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狙擊手跟軍隊狙擊手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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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好比在問:警用頭盔跟軍用頭盔有何區別?當然是軍用頭盔比警用頭盔堅固一些。玩笑歸玩笑,警用武器和軍用武器在設計理念上是完全相同的,只是實戰用途不同。同理,警用狙擊手和軍隊狙擊手從作戰要求上來講是一致的,但作戰環境不同,面對的對手也不同。

警用狙擊手面對的是一些暴力犯罪分子,而且一般都是在城市作戰。假如犯罪分子挾持了人質,警用狙擊手就派上用場了。他們通常會尋找一個視野較好的位置潛伏,瞄準犯罪分子的頭部,只要其作出過激行為,立刻將其擊斃。而軍用狙擊手面對的情況就更復雜,他們要在槍林彈雨中為隊友提供支援,精準射手敵人火力點,自身也處在危險之中。所以說,警用狙擊手只要想如何擊殺敵人,而軍用狙擊手不僅要想如何擊殺敵人,還要想著如何保護自己。

除此之外,軍用狙擊槍往往要比警用狙擊槍耐用,而且射程也比警用的遠。但警用狙擊槍對射擊的精準度要求極高,所以對兩種狙擊手人員素質要求也有差異的。軍用狙擊手經常需要長時間潛伏在一個隱秘的地方,即使滿臉毒蟲也必須穩如泰山,所以軍用狙擊手需要具備極強的忍耐力,而警用狙擊手大多都是部隊特招。

總而言之,警用狙擊手和軍用狙擊手兩者之間沒有什麼可比性,畢竟執行的任務都不一樣,因此他們並不存在誰弱誰強,他們都是英雄。


兵說


區別還是非常大的!這必須要從他們的“本職工作”說起來比較容易理解。狙擊手是一個隊伍中“靈魂”的所在,他可以精確擊斃敵人掩護隊友,儘量保證衝鋒突擊的其他隊員不受傷害,讓他們心裡有安全感。警用狙擊手我們可以直接認定為“特警”,不做爭論。軍隊狙擊手就比較多了,武警、武警特戰、普通野戰部隊、偵察兵、特種兵,這些單位都有自己的狙擊手,那麼特警根他們的差距可就大多了,尤其是特種兵。(特種兵的分類也比較多,偵查連排、特戰旅等,不過個人一直堅信每個國家都存在那種沒有任何代號和編制的神秘“特種部隊”,真正的“影子部隊”)

每一個國家的特警大多是用來處理城市治安或持有殺傷性武器的犯罪分子。

因此特警狙擊手的工作範圍也侷限於城市街道或鄉間作戰,他們面對的敵人也算是“輕量級”的,他們的訓練要求相對而言也是“低等級”的。武警隊伍應付的敵人就相對要棘手多了,他們一般處理邊防緝毒、反恐怖作戰等,武警和特戰面對的敵人也多為有一定自動武器甚至爆炸物的武裝分子,他們可能五六個人或是有組織規模的暴亂人員,我們可以定義為“中量級”敵人。武警現在隸屬於作戰部隊,雖然不是一線作戰單位,但是武器和訓練都達到軍事化標準,他們在體能和環境訓練上就要比特警苛刻。

大名鼎鼎的“獵鷹突擊隊”就屬於武警特戰部隊。

在這裡做一下假設,如果市區內發生有幾個手持刀具和自制槍械的人進行犯罪活動並劫持人質,那麼這種情況一般就會派出特警去處理。如果是出現有組織規模人數較多的武裝販毒、劫機、大規模劫持人質等,這種情況就要請比較專業的“武警特戰”來解決了,當然狙擊手仍然是隊伍中的中堅力量。

