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說古代家裡可以放刀,但是不能私藏甲冑呢?

流浪在海角



儒家提倡智民、富民、強民。法家提倡愚民、貧民、弱民。儒家允許百姓家中有刀槍劍戟、弓弩、盔甲等各種武器。法家禁止人民擁有一切兵器。

秦始皇統一天下後,採用法家思想治國。收天下之兵於咸陽。鑄十二金人。禁止人民擁有兵器的秦朝,反而成了最短命的王朝。

自漢代起,採用的政策介於儒法之間。允許人民擁有刀槍劍戟、弓箭。卻不能擁有盔甲。私藏盔甲,等同於謀反。
漢代以後,兵器分為兩類:一類是非管制兵器刀槍劍戟、斧鉞鉤叉、弓箭。另一類是嚴格管制兵器——盔甲。


如某豪富富可敵國。擁有家丁護院數百人。還配備有上千件刀槍劍戟、弓箭。這不違法。但只要有一件盔甲。就是私藏管制兵器。比照謀反罪處死。

可以擁有除了盔甲之外的所有兵器。這不是儒家思想。更不是法家思想。而是黃老學派思想。黃老學派介於儒法之間。

附錄:在諸多方面,黃老都介於儒法之間。如:法家提倡一人死罪,夷滅三族,株連十戶。儒家提倡父子兄弟,罪不相及。黃老主張:官員犯罪,連坐其推薦者。無推薦者,連坐其首長。庶人犯罪,連坐其父。妻兒不受牽連。【法家是一人死罪,誅殺百人。儒家一人死罪,只誅一人。黃老一人死罪,誅兩人】


楊朱學派


在冷兵器時代,刀劍是利器,是攻擊性武器。甲冑是防禦性武器,本身並沒有攻擊性,只起防身的作用。

但奇怪的是,古代除了秦朝、元朝等少數朝代外,基本上都不會禁燬刀劍。就算是秦朝,禁燬得那麼厲害,韓信還經常搞一把寶劍來懸掛在屁股上,到處張揚,根本就沒人管他。顯然,秦朝禁燬刀劍,也只是在初期。幾年過去,對這種事情就不聞不問了。

(韓信劇照)

但是,作為防身所用的甲冑,卻基本上是歷朝歷代嚴厲禁止的。最著名的例子,就是周亞夫晚年的時候,他的兒子見他要不行了,就買了五百副甲盾(甲和盾都是防禦性武器),準備等周亞夫去世後燒給他。結果這件事被人告發,說周亞夫想造反。周亞夫被抓起來,廷尉審判他的時候,他說明了用途。但是廷尉依然判他有罪。當時的皇帝漢景帝也默認他有罪。最終周亞夫氣不過,絕食吐血而死。

別說周亞夫氣不過,就是我們也替他抱不平。如果是五百副刀劍,拿在手裡,在戰場上還可以衝殺一番。五百副甲盾,只能起到防禦作用。而如果真是想造反,光靠防禦能起到啥作用?但居然被說成要造反。

很明顯,在古人看來,甲冑作為造反的象徵意義,是超過刀劍的。

最有象徵意義的事情,是努爾哈赤十三副鎧甲起兵的故事。努爾哈赤的祖父和父親被明軍給誤殺了,憤怒的努爾哈赤,拿著父祖留下來的十三副鎧甲起兵,反抗明朝,最終成功建立後金。

其實,努爾哈赤的父祖留下的武器,豈只有十三副鎧甲。刀劍肯定是不少的,遠遠多過鎧甲的數量。可為什麼,歷史上並沒有說努爾哈赤拿著多少刀劍起兵,卻反而說他拿著鎧甲起兵呢?這就是甲冑具有象徵意義的表現。

(周亞夫劇照)

那麼,古人為什麼對甲冑如此重視,把它列為禁燬武器,反而放任刀劍呢?

