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門騎電動車,千萬不能幹這事!


在海門騎電動車,千萬不能幹這事!


今天,海門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在全市範圍內開展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行動,重點查處行人、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機動車不禮讓行人和其他交通違法行為,酒駕、毒駕等違法行為。

今天上午7點50分左右,在解放路與長江路交叉口,正在執勤的民警攔下了電動車違法載人的一位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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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知道為什麼攔你嘛?載人了,電瓶車只能載十二歲以下的小孩,帶這麼一個大人是不行的。電瓶車車牌上了沒有?

市民:還沒有上呢,要去上呢。

通過現場民警的解釋,根據規定,這位市民的違法載人行為被處於20元罰款,被處罰的市民表示,下次一定按規定駕駛電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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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長江路與秀山路路口,執勤的民警攔下了一輛違規上路的電動三輪車。

交警:車子先靠邊上,待會兒我跟你講(哪裡違法了)。

據瞭解,這輛電動三輪車屬於禁止上路的範疇。這次集中整治重點還包括各種違規電動三輪車、代步車,以及非法改裝的電動車等。

今天,我市各個交警中隊在各自轄區人流密集、違法行為種類多的地方設卡開展集中整治,共查處違法行為100多起,其中違法帶人10餘起,未禮讓行人、違規上路等各類違法行為10餘起。

交警部門介紹,從今天開始,市公安交警部門將統一組織,在主城區警力的基礎上抽調各區鎮派出所交警警力,在主城區和各區鎮同步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其中早晚高峰期間針對行人、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開展整治,平峰時段對機動車不禮讓行人和其他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查處整治,晚間組織警力開展酒駕毒駕的查禁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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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門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 劉峰:通過這樣的整治行動,一是對各類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查處整治和形成震懾;也是為清明期間的道路交通安保工作做好基礎,進一步淨化節日期間的路面通行環境;同時為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打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環境,規範行車秩序。


校對:楊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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