武警的“反劫機”訓練

那麼接下來就是重點了,正規野戰部隊的敵人就是“重量級”了,他們面對的是敵人的裝甲車、坦克、戰鬥機、火炮、武裝直升機、甚至是遠程火箭炮和導彈。特種部隊執行的任務也開始上升到國“國家級”,對敵“斬首”行動、摧毀敵方雷達站、作戰指揮中心等重要軍事設施。他們的作戰環境也是從冰天雪地、沙漠丘陵到雨林沼澤。狙擊手的訓練更為嚴格,他們可能被要求幾小時甚至幾天趴在狙擊位置上不得移動,以求最隱蔽化偽裝自己,並做到一擊必殺。

狙擊手的訓練比其他隊員更刻苦,經常要槍管掛負重來練習臂力,槍口放子彈殼來練習穩定性。當然還有下面這種“開掛”式的訓練。

下面給各位總結一下重點,雖然所有狙擊手的最終目標都是“一擊必殺”,但是要考慮環境因素和所面對的敵人。你讓一名“特警”去冰天雪地或者沙漠他可能趴不了多久,他在槍林彈雨的戰場上隨時可能被敵方坦克或士兵發現。特警狙擊手面對的敵人不需要對自己進行偽裝,他們面對的敵人也比自己“弱小”,而作戰部隊的狙擊手則要面對同樣的敵人甚至優於自己的狙擊手,少有疏忽就會付出生命的代價。也就是說特警和武警特戰的敵人都要弱於自己,只有特種部隊的敵人對等甚至超過自己,如果他們的任務等級難度都一樣的話,很明顯特種部隊的“工作”更具危險性。

偽裝學對於一名狙擊手來說是“看家本領”。

但是我們不能硬將它們比較“高低”,他們的作戰技能定位到各自的目標。他們都是為了國家和人民安危而戰鬥,只是針對目標不同,訓練不同,作戰級別和職責也不同,但他們都是忠誠可靠的衛士!

最後補充一點,他們使用的武器也不同,作戰部隊經常會用到大口徑狙擊步槍,而特警和武警特戰則鮮有裝備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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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武奇兵


警方狙擊手和軍隊狙擊手都是各自隊伍中必不可少的戰鬥人員,雙方各自有自己擅長之處。雙方作戰環境決定了各自的諸多事情。



軍隊狙擊手和警察狙擊手有什麼區別?

軍隊狙擊手和警察狙擊手是有一定的相通之處的,比如某些技能,無論是軍隊狙擊手還是警察狙擊手,都要求精確狙擊的能力、多樣環境下的生存能力、某些戰術。雙方不同的任務不同的戰場環境也決定了雙方的技戰術方面的諸多不同。

戰場上有著極大的變化性,軍隊狙擊手被賦予更多的自由開火的權力,警察開槍就要受到很多條文的限制。警方狙擊手的開槍時機不好把握,還要聽從現場指揮的命令,從全盤考慮,降低危險。




狙殺目標不同,軍隊狙擊手通常要面對多個目標,要狙擊好幾個人,而警察狙擊手通常面對的只有一個犯罪分子。這也就決定了雙方戰術的不同,軍隊狙擊手不光要準,還要快,警方狙擊手要求的就是準,一槍斃命。這也就決定了,軍隊狙擊手遠程狙擊的時候通常是打胸部,警察狙擊手必須打頭。瞄準距離一個人頭部所用時間,可以打四個人的胸部。警方狙擊手如果沒有一槍斃命,那麼人質就會有危險。


軍隊狙擊手所要狙擊的目標有很多種,敵方指揮官、重武器操作手以及各種威脅較大的人。同時,狙擊目標還包括敵軍的一些器材。警方狙擊手的敵人只有一個,犯罪分子。

軍隊狙擊手通常是配合作戰,

任務持續時間可能會很長,甚至要一個星期,警察狙擊手不同,為了保證射擊精準度,通常不會讓一個狙擊手持續潛伏八個小時,超過這個時間,就要替換。


軍隊狙擊手和警方狙擊手各自壓力不同,軍隊狙擊手在戰場上隨時可能遭到敵人密集火力打擊,甚至是重武器。而警方狙擊手的壓力就是,如果沒能一槍擊斃罪犯,帶來的後果,很嚴重。

