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太爛,該不該聯合業主維權?

大師侃房


物業太爛,業主該不該聯合維權?

肯定要!而且速度!

1,發展物業不作為,管理不到位,公共收益不歸全體業主所有,業主們聯合起來,超過三分之二和總建築面積超過三分之二召開業主大會,依法選舉業委會。每棟找一個樓長作為牽頭人,樓長去發動每家每戶參加業主大會。

2,邀請居委會、街道辦、住建局一同參加,選舉業委會成員。

3,對物業下發書面通知,要求其撤場。

4,重新選聘新的物業公司進行新管理和服務。


張長國666


答案是肯定的,一定要維權的。在現在我們國家物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體系中,賦予業主很多權利的,但現實中普遍是物業公司欺壓和壓榨業主,為什麼會出現這種一邊倒的權利不對等的情況?主要的原因是業主的維權意識太薄弱、多數情況都是能忍就忍、能不管就不管、能少一事不多一事的想法,是大多數業主主動放棄了自己的權利,才使得物業公司這樣的肆無忌憚。

大家想一想,法律規定只要半數以上的業主同意,那麼物業公司立馬滾蛋,物業公司的生殺大權是在你們的手裡,可是到頭來卻讓物業公司欺負著,問題處在哪裡?就是業主沒有維權,自己放棄了權利。

建議大家一定要在社區和街道辦的指導下,成立和召開業主大會,這樣才能有效的維護業主和自己的權利,形成和物業公司對等的權利主體,大家要知道物業公司是不想丟掉飯碗的,物業服務自然就會好。

 


物業管理那些事


物業純粹多餘的,應堅決徹底取締!正經事沒幹多少,快演變成惡勢力!小區不是物業的,驅逐物業是權利!業主自治最適宜,沒張屠夫照辦席!

業主是小區主導,物業只是服務了!主次關係要搞清,別喧賓奪主弄倒!業主有權選服務,趕走物業是妙招!引狼入室的解法,只有齊心殺狼好!

有物業就安全嗎,別再天真可笑啦!見過保安賠錢嗎,沒準蛇鼠是一家!物業行道泥沙雜,歷來名聲都極差!全國現呼聲一片,過街老鼠人都打!

物業進老舊樓院,更是找門路騙錢!是管理方黑交易,半路冒出惡婆管!幾十年都沒物業,鄰里和睦萬事安!只要物業一混入,邪惡大小案不斷!

業主應全聯合起,自己的事自治理!辛苦累死一輩子,有套房子都不易!千萬別讓物業入,否則房似物業的!沒完沒了老收錢,住自己房成租的!


論者理正義


物業把張家公攤賣給李家,把李家公攤賣給張家,兩家都很開心,有車位出租了。 看看都是什麼智商,德行。

業委會無權代表業主與物業籤任何合同。 業委會都是一些非法買賣,出租,炒地下車位的業主,是與物業,街道侵佔業主公攤面積一夥的犯罪分子! 這部分業主本來也是受害者,竟然也能昧起良心,跟物業,街道一起去打劫其他業主,相信與權力一起犯罪,就能獲利,將法律踩在腳下。


oasis28


物業本身進駐小區是服務業主的,原來物業公司註冊都是物業管理公司,後來國家政府機構明文規定物業管理小區不合適也不恰當,改為物業服務公司更貼和實際。本是服務於業主的公司,如果服務並不能達標,業主錢並沒有少繳納一分,小區業主有權利聯合所有業主維權要求更換物業公司。我得家園我做主。


甜甜蜜蜜好寶貝


就是黑社會性質,怎麼不維權:


手機用戶53209103606


一定要維權,要不吃虧的還是咱們老百姓


A_哥122533541


物業一個是收費貴,二個是帶有行政色彩,帶有這兩條是業主的認可的


hubin20081105


那還用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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