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巨大的討論,大家怎麼看?

一场巨大的讨论,大家怎么看?

事情是這樣的:

前幾天,支付寶推出的互助計劃「相互寶」迎來了第一個投票理賠案,有250852人參與了投票。

大家要一起決定:該不該給一個深度昏迷的人賠付?

爭論在於,此人在加入相互寶前長期服藥—這不符合相互寶的健康告知條款,違背了誠信原則。

相互寶要求加入者近兩年內不得連續服藥超過30天。

一场巨大的讨论,大家怎么看?

就是這麼個事兒,57.769%的陪審員支持拒賠。大家怎麼看?

相互寶的個案賠付金分配到個人身上,最多0.1元,可以忽略不計。出於體諒支持一下,幾分錢連舉手之勞都談不上。

但我和大多數人一樣,認可拒賠結果。往大了說,這個陪審結果的引伸意義很廣:

首先相互寶不是保險,沒有法律效力,這事兒也不能訴諸法律,沒有兩年不可抗辯條款幫忙,打12378也沒用。最終決斷就靠陪審團的投票結果。

善意的體諒、輿論的壓力和契約精神無關。

互助不是眾籌,前者是契約,後者是善良。

儘管皮肌炎用藥和昏迷沒有相關性,支持理賠也是站得住腳的。但投保人確實違反了條款。

陪審團的結果證明了這個計劃的參與民眾具備足夠的理性判斷。

互助計劃不是保險,這種產品最大的風險就是「風險反噬」—即無法通過保險核保的人都來參與互助計劃,結果提升了所有人的賠付概率和成本。那計劃本身就失去意義了。

這次討論也再次提醒瞭如實健康告知的重要性!!!(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我們買正常保險時,一定做到健康告知條款問了,如實告知。條款沒問的,一律不說。

內地保險的有限告知原則,其實已經對我們很有利了。

前幾天支付寶上的另一款網紅產品,好醫保·長期醫療也因為一次拒賠鬧出很大動靜。

一位先生在一家 三甲且醫保定點的私立醫院 做了個微創手術,然後申請理賠。

但是好醫保的合同上寫著必須在 二級或以上的公立醫院 治療才能報銷,直接拒賠了。

這就是保險的法律合同本色。

很多人認為保險理賠難,經常拒賠,實際上是沒認真看合同條款。

大家都是按照合同辦事,真符合條款,保險公司不敢耍賴的。

我把保險產品頁面做了非常大的優化,針對三類人群,做了12版不同價格的方案,每款產品都做了最簡明的分析和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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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巨大的讨论,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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