一般都是非常偏遠且生存條件惡劣的地方。

古代女子身體柔弱,流放之刑雖未直接誅殺,但路途遙遠,生活條件太差,很多女子在流放途中就香消玉殞了。還有些到了目的地之後,也因為生活居住條件的惡劣,各種疾病的侵襲,離開人世。

為妓

這是最悲慘的懲罰了。

古代婦女的地位低下,在這種懲罰中表現的淋漓盡致。

無論之前的地位有多高,到了這個時候,都徹底淪為男人的玩物了。

大多數都是沒入官妓,即官方開設的妓院,而有些做官的人,會在政敵被抄家後,特地去找他的家人為自己服務,以進一步羞辱曾經的政敵,達到自己變態的優勝感。

自東漢劉秀以後,還開設了軍妓,也有將抄家後的女眷沒入軍妓的,這個更加慘,成為那些戰場上刀口舔血的兵大哥們心理和身體的發洩對象。

古代的女性,社會地位非常的低,被作為男性的家產和資產來對待。一旦男性獲罪,罪名也要攤到這些無辜的女性頭上,去承受統治者的怒火,無論之前的身份地位有多麼的高,都在頃刻間將至社會最底層,淪為犧牲品。

愛寵榮辱,全憑統治者的喜怒哀樂。這在今天,實在是難以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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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來女性都處於弱勢地位,尤其在中國幾千年的封建社會,女性毫無地位可言,她們的身家性命都系在家裡的男丁身上。所以那時家裡的女性都期盼男人們興旺發達,自己才能跟著享受榮華富貴。可是一旦家裡的男人失勢,女人就沒有了依靠,尤其那些朝中大臣一旦獲罪,家中女人的下場都非常悽慘。



明清兩朝的時候,某一時期官員都很懼怕上朝,每次上朝之前都和家人像生離死別一樣,有的甚至寫好了遺書,怕自己回不來。甚至有一個大臣某一天和皇帝聊得很開心,回家比較晚,等到回到家裡發現妻女已經自殺了。原來她們以為家中老爺被皇帝治罪,女人們害怕受辱提前都自殺了。

為什麼會出現這樣悽慘的事情,這是因為一旦當家的被治罪,家裡的女人可能會淪為官奴甚至更悲慘的下場。


1、一般都是淪為官奴或者館妓。

年齡大的女人可能會淪為官奴,就是做一些苦力工作,這對於她們來講已經是最好的下場。最悲慘的就是要淪為妓女,妓女也分為不同的等級,有官妓和營妓之分。

做官妓的大多年輕美貌,相貌端正,而且都是大戶人家出來的,氣質也比較好。淪為管妓的女孩子都不敢自殺,一旦自殺她的家人可能會遭受更悲慘的下場,所以她們只能忍辱負重,屈辱的活著。她們還有一個出路就是被達官貴人們相中納為妾室,這也是一個很好的結局了。

還有一種是營妓,做營妓的女人就更悲慘,他們伺候的是軍營裡的大老粗。軍營裡的衛生條件都非常不好,很有可能會染上疾病不治而死。而且那些當兵的,根本不顧女人的死活,不管女人身體是否舒服都得伺候他們,所以做營妓的女人壽命都很短。

2,流放邊疆。

被流放的女子是最悲慘的,甚至比做營妓還要慘。對於她們來講如果能夠在流放的路上死去已經是最好的結局了。因為一旦到了被流放的地方,真的是生不如死。

其實她們也等於是做妓女,只是伺候的人更下等更卑劣,駐守邊疆的人一般是投降的,朝廷不願意重用這些人,所以派他們駐守邊疆,邊疆那些地方大多苦寒,沒有人願意去,所以就派這些人去駐守。

朝廷為了安撫這些人,怕他們長期心裡得不到安慰,見不到女人會起兵造反。就把那些獲罪大臣家裡的女人流放到邊疆,讓這些女人去伺候他們。

這些人屬於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生活習慣,品行也不怎麼好,女人到了那裡根本不會被當人看,動輒被打罵,很快就會悲慘的死去。

古代的女人多麼可憐,她們的身家性命只能系在男人的身上,自己完全沒有自由和人格可言,一旦家裡男人獲罪,等待她們的就是悲慘的下場。

所以我們應該感謝自己能夠生活在新時代,活在一個男女平等的時代,這個時代的女人雖然很辛苦,可是能夠獨立自主,有自己獨立的人格,不必以男人為生,現在的女人只要勤勞勇敢,自強自立,就能夠活出自己精彩的人生。(以上圖片就拿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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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員獲罪被抄家,他的妻妾的命運當然也大受影響,具體的出路主要由罪名的輕重來決定,最嚴重的會處斬喪命,或者淪落為奴等等。

