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分田到戶的土地重新以股份形式迴歸到集體,該如何營運?

贛州花卉盆景苗木


現在農村改革越來越深入,土地問題就是農村改革的重中之重了。從改革開放初期家庭聯產承包制開始,到現在很多地方農村都開始把土地以入股的形式又歸到了集體。從集體勞作到分田單幹再到走回集體,很多人疑問改革是不是有回到了起點。其實我們應該用發展的眼光來看到這個問題。我喜歡題目的問法,如何運營,這個詞非常好。土地以何種方式經營,關鍵看運營的好壞。

分田以前大家都是吃大鍋飯,幹多幹少都一樣,所以很多人的生產積極性就受到打擊。但是分田以後就是為自己幹了,幹得多莊稼就長的好,就能有大豐收,所以農民的生產積極性被激發出來,分田到戶後,只要交足國家留夠集體的剩下的就都是自己的了。為自己幹活能不賣力嗎?話有說回來,今時今日的分田到戶還適合發展嗎?顯然不能一到切的回答這個問題。現在很多農村出現大量勞動人口外移,空心村,撂荒的土地就此出現。

如果能通過股份形式把土地迴歸到集體,走合作化道路或者是公司化道路。這樣有利益農業生產的機械化與規模化,農民也能因此受益,也是一件不錯的事。

問題的關鍵還是如何運營。運營的關鍵還是看人。有了好的帶頭人,無論是分田到戶,還是迴歸集體又能有發家致富的機會。鳳陽小崗村的分田單幹不錯,華西村的集體幹也挺好。


農家閒人


既然說分地單幹激發幹勁,就讓那些集體化時出工不出力的繼續單幹下去吧。因為入股了,土地歸在一起了,雖然有股份,還是集體化,還會出工不出力。不管是以前的合作社、人民公社,還是現在要股份制的合作,都是集體化道路。從這個意義上說是一樣的,因為集體化都有出工是否出力的問題。因為單幹時如果大家都出工出力,分到的成果也會多些。華西村等那時堅持集體化為什麼能幹好?前題是有好的帶頭人。幹在前,享受在後,或起碼平等;有好的發展思路;賬目和分配有效監視;建立獎懲機制。搞農業從來就有走機械化道路的問題,只不過是低級的機械到高級的,所以當時的分地單幹是錯誤的。那時不去解決帶頭人問題,卻繞過問題走回頭路,一時提高了一點產量,不能搞機械化同時又限制了發展。好的帶頭人如果本地沒有,上級領導去借調,同時培養更多的幹部。山西大寨的自然條件比安徽差很多,他們能戰天鬥地,艱苦奮鬥,還有紅旗渠的農民們都是好樣的。陳永貴、吳仁寶,他們是農業戰線響噹噹的人物,是半無產階級中的共產主義者,是真正的共產黨人,毛主席的好戰士,農村幹部的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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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大家評論可以看出大多數人願意集體合作,也有少部分人一心想單幹。

大概有如下幾種人:

一是分田時家裡人口多,分田分得好又多的人。比如生女多的戶口,又有爺爺奶奶,再加四五個女孩,一共有八九個人分到了田土山。我們隊有一個十口人分。每年不勞動,坐賣山上的樹木就能保障生活,現在山林補貼也很多,所以這類人最不想再吐出到口的橫財了。

另一種人是所分的土也靠近城鎮,眨眼間就可能成為小土豪。不用說這種人會同意再集體收回他到手的鴻運嗎?

我隊有個人,父母在分田前一年意外去世,也沒爺爺奶奶,更沒結婚生子。所以只有一個人的田土山。現在孫子六個,兒子三個,兒媳三個,已經有十四個人了,幸好在外打工,否則只有被餓死了。象這一家人,當然希望要麼再分,要麼迴歸集體。因為他家有十三個真正的無產階級。

朋友們那,一切自然資源應該人人佔份,公平分配,將心比心,要是你處在這種情況下,你又會怎麼想。如果讓這種不公平繼續下去,你想他會等死嗎?在生命難以繼續下去之時,有兩種去向,一是偷盜!二是搶劫!三是起義反抗。地球之大,物產之多,維獨沒有他的一份。國際歌就是無產階級的遠大志向。

