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願兵三期士官自主就業的按排工作嗎?

海嘯617


志願兵三期士官自主就業的按排工作嗎?我願意為各位戰友們進行分析解答,以供您參考:

三期士官,證明你已服役了十二年,面臨著退役。現在的政策是,三期退役的士官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條件,可以按排工作。

三期士官退役方式有兩條途徑,一條是政府對符合安置條件的退役士官給予安置工作,安置工作的方向要看當年政府給的指標,由於士官不是幹部,只能安置到行政事業編單位工勤人員、國企職工,國企又分為央企、省企、及市級縣級國企。再一條就是士官可以選擇自謀職業,可以領到一筆不小的安置費,如果你有合適的項目或者家族有企業,這種情況你就選擇自謀職業吧。

我有一個戰友,在部隊給主要首長開車,他聰明靈活,為人厚道,特別勤快,從不多言多語,車輛狀況始終保持良好、且乾淨又整潔,他退役時選擇了自謀職業,這個消息被一國企大老闆知道了,這個老闆立刻表態,我就要這樣的司機,技術好,素質高,服從意識強,就這樣,我的戰友馬上去這個單位報到,據說工資待遇非常豐厚。

需要說明的是,退役士官無論是安置工作或自謀職業,二者只能選擇其一。

親愛的戰友,不管安排工作或者自謀職業,只要你學有所成,人生處處有坦途!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更多關於參軍入伍、考軍校、考選士官等在部隊後續發展話題,我將盡我所能為您諮詢解答,歡迎戰友們朋友們關注我,願與你一起分享,謝謝!


宸源加油


你是三級退役士官,服役應該是滿12年了,根據《退役軍人安置條例》第二十九條的規定,你應該是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不是自主就業了。


《退役軍人安置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持接收安置通知書、退出現役證件和介紹信到規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報到。


因此,你這該按照規定帶上你的手續證件到主管部門(民政或人社,現在部分地方縣市已有退役軍人事務局)報到,向人事部門介紹自己的情況和特長,爭取得到一份適合自己的工作!祝您好運!


孤獨的農村兵


題主的問題是:志願兵三期士官自主就業的按排工作嗎?

我在民政部門工作,參與過安置工作。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自2001年11月起施行的《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三條第一款規定:國家建立以扶持就業為主,自主就業、安排工作、退休、供養等多種方式相結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從這個規定可以看出:自主就業和安排工作,是兩種不同的安置方式。

從規定看,自主就業主要適應於義務兵和未達到服役期限的士官。安排工作則必須達到服役12年的硬性要求,但即使符合安排工作條件的人,也可以自願選擇自主就業。對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由部隊發給一次性退役金;地方政府給予經濟補助。而經濟補助標準是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的。

也就是說:符合安排工作條件的土官,一旦自願選擇自主就業,則部隊發給一次性退役金,地方安置部門發給經濟補助。再通俗點說,就是發給你一筆錢,工作的事由個人自主決定,安置部門不再負責與干涉。領到經濟補助,意味著對個人的安置程序已經結束。而選擇安排工作這種安置方式的,則不發給退役金和經濟補助,由安置部門安排到行政、事業單位或企業上班,以上班做為今後的生活保障方式。選擇一種安置方式,就意味放棄另一種方式,這是一個單選題,必須二選一。

雖然志願兵是2001年之前的名稱,志願兵的條件和士官有所不同。但在安置方式的選擇上,道理完全一樣。也是領錢自己找工作,不領錢安排工作。

所以,我的結論是:志願兵三期士官己經選擇了自主就業的,無權再一次要求安排工作。因為這實際上是對一個人的第二次安置。

這肯定是一個很多人關注的問題。目前,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已劃轉到新成立的退役軍人事務部門了,民政部門也不再承擔軍人安置工作任務了。據國家退役軍人事務部部長孫紹聘在人代會接受記者採訪時透露,目前正在制定包括法律、條例、政策在內的28項政策規定,相信會對各位軍人同志各方面的需求做出大的改善和制度性安排。

讓我們大家共同期待吧!


水波不興3291


作為老兵,簡要回答下這個問題。

首先,問的問題是自主就業了還給安排工作嗎?所謂自主就業,就是拿了一次性退役費,國家就不給安排工作了,因為你選擇了自主就業,拿了國家對你的數十萬補償退役金,工作就得自己找了。不管是找工作,還是創業,各單位已經脫離了關係!

再一個,按照規定,你是三期士官,達到了安置工作的條件,如果你選擇的是計劃安置的話,安置工作是沒有問題,但是拿的錢就是轉業費,相比退役補助要少很多。士官安置一般是事業單位的工人身份,具體工作好壞,單位情況,還看個人的努力和相應的社會關係了。

所以,如果你選擇了自主就業,那麼國家就不會再給你安排工作,需要自己找工作或創業了!





楊樹皮砍大刀


首先要弄明白志願兵是1978年到1999年期間的產物!志願兵有特殊的歷史背景!士官經過多年的演變,經過兵役法的修改與志願兵有很大區別!志願兵與有志願兵經歷的士官是有專門的針對志願兵的文件!現在士官是適用退役軍人安置條例!兩者有相同之處又有不一樣的區別,不能混淆!


不能不說ABC


怎麼說呢,在部隊留十二年都是為了以後有份穩定的工作,因為“轉業是國家負責安置工作”。可當你拿著轉業證回地方後,地方根本不按套路出牌,根本不給你選擇機會,直接發你本自謀職業證就打發了,這就是廣大轉業軍人說歷史遺留問題。目前部分省份已開始解決這個問題了,主要是工作是公益性崗位,當然待遇與期待還是有差距的。


64952766


我帶的一個兵,山西的,自助就業後,退役軍人事務局通知到一個大型國企上班。


第感6435476


滿12年了就是三期,要麼退伍拿錢(就是自主就業),要麼轉業(安排工作)。自主就業拿了錢,還想要工作啊!想啥呢!


廖廖159051730


士兵服役12年退伍有兩種方式:一是轉業,由政府安排工作,但一般都是廠礦企業或事業單位。二是復員,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助,政府不負責安排工作。12年兵復員補助費大約50萬。


老兵故事會


我下鄉當知青縣政府安排前在本具二機廠(大集體)合同工二年三年後招工到本縣化肥廠工作至退體:八三年廠根據兩個中央文件:認定下鄉:下鄉前在二機廠(還存在能調查)零九年退休人社局取消在二機廠工齡合理嗎i為啥別人不取消呢?這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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