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工撿到四萬塊錢的包,還給失主,失主說裡面少了一萬塊,是清潔工偷了,你怎麼看?

紅茶美食領域創作者


環衛工人撿到錢包還給失主,這本是一件值得大書特書的好人好事,但是這樣的好人好事卻被失主一句少了一萬元的話給帶歪了,這又是一件類似攙扶摔倒老人反被訛事情。



不知道這個失主是咋想的,你就真差那點錢?為了一點錢你就真能出賣自己的良心?好吧,你說你包裡有五萬元錢,這個包裡只有四萬,那對不起,這個包就不能是你的,因為錢數對不上,環衛工人可以選擇上交給自己單位,也選擇可以上交到派出所,反正是不能交給這個所謂的失主。要想證明錢是你的,請把鈔票的數字說出來,說不出來這錢就跟你沒關係,你或許還要承擔冒領失物的責任呢。


想想都覺得有意思。按照我們正常的思維方式,如果想要密下撿到的錢,一萬是密,五萬也是密,環衛工幹嘛還要拿著包和錢找失主,直接留下不就得了,少一萬要陪少五萬也要陪,結果不都是一樣的嗎。這個失主可能是見多了碰瓷,訛詐騙錢的伎倆,有樣學樣,想在環衛工人身上撈一筆。

老話講,人要臉樹要皮,這種人真可是為了錢還是連臉皮都不要了,正是這樣的人讓我們的社會上出現了一股眼中只認錢歪風,敗壞了社會風氣,讓好人做好事難上加難,讓好人傷了心。既然失主說錢數對不上,那就說明這個錢與你無關,你不是這筆錢的真正失主,在找不到失主的情況下就留給環衛工們吧,用於給環衛工解決吃上熱乎飯,喝上熱乎水,購置配發保暖物品上吧。


懂知識的小胖子


清潔工撿到4萬塊錢的包,還給失主。這種拾金不昧的行為值得讚美。失主說裡面少了一萬塊,是清潔工偷了。這讓我震驚!

其實真是清潔工偷了也沒什麼。如果是冤枉好人,勒索好人那就恐怖了,沒人再敢拾金不昧了。想想扶老人被訛事件就明白了。看見大家的評論都支持清潔工,我非常高興。相信大家都是理性的,我就不怕講講下面真實的例子。

首先,我來講一個真實的例子

有一次去我家毛竹林A地挖竹筍,挖著挖著突然看見相鄰的B地有一塊特別好看的裂縫,我斷定有竹筍於是走過去開挖,挖呀挖呀挖得很深才看見黃嫩的筍頭。再挖下去還有一顆很大的竹筍,怪不得土裂得那麼好看,卻藏得這麼深。這兩顆竹筍挖出來了,是我遇到的最好看的竹筍,像金字塔一樣,上尖下粗,而且特別短,胖嘟嘟的。挖的時候感覺到周邊沒人的,也沒多想。挖完了,才知道怎麼處理B地主人都能夠發現竹筍被偷了。雖然人家竹筍是從我家竹林長過去的。



挖完這兩顆竹筍我就回家了,離開B地的時候又發現兩顆又粗又壯的竹筍。後來我就去熱鬧的路亭,看見B地的主人,和他說B地長了兩顆大竹筍。人家就去看看了,結果竹筍被偷就發現了,到處罵人。我聽見了好難過,幾天都沒睡好覺。後來想想,我家竹筍每年都有很多很多被偷了,從來沒有罵過誰,心理就安慰多了。

其次,結合上面的例子分析題目

1.題主的情況肯定是沒有證據的,有了證據一切都簡單了。我覺得失主說話做事不夠穩重,就算是懷疑清潔工偷的,也要指桑罵槐吧。這麼直接說人家偷的,證據呢?再說,人家幫你減少損失4萬元應該非常感謝才對。

2.我覺得1萬塊錢可能是別人偷的,還有可能風吹掉了,老鼠偷的等等。清潔工偷的可能性非常小。既然這樣,怎麼可以說清潔工偷了呢?要是我遇到這樣的情況一定是非常感謝他的,就算有一萬塊錢遺失,也要溫和的問問情況,不會斷言。



3.可能失主訛詐清潔工。我很不希望這樣,這樣也太惡毒了。人家那麼善良,撿到錢還給你。清潔工本來收入就很低,你沒有感謝他,卻要訛詐他1萬塊錢。其心可誅!