我們先來說說,為什麼古代一般不禁燬刀劍。

不禁燬刀劍,我覺得主要有這幾個原因:

一是刀劍沒辦法完全禁燬。因為刀劍除了是武器外,還是生產工具。在生產中大量使用。只不過生產用的菜刀、砍刀、鐮刀,和在戰場上用的刀劍有一些區別罷了。但是這也沒辦法嚴格區別,不能說某一個東西就是生產工具,某一個東西就是上戰場的武器。

二是對刀劍的禁燬其實並沒有作用。因為你沒辦法禁燬生產工具。一旦戰事爆發,生產工具,照樣可以作為戰爭武器。就算不方便,把這些工具拿到鐵匠鋪,一夜之間就變成了適合戰場殺敵的武器。

三是古代的刀劍還有飾物的作用。古代的刀劍,常常作為裝飾用的東西。上面再鑲上金銀珠寶等。這是古代上自王公貴族,下至黎民百姓的一種愛好。這種愛好,沒辦法一夜之間就給大家奪去。所以也沒辦法禁燬。

(努爾哈赤十三副鎧甲起兵)

那麼,刀劍這樣的利器沒辦法禁燬,為什麼卻要禁燬防禦性的甲冑呢?

我覺得,根本的原因,恰恰就在這防禦性上。

刀劍這些東西,當被查到的時候,你可以解釋為生產工具,解釋為飾物。但是甲冑被查到後,怎麼解釋呢?因為這個東西只有在戰場上才有用。離開了戰場,還有什麼用呢?總不能說為了防身吧?

如果你說為了防身,問題也來了。這種只在戰場上才防身的東西,你不上戰場,防什麼身呢?你覺得是用來防身的,唯一的原因就是你想上戰場。而想上戰場,肯定就是造反了。

周亞夫的兒子給他買了五百副甲盾,周亞夫說是冥器。當時廷尉就問他,你難道是想要去陰間造反嗎?這個話,一般人都覺得,是廷尉揣摩漢景帝的聖意,故意刁難周亞夫的。但其實廷尉說的並沒有錯。不想造反,無論在陽間還是在陰間,甲冑都是沒用的。為什麼要買呢?

正因為這樣,甲冑在古代才被嚴厲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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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頂三弩,三甲進地府”!

在《水滸傳》中,各路好漢敢帶著朴刀四處溜達;楊志敢在街頭賣刀;甚至,花和尚魯智深隨便找個鐵匠鋪,都能打造兵刃。但是,這些好漢都不敢佩戴甲冑,攜帶弩箭!


古代,朝廷覺得民間持有刀劍等兵刃有利於打擊流寇和盜賊。而且,以前野獸出沒較多,民間也有持有兵刃的需求。

所以,歷朝歷代對於刀劍等兵刃管控不嚴格,朝廷是允許百姓私藏一些刀劍防身的。打打野獸,趕趕土匪。但是,弩箭和甲冑是絕對不允許民間持有和打造的。尤其是甲冑,有甲冑就等於有暗自募兵嫌疑!沒有朝廷允許,誰持有甲冑就是謀逆!


要知道,在冷兵器時代,甲冑的防護力相當可觀。只有朝廷的軍隊才能裝備甲冑,穿甲冑的都是朝廷精銳部隊。朝廷通過控制甲冑來保證自己的軍隊戰鬥力是最強的。(裝備甲冑的士兵就相當於現在的裝甲部隊,就算是允許持槍的美國也不允許民間持有裝甲戰車。)

無論是那個朝代,只有被查出有“甲冑”輕則就放三千里,重則殺頭抄家!所以,有了“一甲頂三弩,三甲進地府”的俗語。

甚至,到了清朝順治年間,朝廷允許民間持有鳥槍,卻不允許私藏甲冑。

近聞民無兵器,不能禦侮,賊反得利,良民受其荼毒。今思炮與甲冑兩者原非民間宜有,仍照舊嚴禁。其三眼槍、鳥槍、弓箭刀、槍馬匹等項,悉聽民間存留,不得禁止。摘自《清世祖實錄》