雙方作戰環境決定了各自的不同,都是為了國家,從這點看,使命是相同的。


軍武文齋


這問題普法君可以跟大家聊聊。特警狙擊手與部隊狙擊手最大的區別就在於:子彈出膛後,一個想看到罪犯怎麼死,一個想著自己怎麼別死。

話雖不好聽,但事實就是如此,這是雙方工作環境和工作任務所決定的。

咱們先說作戰環境,最大的不同就在這裡。



特警狙擊,基本都是城市作戰,面對的是劫持人質、暴力犯罪分子、恐怖分子等,特警隊員基本都是在佔有絕對控制權的情況下進行狙擊,面對的兇器一般也就是砍刀,匕首,棍棒等,偶爾會有涉槍犯罪,特警們一般不存在生命危險。

當然,我說的僅限日常城市中的公安特警作戰,沒有包含那些特殊環境中作戰的特警,如面對暴恐分子的公安民警及武警們,他們面對的情況要複雜的多,基本跟部隊作戰沒啥區別。。。。。。

而部隊狙擊手,面對的環境可就複雜了:他可能要孤身潛入敵後,也有可能擔負狙殺對方狙擊手任務,也會在槍林彈雨中為戰友提供精確射殺支援。



還有一點,軍方狙擊手只要你槍一響,艾瑪,你的好日子來了:你先要面對老兵油子,高科技器材的偵查,然後要受到小到手槍自動步槍,中到狙擊槍迫擊炮,大到火炮火箭彈導彈的輪番伺候,再就是對方狙擊手,偵查部隊的追擊。。。。。

想想也是醉了吧,軍方狙擊手不容易啊。

再說說槍械吧,雙方使用槍支基本相同。

現在公安特警狙擊手用的武器跟部隊狙擊手基本差不多。



普法君接觸的警方狙擊手,使用的槍械從上世紀開始,陸續有模仿SVD的85式,後來有88式,"26"萬,12.7毫米反器材狙擊槍。而目前部隊狙擊手所用的狙擊槍也基本就是這些。

可能有朋友會問,我咋沒聽說公安還有12.7mm狙擊槍?

我只能說,那是真有,只是那大殺器僅僅配備給國內有限幾個省的公安特警,其他省市的民警根本用不著這大傢伙,殺傷力太嚇人了,基本可以打穿磚牆狙殺目標。

最後說說單兵素質的不同。

我告訴大家,現在公安狙擊手有很多都是部隊狙擊手退役特招的哦…



在上世紀90年代,公安隊伍還沒狙擊手這崗位,那時候很多城市警察裡面會有"神槍手"一說,這些民警基本就承擔了狙擊手職務。

後來,隨著任務的需求,各地公安部門陸續組建特警隊,病專設了狙擊手崗位。

當初的狙擊手基本都是警方內部培養,2000年之後開始陸續從部隊特招,很多軍方優秀狙擊手在退役後,直接被特招進公安隊伍,換身衣服扛起槍馬上就進入工作狀態。

普法君採訪過不少特警狙擊手,基本都是部隊退役後特招的,由於在部隊練就了很好的狙擊技能,到了地方後稍加調教即可勝任工作。

單就單兵素質來講,現在的特警狙擊手訓練量也很大,因為公安部每年都會有各種大比武,所以這些公安特警也屬於全訓警種,軍方狙擊手自不必說。

以上是我本人對兩類狙擊手的一些淺顯看法,說得不好,歡迎大家拍磚 喜歡我的內容就點擊關注咯。


普了次法


迷彩虎軍事為您回答。從大體上來說,軍隊狙擊手的目的為通過狙殺少數高價值及高威脅性目標如敵方狙擊手、中高階軍官、多人武器操作手、通訊設備操作員、甚至是部分醫護人員(凡配有或攜帶武器的人員儘管身上有明顯標明可辨別之醫護標誌亦得視為戰鬥人員),來降低敵方的戰力。