最後,談談自己的看法

事情講究證據的,既然清潔工拾金不味就應該讚揚。失主說清潔工偷的,應該譴責。不然對社會造成太壞的影響,有誰還敢拾金不昧呀!大家撿到財物想還給失主,還擔心失主會不會訛詐自己。

所以東西可以亂吃,話不能亂說。好好說話,傳遞正能量!


徽鄉小居


失主不可理喻!18年秋,我撿到一個線包,到單位後,打開看,有三張不同行的銀行卡,身份證,行車證,駕照,加油卡,購物卡,洗衣卡,幾百元現金,我想失主一這很急,就想通過身份證找人。後來,又找到一個某企業就餐卡,於是,我就打電話到這個企業人事處,我說明來電目的,人家告訴我:不知道有沒有此人!於是我把電話打到廠辦,接電話的同志聽了我去電話的目的後,告訴我,有這個人,立即通知他給我聯繫,還說了些客氣話。等啊等啊,等我下班了,有個人給我打電話,說是失主。我對了一下信息,確定無誤後,告訴他可以到我單位來取(距他單位大約4公里),他居然說:那麼遠啊!下午來了,見面後把東西給他,讓他核對下東西。核對完,說不錯。連個謝謝都沒說。走了幾步他可能感覺不合適,回過頭,抽出二百塊錢給我,我明確告訴他:如果為了錢,我不會打電話聯繫你單位!但他的態度,讓我感覺,不該彎腰撿起那個錢包!


人到中年23841


不得不說,這位失主真的是胡攪蠻纏,稍微用腦想一想,如果這位清潔工真的是貪圖錢財的人,又怎麼會把撿到的包交到派出所呢?真是寒了天下好人的心。

這是一件真人真事。前段時間,一名清潔工在街道上打掃衛生時,突然發現地上有一個錢包。清潔工撿起來打開一看,竟然有整整四萬元的現金!清潔工心裡想著,丟了這麼一大筆錢,失主肯定特別著急,便趕緊把包送到就近的派出所裡。派出所接到遺失物後,連連誇獎清潔工拾金不昧,然後趕緊和失主取得聯繫。

本以為這是一段拾金不昧的道德佳話,沒想到失主前來認領錢包,發現包裡只有四萬元,愣是要說少了一萬元,並頤指氣使地指責清潔工肯定是他私吞了。可憐的清潔工非但沒有收到感謝,反而平白無故地遭受無端的譴責,想想都覺得欲哭無淚。

雖然在理論上兩者都有可能是說謊者,但我傾向於認為是失主在無理取鬧。因為如果清潔工是個貪圖錢財的勢利小人,撿到五萬元后會只私吞一萬元嗎?肯定是全都給據為己有啊,哪裡會主動交到派出所呢?更何況,如果真是清潔工私吞了一萬元,他還有臉面等著失主前來領取嗎?他頂多匿名交給派出所不就行了?

所以,如果失主堅持認為是清潔工私吞了那一萬元,首先需要證明兩點:一是包裡本來就有五萬元,二是清潔工擅自拿了一萬元。如果不能舉證證明,那清潔工可以告他誹謗!這種人就是應該懲罰一下,否則真的會讓好人寒心。


冰焰


只能對失主說,人在做,天在看。不會感恩的人,不善待幫助自己的人,只以邪惡之心待他人的人,想必總有一天會得因果之報。清潔工要偷那一萬塊錢,何必把包還給你?不如一併要了來得乾淨,還不用背“偷”的名聲,最多是撿到了沒還,人都不知,何受指責。

我自己上週就親身經歷了一件類似的事情。我逛商場試衣服時,發現那天背的一個多年未用的包掉色,把衣服染上了,於是叫服務員給了我一個購物袋,掏出東西后將掉色的包交給服務員,請她代我扔掉。然後,我拎上購物袋就走了。