(文|勇戰王聊歷史)


勇戰王聊歷史


這個問題很有意思,美國為何不禁止槍支,但是禁止防彈衣?在現代得社會,比如流行槍支得美國,你可以買到槍支,但是對於防彈衣,民間是買不到得,尤其是重型防彈衣;即使是輕型防彈衣,也不是人人都能買。

中國古代,甲冑是作戰十分重要得防禦武器,它能夠保護人得身體不被敵方得武器所傷害。所以在武俠小說裡,例如軟蝟甲、天蠶寶甲、小龍女得金絲手套等等,都是高級得防禦武器。在和敵人打鬥得時候,戰鬥力提升是指數級得。

流行刀槍,執法起來還不算困難;畢竟人都是肉長得。但是如果這個人穿了一身甲冑就不同了。他刀槍不入,你砍了半天砍不動,但是人家手裡也有刀呀。現代美國也一樣,之所以普通人買不到防彈衣,警察執法得時候也是因為自己有防彈衣。所以才能夠執法順利,這就是武器戰鬥力對稱,但是防禦力不對稱,所以警察執法才會更容易。

除了甲冑,還有一樣東西古代家裡是不能夠私藏得——弩機。歷史記載,一個人手持弓弩,幾十個捕快都不敢靠近。如果他再穿上一身甲冑,那就更困難了。

而且甲冑這東西製作起來十分困難,不是說像打造一個大刀那樣容易。其成本也十分得高,所以政府對甲冑得管理往往十分得嚴格。如果能夠私藏,一般都是以謀逆罪論處得。

其實,這也是封建王朝為了杜絕自己被推翻得一種做法,跟美國人賣槍但是不賣防彈衣一樣得;美國人也是偷學了我們先輩得做法。


嘟嘟讀讀


在古代很多朝代其實對刀具管理的也是很嚴的,一旦家裡被發現私藏了大量刀具,是有可能被判為反賊的!但是即使這樣家裡還是可以放刀的,能起到自我保護,然而不能真正去傷人的甲冑為何卻不讓私藏呢?

古代環境

在古代不但經常有野獸出沒,還會有流寇和盜賊。在古代可沒有110讓你撥打求救,所以這時候如果每個人家裡都不允許有刀具的話,那百姓豈不是砧板上的魚,任人宰割了!所以那時候的人民為了保護自己不受侵犯,都會在家裡隱蔽的地方藏一把刀!

刀是生活必須品

刀除了可以當武器以外,還是生活必須品。他可以是菜刀、鐮刀、砍柴刀等等,離開了他人們根本沒法生存,所以即使在古代也不可能去禁止家裡使用刀的。

刀的作用

刀在平時生活裡可以做為我們的生活工具,戰爭一旦爆發它又可以成為我們的戰爭武器,即使有些東西不方便,我們也可以立馬拿到鐵匠鋪裡去改造。如果我們刀具全部禁燬了,這時候是不是隻能幹看著了?

另外古代人們還喜歡把刀作為裝飾物,常常在刀上面鑲上金銀珠寶,作為人們的一種愛好,皇帝也不可能一下把他剝奪掉!

這就是為什麼古代家裡可以當刀的原因,而不準私藏甲冑的原因如下!

朝廷已明文規定

只有朝廷的軍隊才能裝備甲冑,穿甲冑的都是朝廷精銳部隊。朝廷通過控制甲冑來保證自己軍隊的戰鬥力是最強的,這就好比我們現代是不允許百姓私自攜帶槍支的。

甲冑的作用

甲冑它是軍隊們作戰時最重要的防禦武器,他能在戰士們作戰時保證身體不被敵方得武器所傷害。

甲冑製作成本高

甲冑這個東西製作起來十分困難,它不像大刀打造起來十分容易。而且他的成本也很高,因為在古代他沒有現在車間流水線的概念,要想製作出一套精良的甲冑,需要三四十名工匠花半年多時間手工完成,就算不做精良的一套普通的也比它成本少不了多少,所以普通市民再有錢,也不會沒事去製作甲冑,除非你有其他想法