現行的軍隊狙擊手編制一般為三人的狙擊小組,其中一人為觀測員,另一人為狙擊手,另外第三人得作為狙擊手擊殺紀錄的見證人兼狙擊陣地警戒人員。不過往往受限於地形限制與人力需求,三人小組的編制甚難成形而改為觀測員與狙擊手的兩人小組,兩人的狙擊小組將職責改為狙擊手負責對目標的瞄準和射擊,而觀測手負責對環境的觀察和警衛併為狙擊手擊殺紀錄的見證人。即使如此,出於避免視覺疲勞的考慮,狙擊小組中兩人往往都能相互轉換角色。

此外,狙擊手的任務甚至可以包括非硬性目標的破壞,包含車輛的破壞、直升機、輕型裝甲車、通訊設備與油槽、水塔等具戰略意義的目標。而且還可以為軍隊提供掩護,典型的例子就是伊拉克戰爭中美軍就曾派出過大量狙擊手戰鬥小組。

而警用狙擊手就不同了,警隊通常在解救人質的行動中部署狙擊手來監控現場及掌握罪犯動向,不過狙擊手開火是整個解救行動的最後手段,只有在人質的生命受到直接威脅或需掩護攻堅隊移動部署時的時候才會開槍。和軍隊裡服役的狙擊手相比,警察中的狙擊手的接戰狙擊距離要短得多。該距離一般為100米左右,在少數情況下可少於50米。警隊狙擊手很少或從不將罪犯擊傷而使其失去行動與反擊能力進而逮捕,其一般做法為將罪犯直接當場擊斃解除威脅。

對警隊狙擊手的需求始源於1972年的慕尼黑慘案。德國警察部門錯誤地部署了未經過適當訓練而配備帶瞄準鏡步槍的警員,使得所有的以色列人質被害。一般來說,在和平時期,警隊狙擊手具有在其崗位更長的服役時間,用以接受比軍隊狙擊手更多的訓練和實戰演習。


迷彩虎軍事


首先要說的就是作戰方式的區別,一個是有大量後援的,相對來說生活條件不是那麼艱苦的,而軍隊狙擊手則是需要掌握大量生存以及隱藏自我知識的。所以其作戰壓力上是不太相同的。但是這方面我個人不太瞭解,單純講講警方狙擊與軍隊狙擊的實際作戰的裝備於槍支彈藥要求上的區別吧。

首先,論裝備要求。一般來說警用狙擊其一般的作戰範圍都在100碼的範圍之內,所以其可能產生的誤差本身就小,所以對槍支的精度要求也不算高,其實只要是一把栓動配上一個優質的子彈,sub moa的精度完完全全可以滿足警方狙擊手的要求。並且大部分精確射擊的半自動步槍,在使用比賽子彈的前提下,也可以比較輕鬆的命中目標,其實就算是2moa的精度在警方狙擊的要求下也是可以達標的,比較100碼誤差才有2寸,而大部分只有50碼以內的距離,幾乎就是貼臉了。

而軍隊狙擊手的要求就會比較高了,由於距離的增加,誤差會變得越來越大所謂差之毫釐謬以千里,在100碼可能誤差只有2寸,而放到200碼那就是4寸了,500則變成了10寸,1000碼就直接超過了人的尺寸了,誤差都這麼大,還怎麼進行精確射擊呢?實際上,除了對於槍械的精度,軍隊狙擊手對子彈速度的要求也非常之大。要讓子彈速度要求也非常嚴格。彈道係數為.395的77gr的5.56子彈,算其初速為2950fps,其在1000碼下墜就要在366.5寸,而如果速度在2900fps也就是說只相差了50fps,那麼下墜就直接變成了382.2寸,光是速度產生的誤差就相差了小20寸寸,再加上射擊精度的誤差那就更沒法玩了。

以上是我的回答,歡迎大家留言討論。我是輕兵器愛好者,熱愛輕武器與戰術文化,期待與你一起走進狂野的輕武器世界!