下面我們舉例來看。

第一,會被處死,或者自殺。

洪武二十三年,七十七歲的太師、韓國公李善長被處死,家族中的七十多人被誅殺,他的妻妾難逃一死。朱棣佔領南京之後,齊泰、黃子澄、方孝孺等等頑固反對朱棣的人都被滅門,妻妾當然不會倖免。

第二,淪為掖廷或者官府奴僕。

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上官婉兒的母親鄭氏。上官儀、上官庭芝父子因為反對武則天而被指斥謀反,被處死。上官庭芝的妻子鄭氏此時剛生下女兒上官婉兒不久,作為罪臣的家屬被充入掖庭為奴。

第三,分給功臣、軍將為奴。

明朝初期,重罪官員的妻妾或者女兒,要分給功臣、軍將為奴。當初有一位姓陳的知縣犯罪,他的一個女兒後來做了汪廣洋的小妾。汪廣洋做過右丞相,深得朱元璋的賞識,給他一個忠勤伯的爵位,食祿三百六十石。

《國初事蹟》記載,後來汪廣洋被貶往廣東,朱元璋派太監在船上把他賜死,那位小妾追隨他自盡。朱元璋仔細打聽小妾的身世,才知道她是罪臣的女兒,大怒說:“罪臣的妻妾女兒只能配給功臣武將為奴,哪有分給文官的道理?”於是大肆追查,查出朝中一系列違法之事。

永樂初,大批建文帝的忠臣的妻妾被“發教坊及浣衣局,配象奴,送軍營奸宿者”。明世宗時代的武定侯郭勳,後來被削爵論斬,死在獄中,妻子也是分給功臣為奴。

第四,流放到邊遠寒荒之地。

崇禎三年八月,崇禎皇帝宣佈對袁崇煥的處置決定,是“袁崇煥凌遲處死,家屬十六歲以上處斬,十五歲以下給功臣為奴。”

家屬中當然也包括妻子,應該處死,但崇禎皇帝決定一切由袁崇煥一個人承擔,只處罰他本子,妻子、兄弟被流放。

第五,罪名更輕的罪臣,妻妾受到的影響更輕一些。

清代浙江巡撫王亶望有一個小妾名叫吳卿憐,深受寵愛。乾隆四十六年王亶望被抄家斬首,小妾吳卿憐只是失去了富貴生活,沒有受到處罰。

以後她又被一位姓蔣的買去,作為禮物獻給了和珅。結果和珅也被抄家,吳卿憐再一次失去靠山。


於左


抄家對於王公大臣來說,是僅次於死刑的一種重罪。這是一種株連式的刑罰,不僅以罪犯本人為對象,而且要擴大到整個家庭乃至家族,在清朝雍正時期這一刑罰使用最為頻繁。抄家的範圍,不但包括罪犯的所有財產,而且還有家中妻妾、丫鬟、傭人等所有的人員。那麼,這些妻妾女眷們抄家後如何處置?

我們先看一下雍正皇帝是如何處置與曹雪芹家族有關係的李煦家族的。雍正元年,李煦被判抄家後,其家屬和家僕二百多人被抓捕,其中的女眷在蘇州變賣,但賣了一年都沒賣出去,只好押解回北京,變價再賣,還是無果。雍正最後索性就賞給了年羹堯,讓他隨便挑選與使喚。其實這已經算是抄家之後家眷結果比較好的一種。

古代官員被抄家以後,對女性家眷的處理一般有三種方法:

第一種,就是被收容起來,成為王公大臣專用的歌姬或者舞姬。在明朝,這種專門用來接收被抄家的王公大臣的女眷的地方,名叫教坊司。它的主要職責是負責皇宮內的朝會宴飲及冊封祭祖等活動,充入教坊司的這些女眷類似於宮女,但身份不及宮女。而清朝時,則是被充入內務府作為奴才使用。

這些女眷參加皇家活動只是少數情況,很多情況下會被當作歌姬或者舞姬為王公大臣進行表演的,也會成為王公大臣玩弄的對象。處理到此處的女眷,生活是得到了保障,不至於忍凍捱餓,但毫無尊嚴可言,這是一種心理和生理上的折磨。這些女眷在此服務到一定的年齡,可以低於平民的身份離開教坊司。