甲冑的象徵意義

周亞夫晚年的時候,他的兒子看他快要不行了,就買了五百副甲盾,準備等周亞夫去世後燒給他。誰知道被人告發,說他是要造反。周亞夫不但被抓,還真判他有罪了,連當時的皇帝漢景帝也默認他有罪。想想五百副家盾,只能起防禦作用。為何就判他造反呢?很明顯,在古代人看來,甲冑就是造反的象徵意義,很明顯的例子就是努爾哈赤十三副鎧甲起兵的故事了!


羽評郡主


因為古代私藏甲冑是重罪,歷朝歷代都是如此,古代刀槍在民間是常見之物,私藏甲冑代表你有謀反之心,輕則充軍,重則死罪。

什麼原因呢?小院來分析一下。

精良的甲冑代表著國家的國力和軍隊的戰力,在冷兵器時代,披甲率往往決定著戰爭的優勢所在,也是官軍與民軍最顯著的區別。不要以為甲冑只是視覺上看起來威武,不要被電視劇所欺騙,裡面的甲冑如同紙糊,弓箭一射就穿,真正戰場之上,有無甲冑絕對是兩回事,輕甲和重甲也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為何民間甲冑很少,我們先要搞清楚甲冑的來源。古代並沒有現在車間流水線的概念,一套製作精良的甲冑,全靠工匠手工完成,以一套精美的明光鎧為例,需要三四十名工匠花費半年多時間才能打造,其價值可想而知。當然,普通士兵穿的略次一點的甲冑製作時間會短一些。所以,即便對於民間一般富戶來說,想打造一副甲冑,財力也未必吃得消。

山文甲-漢甲典範

可能有人會說,不就是錢嗎?我有的是錢,自己造一副玩玩還不行?那麼假設你是一位富家公子,家有良田千頃,錢對你來說不算事,哪天心血來潮了,幻想著自己是戰神轉世,想要為自己打副甲冑穿穿。你費盡心機,總算找齊了肯為你打造甲冑的工匠,材料置辦完備,終於擇日開工。經過一段時間,工匠們熱火朝天地幹活,眼看著甲冑一天天成型了,你天天幻想著自己穿戴的樣子,簡直迷殺萬千少女。

然而比甲冑先到的,很可能是枷鎖和囚車,等待你的,是嚴厲的審判,查處有無謀逆,是否有同黨,家人子女,皆受牽連,你這一家的好日子算是到頭了。別忘了,這還是在忽略了工匠願意擔著殺頭的罪名為你私自打造甲冑的前提下。

為什麼?很簡單,甲冑是重要軍事資源,就如同現在的槍支一樣,全部由國家掌控,歷朝歷代都是如此,私造甲冑是重罪,與謀反同論。有人可能會問,我不是自己私造,我家有祖傳甲冑或者前朝遺留下來的甲冑行不行呢?答案是也不行。私藏前朝武備同樣是重罪,輕則充軍,重則死罪。這樣的背景下,民間自然不會有多少甲冑流傳下來。

民間沒有流傳,那軍方總有流傳下來吧?確實有,為何現在也看不到了?因為歷史上那麼多朝代,前朝被推翻後,下一朝都會收集原來的甲冑統一處理,好的留用,不好的回爐,按照自己的制式重新打造。這樣一處理,前朝的、前朝的前朝的甲冑就留存不多了。留存下來的,除了戰爭的損耗,還要加上時間的侵蝕,鐵會繡佈會爛,更難保存。所以在清以前的甲冑,很少有存世的,即使有些殘缺的存世,更是破爛不堪,與我們印象中判若雲泥,而更早些的唐宋的甲冑更是實物都沒有,我們只能在畫像中,石像上和文字記載裡去尋找它們本來的樣子。而清朝的甲冑,中後期已經以布面甲為主,清末更是完全淘汰了甲冑只穿號衣。