輕兵器愛好者


狙擊手段或者叫狙擊戰術不一樣。警察部隊的狙擊手在近距離上要求射擊精度比軍隊狙擊手要高很多。但是,軍隊出來的狙擊手可以勝任警隊狙擊任務,警隊的狙擊手肯定無法勝任軍隊狙擊任務。

先說軍隊狙擊目的,軍隊狙擊手一般是由2~3人組成狙擊小隊,在戰線上相對自由的出入、埋伏、偽裝後,對高價值的目標進行獵殺。作戰目的是遲滯敵方的作戰行動,不只是獵殺軍官,還可對雷達、油庫、坦克發動機、彈藥庫、指揮部等關鍵設備進行毀傷,達成戰術目標。故軍用狙擊槍械往往威能、口徑要比警用狙擊槍大上許多。

軍隊狙擊手需要大量的狙擊槍械訓練、覓蹤、野外生存、地圖識別、偽裝/反偽裝、情報收集、通訊器材原理等近20項科目的學習。簡單說軍隊狙擊手是要求自身生存為基礎上的“獵殺”目標,是戰場上的“獵人”。軍隊出來的狙擊手基本都是冷靜、敏銳、反應快速的“野人殺手”。

警隊使用的狙擊手,最直接的要求只有“一擊失能”。就是要求狙擊手在得到指令後,一發必須擊中對手的中樞神經系統,使對手不能做出其它任何舉動。

不同於軍隊狙擊手,城市當中警隊狙擊手自身安全一般十分安全,只需要考慮如何獲得最佳的射擊位置,發射最優的射擊路徑為首要考量指標。加上通訊不需要保密,信息獲得也很便利。故往往警隊狙擊手只是一人獨自行動,選擇好狙擊陣位後,等待進一步指令就行。為保證射擊效果,警隊狙擊手往往不會超出目標100米以外作為狙擊點(一般城市狙擊時基本是40-50米的距離)。這樣可以不用考慮自然環境對狙擊的作用,將槍械的性能和理論數據接近,在解救人質、解除爆炸控制者等威脅其它人員安全的任務中降低危險。W君這裡有一個關於警用狙擊槍的射擊精度的數據:100米距離上3發子彈自然散佈值差6mm。

而且,為保證突然性,警用狙擊槍在只執行任務時都會加裝消聲器作為標準配件。槍械口徑與威力要小上很多,基本屬於軍隊的突擊步槍改良版,瞄準器倍徑也是簡單許多。

綜上,警隊狙擊手不會做大量的綜合狙擊訓練科目,只是會將狙擊槍械的項目射擊完成即可執行任務;同時,需要對人體構造有一定的瞭解。

至於有些答主說軍隊狙擊手的“圍屍打援”的狙擊戰法,那是不可能的。

狙擊戰的精髓是“一擊即退”,在達到戰術目的後狙擊手就會繼續潛伏或者撤退。一發軍用狙擊槍子彈的戰術價值,要比敵方一個戰術小隊的價值高出許多。狙擊手一旦傻傻的原地兩槍暴露了位置,引來的可不是機槍、步槍的子彈;直接是敵方炮彈、炸彈的大殺傷武器“轟擊”啊,狙擊手的價值可絕對值得動用這些武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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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武數據庫


警察狙擊手和軍隊狙擊手的作戰要求、作戰能力、作戰環境等,都截然不同,因此軍隊狙擊手和警察狙擊手有很大的區別。

首先,警察狙擊手需要的狙擊步槍不同於軍用狙擊步槍,對於警用武器相對來說,更需要的是可控性、低殺傷性、高精度,而對軍用狙擊步槍經常要求的射程、威力等要求不大。警察狙擊手很多時候的作戰距離,相對於軍隊狙擊手已經算得上是近距離了,但是這樣更有利於完成諸如解救人質等任務。