第二種,就是賣給妓院及有錢人家,或者賞賜給心腹大臣隨便使喚。這種情形比第一種要悲慘很多。罪犯本人罪刑比較重的,其家屬女眷是會被直接賣給私有的妓院,妓院會如數接收,不會討價還價。情節稍輕一些的,會被公開當商品叫賣教,一些有錢人家就會挑選女眷為妾或者丫鬟等。

有時因為某些特殊原因,就算是降價也不會有人買。這一類型的,一般就是賞賜給重臣或者心腹,供他們使喚。被賣掉的這些女眷,一般都生活比較悲慘,往往是過不了幾年便會因為各種疾病去世。在有錢人家,雖然能有口飯吃,但會被人家當牛做馬,吃最差的飯食,幹最髒最重的活。

第三種,就是流放苦寒之地,這種最為悽慘。被流放一般分為兩種情況,一是罪犯被判死刑而且還要抄家的,二是罪犯背叛流放且抄家的。這兩者情況下,家屬女眷的結果都是被流放到苦寒之地。清朝時期的流放地在東北的寧古塔,這裡是一個非常寒冷且荒無人煙的地方。

王公大臣的女眷們被流放到這裡後,一般就會成為披甲人的奴隸,會受到非人的折磨與苦難。流放到此處的女眷們,大部分情形都是以死亡而告終,一般情況下在這種地方只能存活幾年。流放其實與殺頭差不多,只不過是過程比較緩慢一些而已。這是被抄家後最為惡劣的一種結果。

對於抄家的處理也有特殊情況:

比如,曹雪芹家族因造成織造銀虧空數額巨大而被雍正皇帝抄家,其實這次抄家主要是以彌補虧空為目的。抄家的結果是曹家一共只抄出來幾兩銀子,當票幾千張,雍正很是吃驚,當即將曹家在北京的十幾間房子歸還曹家,於是才有後來曹雪芹隨家人遷到北京的情形,也就相當於沒有為難曹家家眷。

而我們前面說的李煦就情況不同了,李煦的虧空是一方面,最重要的是他支持過其他皇子爭皇位,才被雍正特別“照顧”,不但家產被抄,而且家裡主僕200多人被髮往內務府為奴或者變賣,李煦本人被流放寧古塔,2年後就死了。

所以說,古代抄家僅次於死罪,尤其是整個家庭及家族要受到無辜的牽連。


野史也是史


其實這個主要看犯的什麼罪,如果是罪重一點的,最直接誅九族,也不是不可能,對與那些犯罪輕一點的也就是那麼幾種懲罰。

1

把家中全部的女眷趕出去,如果沒有親戚可以投奔的話就得自己自求生路,稍微好一點的話會在家中找一個偏房住,給她留口飯吃,但是不能隨便走動,就像皇宮裡的嬪妃犯錯之後被打入冷宮一樣,這一生只能在這個小房間裡度過。

2

罪犯的妻子和女兒將為奴僕,而家中原有的奴僕也不會再降低了,本來就是最基層。如果這些妻妾和女兒當中有被大官員看中的就會被買走,當然被買走的這些人當中日子過的會稍微好一點,但是和之前相比的生活落差還是很大的,當然有一些女性也可能被趕入宮中做一些雜役,如果姿色稍微好一點的話,萬一被皇帝碰上了被看中也不是不可能,這也是他們最好的結局了。


3

如果那些罪犯犯的罪比較嚴重的話,家裡的妻兒老小也可能一起被流放,一般被流放的地區都是比較偏遠的南方,想想看,被流放的過程中從京城走到偏遠的南方,比較年邁的人可能還沒走到地方就死在了路上,而且這一路上的危險係數還是蠻大的,就算能挺到偏遠的南方,能活下來就不錯了,所以這輩子幾乎是不可能回到中原。

4

如家中女子長的好看的話,很有可能會淪為官妓,在我國古代這種懲罰也是非常常見的,當然了也可能被賣去妓院,如果幸運的話會有一些達官貴人將她買走,這種機會當然不是每個人都有,首先你得會一些歌技,懂得取悅人心,所以被人買走的機會就更大,

還有就是最差的一種結局,俗話說得好,好死不如賴活,一個大家族中一個人犯下的錯就要連累幾族人,有一些甚至還沒見過面的親戚就被連累遭到砍頭,你們想想看這得有多冤啊,就這樣憋屈的死了。一個家族中能出一個大官對他們來說也是一個不錯的前景,但因為她一個人犯下的錯誤,而牽連到他們,甚至是誅九族的大罪,這就有點得不償失了,尤其是那些遠親,那可真是悲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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