八旗的布面甲

還有人會問,民間既然沒有,地下總有吧?墳墓中確實有,歷代武將下葬,帶甲冑陪葬的不少。問題是,即使不考慮甲冑埋在地下的保存狀況,經過古今摸金校尉們的不懈努力,能盜的也都盜了,而且墳墓中的甲冑更難保存,通常會被盜墓賊拆散成甲片零散帶出,再難恢復成整副的模樣。

當然,清朝布面甲現在還有很多存世,在各大博物館中也都能看到,不過這種盔甲,與我們印象中的漢甲巔峰,已經相去甚遠了。


小院之觀


事實上,古代很多朝代對於刀的管控力度也是很大的,尤其是宋明兩朝,因為擔心手握戰刀的人民會起義造反,所以政府明文規定,除了個別工具用刀(菜刀、柴刀、獵刀等),百姓是不允許持有軍刀的,因此可以看到在宋代有很多綠林人士會使用朴刀這種劣質拼裝刀。


當然有些祖上是武官的人家可能會流傳下來幾把比較好的刀,只要不被政府發現或是做好登記,也是沒什麼問題的。因為少數的幾個人即使供得起刀(存刀是要保養的),也掀不起什麼大風大浪。但是擁有盔甲的話,就是另一說了。

從漢代開始,中國士兵的披甲率開始迅速提高,不過最高也是宋代的70%多點,原因就是因為盔甲的製造工藝複雜、成本高、保養費用高。如果一個人供得起一套質量可觀的盔甲,那他至少買得起百十把一般的戰刀,這就足夠裝備起一支校隊了。一個百人的校隊,對於北宋的地方政府來說,已經是個很大的威脅了。



除了甲冑代表著富有的資產,也表示著這家人有可能有會鑄甲的工匠,一般來說,民間的鐵匠是不會也不允許鑄甲的,但是一旦有人資助,那這就是一個很大的隱患存在。因為一套全甲的防禦力很高,通常在一個時代,如果戰士身披全甲,同時代的輕武器是很難傷到戰士的。這點明代名將戚繼光曾說過類似的話,說是一套好的盔甲,可以保障近戰時難受敵人的傷害。因此,民間是不被允許私藏盔甲的(有關係的人另說)。


火器工坊


刀可以是軍事裝備,也可以是生活工具,比如菜刀就是來切菜切肉,當你把它綁到木棍上那就戰場砍刀。甲冑不一樣,你日常不會穿著甲冑種地、賣魚,因此家裡私藏甲冑就有“造反”嫌疑。

統治者最在意的就是政權穩固,甲冑的戰爭意味太濃,而戰爭卻不一定要用刀。至少在戰爭的早期是這樣,人們可以沒有刀具,只要拿著棍子、農具就可以起義。

我們看另一件工具“弓弩”,判斷的依據也是“生活有用性”標準,山中獵戶拿弓弩關係不大,農民家有弓弩那就有罪了,種田可用不著弓箭啊。

中國古代的刑罰典籍《唐律疏議》中就規定“弩一張,加二等,甲一領及弩三張流二千里,甲三領及弩五張絞。私造者各加一等。”

此後的《宋刑統》《大元通治》《大明律》基本規定相似,你家裡私藏1套甲冑要流放2000裡,私藏3套甲冑直接絞死,私自制造甲冑罪加一等。封建統治者對私藏甲冑者的懲戒,那時不會有一點手軟的,為什麼會這樣呢?