而軍隊狙擊手,首先對狙擊步槍有很多要求,十分強調射程、威力等這些性能指標,再比如不同任務用不同的武器,比如用12.7毫米級別的重型狙擊步槍,進行反制載具或者超遠程狙擊,使用常規栓動狙擊步槍進行中遠距離狙擊。

同時,兩者的作戰環境也不同。軍隊狙擊手往往需要孤軍潛入執行任務,除了射擊技術,還很強調單兵作戰能力和分析能力、情況處理能力等,而且還需要有很強的體力堅持長時間作戰。而警察狙擊手,往往是用於處理突發治安犯罪事件,往往時間比較短,一般只強調射擊技術,而對體力等其它指標要求不如軍隊狙擊手高。


前沿陣地


他們最大的區別在於作戰環境的不同,警用狙擊手的作戰地點是城市,而且一般是和綁架、搶劫的劫匪作戰,基本可以歸納為城市反恐。而野戰軍的狙擊手由於不知道未來戰爭會在那種地區爆發,所以野戰軍的狙擊手需要在各種環境下做訓練,以確保在各種地形和複雜環境下能進行精確狙擊作戰。



在城市反恐作戰當中時間就是生命,所以警方的狙擊手要做到快準狠,而且在城市反恐作戰當中一般不需要考慮反狙擊作戰。而野戰軍的狙擊手就不一樣了,時間對於他們來說不是很重要,目標才是第一,在軍隊一個優秀的狙擊手基本上個個都是伏地魔,他們最大的本領就是隱藏自己。和電視劇中的狙擊戰不同,狙擊手不會明目張膽的做激情射擊,他們可能會貓在一個狙擊點四五六天不動,然後目標出現後打一槍後就跑。


所以野戰軍的狙擊手基本上是全能王,而警用狙擊手則是城市之王。至於說誰的本事更高槍法更準這些不用考慮,因為能當上狙擊手的都是尖子,而作戰難度由於環境的不同就比較難比較,不過我倒是覺得警用狙擊手的作戰難度更高,因為警方得考慮人質的安全,如果第一槍開了沒有擊斃歹徒,那麼人質的生命則會受到嚴重威脅,所以這一方面警用狙擊手的執行難度更大一點。


在十字路口等等你


狙擊手(Sniper)原指從隱蔽工事射擊的人,現在人們常常把經過特殊訓練,掌握精確射擊、偽裝和偵察技能的射手稱為狙擊手。狙擊手已經成為特種作戰行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狙擊手常常是特種戰鬥行動決定性的關鍵因素,甚至,一名出色狙擊手的行動本身,就可能是一次特種作戰的全部。

首先來說一下特警部門的狙擊手,這類狙擊手處理的任務主要是人質劫持案件以及反恐等等,使用的狙擊步槍一般都是以中小口徑為主。作戰距離一般不會太遠,大多數時候甚至不會超過100米。

但是特警的狙擊手需要的是極高的精度,因為犯罪分子可能會劫持人質,有經驗的罪犯只會露出一小部分身體,給射殺帶來極大的困難。為了避免受傷的犯罪分子殘害人質,特警狙擊手強調的是一擊斃命。

而軍隊狙擊手強調的是擊殺,當場斃命和一個小時後斃命沒有什麼區別,甚至有的時候只要求殺傷不要求斃命,為了增強殺傷力軍隊一般都採用中口徑甚至是大口徑狙擊步槍

除此之外,現代軍隊還強調遠距離殺傷,一些大口徑狙擊步槍的有效射程甚至超過了2000米!目前世界最遠狙擊記錄就是軍隊狙擊手創造的,子彈飛躍了3540米的距離,成功的命中了敵人。



論水平而言,肯定是軍隊狙擊手技術水平更高一點,其不僅僅要掌握極高的射擊技巧,還要經過野外生存訓練,偽裝訓練等一系列科目才能成為一個真正的狙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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