以上是單幹和集體站隊的原因所在。下面再從事物發展的正確性分柝單幹和集體發展的結果。

上面舉例其實也可證集體的力量大,因為他家分田時有十個人,是個小集體了,所以分得多。又因你家只有一個人所以分得少,力量小。再就是大家知道農業機械化,需要大面積,多資金,強大的競爭力。這些只有集體才能具備。個體顯然是不行的。

我們不要照搬美國,美國人少地多,而我國人多地少。很多佔有大量資源的人,還要指責佔少量資源的人是紅眼病。你家十畝地四五個人。別人家一畝地十幾個人,這就是八字和命運的不公嗎?

那麼如果真把土地收歸集體,如何營運,我認為還是第一要,有人才,用人才,有伯樂然後才有千里馬。笫二是要學知識,也就是要提高全體社員的為人做事的素質。只有當大家能正確地認識到南街村人的思想和情懷。相信一定會走上全體致富的康莊大道。但如果仍然象以前小崗村人那樣,毫不利人,專想利已。那集體仍然還會窮,大家一起窮。只有思想變好了,集體才能在大家共同努力勞動下家家致富。

具體營運如下:

好領導,好人才,專業分工負專責。集體辦商場,學校,醫院,工廠。

一,家家戶籌資金,申請國家免總代款,招商引資。

二,整理土地,引自灌水,修排水渠,機耕道。

三,購賣農業機械。

四,招聘專業技術員。

五,農產品營銷(最好有貿易公司的訂單)。

六,設農產品質量監察。

七,新品種,新技術研發。











真太陽的主人


如果把分的田以入股的形式重新歸集體,你認為怎麼運作形式比較好。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一是,我對這個問題觀察和研究好長時間了。分田到戶的土地以入股形式重新歸集體,現在根本提不出比較好的運作辦法。以企業形式運作是一種理想,現實中根本做不到。以農莊形式運作,是失敗的老路。以聯合體呀,以合作社呀,都是過去的不成熟的經歷。可以說沒有好辦法。

二是,家庭承包制。①我們唯一隻有在這個基礎上,創新土地承包形式。②絕對不能頭腦發熱,去追求所謂"高大上"的形式,③更不能以鄉村振興計劃和農業現代化而否定家庭承包制。我們絕對不能脫離這個實際。

三是,家庭農場。①是不是下一步的發展方向,因為它沒有否定農民的積極性,是與人性相連接的。②它與家庭承包制相一致的。有"家庭"的關聯性。③象種糧大戶,都可以歸結為家庭農場。④它不與農業現代化相沖突,反而是農業現代化應有之形式。

四是,家庭農場的內容以及運作形式。我們要在這個基礎上加以創新和研究,才能有比較新的道路開拓出來。

總之,否定家庭聯產承包製作法是不對的,我們要在這個基礎上創新才對,不要把路走歪了。



英莫問667


對於現在的農村土地問題已成了一個嚴重問題。農村土地本身就是山多田少,隨著分田到戶之後各人已擁有各人的自主權利,如很多人已將自己分得的用田迠了房屋,有的還換或賣給別人佔之屋了,有的改變了用途,有的長期外出打工而荒廢,有的既未建屋又不改變用途而分分在手,有家庭人口發展快由原來四份現已十多口人,人多田少。有的原來兩公婆生四五個女,女全部出嫁公婆不全已無耕作能力,有田無人耕。等面對一連串的問題怎麼重分。你的建齊房子了或賣了,我的田再同你分?你的被鄉鎮徵用了,還想向別家要田耕?現在就算包公在世都無法解決問題啊。是山地就容易解決問題。因為山地就是幾條吃露水大的幾棵樹,山地面積一般不易被人佔。開路用的亦是公益用的,不易被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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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分田到戶的土地重新以股份形式迴歸到集體,該如何營運?