清太祖努爾哈赤13套遺甲,就有膽量起兵反明,如果是13把刀要認真考慮考慮。為什麼甲冑如此重要?依我看來,有2點理由:1、製作不易,甲冑是一套工藝,製作精細、費時耗力,不能速成。2、戰鬥防禦力強,穿甲冑的人跟沒穿的人打鬥具有強大優勢,平地單打刀具難以砍進甲冑。


有這2大重要優點,甲冑既能起到保護重要人物的作用,又能“以一當十”砍殺無防具者,這對早期的軍事行動很重要。

古代的任何地區,甲冑的數量和質量,是一個政權實力的最直觀表現,甲兵多少就代表國家的軍事能力。可以這麼說,甲冑的重要性是超過進攻性武器的,在我國更是將“甲”作為戰爭行為和軍隊的代名詞,如“帶甲十萬”“甲兵不勞而天下服”。

所以,古代的王朝都將甲冑當作軍國重器嚴加管理,絕對不允許私人藏有甲冑,有必視為居心叵測,絕對是嚴懲不貸。


子屠龍


中國歷史上,除了秦朝和元朝,其他朝代並不禁止民間持有武器。

但是這個持有武器,不是說什麼都可以持有。

家裡有個刀,長矛都沒什麼問題。甚至有個弓箭都沒人管你。

但是有幾樣東西,是絕對不能容忍的:

1.弩,弓床

2.甲冑(一些只能起到最基礎防護的不算)

發現以上兩樣東西,都是要掉腦袋的。

為什麼這兩樣不能有?

這個你可以參考一下國外,可以讓你持槍。但是有大規模殺傷的力的,想要走正常途徑持有,肯定是非常困難的。

然後,就是甲冑。允許持槍,但是防彈衣卻很難買到。

一旦有了有防護能力的裝備,都可以和政府的暴力機構過兩招了。這這個絕對是任何一個國家都無法容忍的。

同樣,中國古代也想到了這些。讓普通人擁有了甲冑,這不是給朝廷地方維穩找不痛快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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侃砍歷史


看了這個問題,又是沒有了解古代兵役制度才這麼問的的。須知我們的古代,包括很多朝代都。有些朝代是不私藏甲冑,因為他們是公開擁有的。下面來介紹兩個朝代的兵役制度。

漢代的兵役制度

在漢代是全民皆兵的,等男子到了23歲就開始服兵役。漢代的兵分為兩種,一種是衛兵,在京城服兵役。分為南北軍,南軍保衛皇宮,北軍保衛京城。衛兵的待遇很好,包穿包吃,不用自己掏腰包,還報銷來回的路費,只是人數不多,只有幾萬人。這是當時服兵役的夢寐以求的,衛兵的兵役期是一年。

漢代還有一種兵稱為戍兵,戍兵是得去邊疆的,待遇和衛兵有天壤之別,沒有來回的路費報銷,吃的穿的用的都得自己掏腰包配備,還得走很遠的路,不過到了那裡只用服役三天即可。很多人不想跑這三天,就可以向政府交三百錢免戍兵,積累到一定人數,然後政府就花錢找一個願意去的人去替這些不願意去的戍兵。去替服兵役為了有命花這些賺的錢,當然會給自己買一套好一點的裝備。這就是漢代的兵役制度,不過漢武帝時期加強了常備軍的數量。



唐初的府兵制

唐初的時候實行的是北朝發明的府兵制,自己做了修改。府兵制不用像漢朝那樣全民皆兵了,只用一部分人終身是兵,閒時他們務農,自給自足,不用唐朝政府花錢養著,然後輪番服兵役。唐初的兵,都是當時一些家境良好的人才能當,所以他們也有錢置辦自己的武器、穿著等等,政府也不會掏錢給他們置辦這些。

唐朝的府兵制,因為是有條件的人家,武器和甲冑還有馬匹都是自己置辦,所以挑選的都是最合自己身的東西,畢竟要靠這套東西來保自己的小命並且建功立業,不上點心是不行的,這是府兵制的一個優點。




若是說古代都不能私藏甲冑,那麼漢唐不為士兵配備這些,他們自己又沒有買,他們還願意上前線殺敵嗎?不能私藏甲冑武器之類的是在軍隊有統一武器和防禦裝備配備的情況下,才有可能有的禁令。再回答這個問題就是,在漢朝和唐朝初期,百姓家都是可以自己買甲冑的,因為這是自己服兵役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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