由於如今買東西都刷微信不用掏錢包,所以完全忘記出家門前將錢包塞進了包包的夾層小袋裡。在接下來的5個多小時裡,我繼續逛街看電影,完全忘了這件事。直到晚9點多鐘回到家,從購物袋裡將東西拿出來時,才想起了我的錢包。

我趕緊打114查購物中心的電話,購物中心又將電話轉到商場。我向商場前臺詳細敘述了情況、包的顏色、專賣店的名字,特別強調是我自己的失誤,讓服務員替我扔包,服務員如果扔了包的話,請商場派人代我到垃圾車找一找。

因為此時已快到商場關門時間,我特地請前臺替我抓緊時間,要趕在垃圾車到來之前找到包包。同時,我留下了手機號碼,請他們無論如何回我一個電話。放下商場的電話後,我接著打銀行電話,為信用卡和儲蓄卡掛失。

我的錢包裡,有現金數千,身份證和銀行卡兩張。現金丟了固然令人心疼,銀行卡總有風險,掛失後也會有諸多不便。更為重要的是,因為我是北京人在外地工作,所以還必須回北京補辦身份證。總之,一定是諸多不便。

我的第一通銀行卡掛失電話剛打完,正在拔第二張銀行卡的電話,這時,我另一個電話響了。打進電話來的,正是請她代我扔包的那個女售貨員。她告訴我,我走之後,她正要扔包包,隨手一捏,發現裡面還有一個錢包。

但她沒有我的電話,只好把包包鎖起來,等我想起來後回去找。我的一顆心放下來,說馬上開車去取錢包。此時已快晚上10點,我住的地方離商場有10多公里,我趕過去服務員們也一定下班商場關門了。但她說,沒關係,我在商場大門口等你吧。

就這樣,我取回了錢包。我要請她吃飯,她笑笑說,不用,這是應該的。我要給她一個紅包,她同樣笑笑說不用,這是應該的。第二天,我只能去商場找到她的領導,將事情的原委說了一遍,很認真的提交了一封表揚信。

雖然我的包裡沒有幾萬塊錢,但至少也抵得過女售貨員一月的工資。如果她取出錢包說已經把包包扔了,我也只能自認倒黴。錯誤是我自己犯的,我沒有理由怪別人。但是她並沒有這樣,不但完璧歸趙,還總是溫柔地笑說,這是應該的。

我祝她好人有好報,永遠善良美麗平安。


世界真的很大


關於撿錢這事,如果這個清潔工足夠聰明,在對方說少了一萬塊時,馬上就告訴這個人,對不起,這不是你的錢,因為數對不上,我要把這錢交到派出所去。為什麼要交到派出所呢?主要有以下幾點原因。

一、清潔工撿到錢,不能據為已有,因為這不屬於他的合法財產。

二、清潔工應妥善保管拾到的四萬塊錢,如果在其手上這錢少了,應承擔賠償責任。如果盡到保管義務,可以要求失主給予一定的補償。

三、清潔工可以讓撿到的錢交到派出所,經公安機關公告60天無人認領,收歸國庫。

四、如果數額巨大,清潔工拒不歸還,構成侵佔罪。

五、如果錢只是掉在地上,還沒有脫離失主的控制,則構成盜竊罪。

通過上面幾點原因,就能看出問題,既清潔工撿到錢後不能據為已有,他做到了,已有歸還失主的具體行為。但是失主說數目對不上,清潔工必須要及時告知對方,這錢不一定是你的,必須要去派出所去解決後續問題。

到派出所後,通過警方確認,錢確係失主,但是清潔工不認可少了這一萬塊錢是自己私自佔有的,那警方就有可能立案了。但是失主不能直接說撿到錢的清潔工偷了人家的錢,否則,經警方調查後,事實證明少這錢根本不是清潔工拿的,失主也會因為汙陷而違法呢。