其實,在很多地方,已經在開始實施農戶分田以股份的形式迴歸到集體,當然這個集體並不是村集體,而是由致富帶頭人成立的合作社,而且,雖然農戶以土地入股合作社,土地承包性質沒變,土地還是農戶自己的。



成立合作社是符合政策要求的,也是目前解決農村撂荒地問題的根本所在。在山區農村,種植傳統農作物收入低,而要種植經濟作物,比如果樹、藥材等,大多數農戶一沒有資金,二沒有技術,很多農民放棄家裡的承包地,外出務工,家裡的承包地就荒廢了。所以,農村合作社應運而生,目的就是把農村閒置資源利用起來,激活農村經濟,承包地就是最大的閒置資源。農戶荒廢的土地可以入股合作社獲得分紅,也可以流轉給合作社獲得流轉費,合作社可以把這些土地利用起來,發展經濟農業,獲得收益。



在把農村土地重新集中到合作社以後,該如何運營,作為一個門外漢,只能是自己的一點看法,僅供參考。

一、發展經濟農業。在農村,把大量土地集中起來以後,以前的碎片化、個體化等制約土地規模經營的障礙消除,對於大規模發展經濟農業,是非常有利的。合作社可以最大化的進行機械化種植,減少人工成本,實現效益最大化。在農村,發展傳統農業,比如小麥、玉米等,我覺得要實現很大的收益是不現實的,必須從果業、蔬菜、中藥材、油菜等經濟作物方面考慮,結合當地的氣候實際選擇種植品種,如果保證種植技術,保障產品質量,還是有很大發展潛力的。



二、發展訂單農業。合作社+公司發展是最好的模式,合作社負責生產優質農作物,公司負責加工和銷售。合作社保障原料品質,不愁銷路,公司作好品牌,不怕沒有消費者,雙方可以實現互利互贏。只不過,這個就很考驗合作社帶頭人的能力,只有能力強,有品牌意識的新農人,經過多年不懈奮鬥才可能實現。



三、農產品的深加工。去年我們村種植蔬菜架豆王70畝,在蔬菜成熟以後,市場上我們種植的最貴賣到1.5元一斤,而另一個地方的和我們一樣的東西,經過包裝加工以後,可以賣3-4元一斤,這個價格差距還是比較大的。尤其是次等的,我們0.5元每斤處理給加工廠,人家烘乾加工以後,一斤能買30元。所以,我一直覺得,農村發展農作物深加工也是一條不錯的出路,對於合作社運營來說,當然也可以參考。


以上只是個人的一點淺見,僅供大家參考。


新農人散耕


因為很多人印象裡,集體經濟是落後的!但是你自已觀察一下,幾乎所有的公司都是類似集體經濟的模式!!!也就是員工根據技術水平,按勞分配。每個人都是螺絲釘,這樣效率可以最高。公司的存在,是歷史和經驗的選擇。

土地包產到戶後,反而效率低,這是為什麼呢?

舉個例子,一個村1000畝地,分給1000個人播種,1000個人就要各自買500個拖拉機,鋤頭等工具。而且自己還要播種,除草,追肥,收割等流程。這就是俗話說的樣樣通,樣樣松!哪有那麼多人全能?效率和投入產出比就自然而然的降低!

但是1000畝土地,統一公司化管理,就會有不同的效果。

招聘社員,根據自己的特長分配工作,王二播種特別快特別整齊,那就每年僱傭王二播種!張三拖拉機開的好,他就負責耕地!李四是除草能手,他就負責日常管理!還有人專門做後勤,負責跑業務,農產品宣傳,負責開網店。他們這樣類似公司的經營理念,各司其職,效率增加一倍甚至10倍。而拖拉機收割機等,估計10~100臺就夠了,而且有錢購買最先進的設備!不但作物長得好,還能統一儲運!還有銷路!一條龍村辦企業的前提就是政企分家!企業就是企業,不能讓村主任瞎搞!

這就是夫妻小賣部和正規超市的區別!效率不同,衛生不同,管理理念不同,敬業程度不同!