寒石冷月


遇到過一次,趕車,把包丟馬路邊地上忘記拿了,裡面是公司搞活動的錢,用信封裝好,一個600,共30個,18000元,半小時然後報警,查監控,監控看到是環衛工拿的,然後找到了環衛工,讓環衛工送過來,環衛工一開始死不承認,說沒有拿,後面警察說監控非常清楚的看到有拿的,不行可以控告,那人虛了才送過來,然後包給我看了,少了5個包,也就是3000塊本來想給個1000表示感謝地,看到居然少了3000,然後問他是不是拿了,反正死不承認,後面沒跟他們理論,算了,自己貼3000塊,花錢消災,買個教訓,環衛工也不見得都是好人,首先明明監控看的非常清楚人家不認,警察威脅了,才送過來,然後直接抽那麼多,貪心的人也不少


生活有點品位


有撿到過錢包,在公園的一個坐凳上。

看到有一個錢包,裡面有現金,有銀行卡,身份證等。

對了,還有一張手機卡。

但沒有名片和別的聯繫方式。

於是,後來就用錢包裡的電話卡插在我的手機上,看到了另外一個電話號碼。

就打給那個號碼了。幸運的是那個號碼正好是失主的電話。

他說這張新手機卡還沒開始用,就先放錢包裡了,沒想到這麼巧。

於是,就約了見面,把錢包還給了失主。

他很感激,給我錢沒要。又要請吃飯,也沒去。這不是我初衷。

後來,我們成為了很好的朋友。


像文中這種情況,

直接說他不是正確的失主也無可厚非。

既然人家清潔工還給他錢包了,

就實在是沒必要單獨拿出來一萬。

這樣的話,還不如直接不還。

所以,失主要憑良心好嗎

遇到這種事情,不知道感恩,反而回來誣賴人家清潔工。

真的是該丟東西。


佛系媽媽育兒


說說我個人的經歷吧,上個月把信封包遺失在一棟寫字樓的洗手間裡,裡面有大概1.8萬現金10幾張卡和各種證件。當時去找了好幾趟都沒找到,已經做好找不到的準備了,後來去物業調樓道監控的時候,物業經理核實我身份之後說,有個清潔工阿姨打掃衛生間的時候撿到我的包。我想當面感謝一下這個保潔阿姨,他又說,阿姨在撿到我的包上交之後就下班了。

隔天我做了兩面錦旗,一面給物業,一面給保潔阿姨,再包了1000元的紅包給阿姨送過去。雖然紅包錢不多,但至少表示一下自己的心意。人家撿到你的錢包,不管有沒有動你錢,還能還給你,就給你省了不少補卡辦卡的麻煩。至於自己丟了錢包,那是自己的過失,首先就得為自己的過失買單,而不是一味指責或者懷疑對方拿了你的錢。


閩CQL19




西門觀點:非常好辦,既然失主丟的是五萬,那這錢肯定不是他(她)的。

這個失主恐怕是世界上最無恥最不要臉的失主。

一個清潔工清理垃圾時撿到了一個包,打開看,裡面有四萬元現金。她沒有絲毫猶豫,就尋找失主。

讓她想不到的是,失主接過包和四萬元現金,竟然說少了一萬元。意思就是清潔工貪了他(她)一萬元。



真是可笑至極,無恥之極,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如果清潔工是個貪心之人,大可以將四萬元全部拿走,為什麼還要把四萬元給你?除了你這種無恥小人,豬也不會這麼想。

很明顯,這個失主的目的就是不但想要回丟失的四萬元,還想再訛詐清潔工一萬元。心如毒蠍,可惡之至!



清潔工是我們城市的美容師,起早貪黑,付出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有好多撿到鉅額現金歸還失主的拾金不昧感人事蹟,然而,他們又是報酬最低的社會群體。

這個無恥的失主,不但感恩,反而反過來誣陷清潔工,實在令人不齒!

好,既然他(她)說他(她)丟的是五萬,那麼這四萬塊錢肯定不是他(她)丟的,要麼歸公,要麼捐給福利院,要麼獎勵給這個拾金不昧的清潔工。

謝謝您的關注,期待您的看法!


(網絡圖片與內容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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