家東北味道


這個問題我調查很久了,現在我來回答,只指我們地區的情況,本來集體生產開始有了起色,村裡水利設施,機井電氣化基本配套,公社有了拖拉機,後來分田單幹實行了市場經濟,生活提高了,但都是靠打工掙來的,農業收入並沒有提高,不過現在人們經過市場經濟後,思想變得極端自私,目前實行集體生產是不可能搞得好了,不過收回集體然後承包給種植專業戶,農民按確權的土地以承包合同的約定收取所得,也是一種不錯的選擇。另外也可以由農戶自願選擇流轉對象,點點塊塊的單幹田不能再幹下去了。現在農戶要的是國家的法律依據和法律對流轉合同收益的強勁支持和保證,農戶有了定心丸土地集約規漠化指日可待。


農村的頂級老土


農民不反對搞土地規模經營,但一定要小心土地被人騙去。學會並敢於維護自已的合法權益,不要象我村一樣,土地基本上被人騙了過去。



年前,我村約有千畝土地已被村幹部變相劃拉給了不知什麼來頭的規模經營者,並簽訂了完全不平等的合同。合同大致內容如下:

一、規模經營者單方面享有土地使用權。農民對土地經營情況不享有監督權和知情權。

二、前三年收益,簽約戶享受60%,經營者40%;今後收益是經營者60%,農戶40%。

三、經營者不對村民給予任何其它補償。



上述合同的不合理性一目瞭然。其一,不管是40%還是60%,如經營者經營不善,造成收益少或沒有收益甚至瞞報收益,農戶都將會相對少得收益或不得收益。因為農戶對經營沒有監督權和知情權,其經營好壞農戶一概不知。

其二、如是上述情況,農戶即對土地喪失了使用權,也沒有監督權,經營者就應按年或一次性向農戶支付相應費用。你經營的好壞、賠賺都歸經營者,與農戶沒有任何牽連。

其三、說穿了,經營者其實就是為了套取國家相關政策性補貼,變著方法來侵害農民的權益。

農民心裡都清楚,但都拗不過村幹部的‘苦口婆心’,同時也不敢得罪這些父母官,怕將來如何如何,最後基本上都乖乖地簽了合同。

這就是我村的大致情況,你們看看這合同合理嗎?但願你們的村裡不要出現類似的坑農害農現象。

最後,祝農村的兄弟姐妹們好運天添!!



湛藍天空依舊是我


我想這樣運行呢。

首先說一下這樣做的優點,一能節約勞動力,因為大面積種植肯定要機械化管理,沒必要人工種植。二是能夠給在家的人增加收入,即便是機械化難免也有用人的時候,在家沒事做的人就可以為我打工。三是降低成本提高收入,買種子農藥化肥量大肯定比種植戶自己買便宜,銷售的話量大不用通過二道販子,他們從中賺的很多,自己的產品就可以裝一大車自己發貨,這也是農戶自己辦不到的。

再說一下如何運行,首先你可以先略高當地承包地價格包地,比如別人包地200你出300,這樣弄一小片地,種植一些當地普通農作物,讓老百姓感覺到你賺錢了。然後,繼續擴大承包土地,實在不行加點錢,前提是必須土地連著,從誰家斷了後面的地全不要,這樣也給那些土地不承包給你的人壓力,迫使他將來把地給你,實在不給只要他後面的地有辦法進地就不要也無所謂,他的地被包圍著他也不好乾,早晚到你手。最後感覺承包地給你的老百姓信任你了,你就可以說,以後土地兩種模式,一種還是以前那樣,我出錢包地,收入全部是我的。二是分紅制,不需要老百姓自己投資,賺錢後我提取一部分剩下的按照地畝數分錢,我的想法是在盈利里扣除五分之一,作為我的經營費,這樣做如果不出意外的話,老百姓分紅要比拿承包費賺的多,就會有越來越多的人把地交給你。但是這要求你禁得住錢的誘惑,不能多報開支少報收入,開支收入公開透明,只有放下私心才能走的更遠。還有就是成立合作社,越早越好,國家給補助,地方政策不同,也要多關注政策,如果你補助在拿一部分錢,利潤雖然薄但是你的面積大,也算是給老百姓辦點實事。

我這觀點僅限於本村人在本村包地,外面人包地你高於當地一倍的價錢估計你也不好乾,這件事如果有一個大公無私的村幹部乾的話最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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