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威海一小孩的父母意外死亡,作為繼承人的一歲兒子身負百萬債務?

糾結的小三


題目描述的這種說法是不準確的,債務是有相對性的,作為繼承人,他本身並不是債務人。

據新聞披露,2018年1月,威海一對夫妻因一氧化碳中毒不幸身亡,留下一個9歲的女兒和1歲的兒子,一套還有銀行貸款的經濟適用房,以及100多萬元的債務。這對夫妻去世後,債務人將一對小姐弟起訴到法院,要求還款。

由於小姐弟年幼,並未參與父母的生產經營活動,同時對負債也不知情,對於父母所欠的債務,也只能以父母所留的遺產為限進行對外清償。

經法院審理查明,債務總額為118萬元,遠超房子價值和所留的其他遺產。在執行階段,這對夫妻生前經營的農資部所剩的農資、汽車美容店遺留的物品的變賣所得,以及一些保險收益,合計近十萬元,按比例分配給了債權人。此外,在支付了1萬元給債權人後,債權人放棄對房屋的處置權,同意由小姐弟來繼承。

這樣的處置是符合法律規定的。父債子償,只有在一定條件下才可行,那就是父母留有遺產,並且子女願意繼承遺產。如果子女放棄繼承,那麼就對父母的債務不承擔清償責任。

至於小姐弟能夠保留下房產,那也是法律的規定。繼承法第十三條規定,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因此,即使其父母所留遺產不足以清償債務,也應當為他們保留適當的份額,然後再去進行債務清償。


打虎拍蠅


首先,我們除了不傳謠不造謠外,也要冷靜對待媒體宣傳,誇大事實—報道事件—澄清事實,這個是媒體的一貫套路,我們要理智對待,

其次,我們不要過度去解讀這個事情,尤其是被標題和一些噱頭左右思想。

再次,沒有什麼規定父母的財產一定會傳給下一代,父母留下好的東西,是孩子的福氣,當念來之不易,好好珍惜,父母留下不好的東西,不要怕不要氣餒,自己努力改變命運。

最後,回到問題本身,外人基本都不知道實情和詳細內情,不要去湊熱鬧,即使是真的,那孩子有無償還能力,如何償還,都是他和親屬以及法律法規之間的事情,與我們這些外人無關,可以去猜測去好奇,但請不要傷害別人。


深夜開箱


以現在的法律環境來說,是沒有父債子還等繼承債務的說法的,只要繼承人放棄繼承其遺產,也就沒有帶其償還債務的義務。

即便其繼承了其遺產,雖然繼承了其遺產也等同於繼承了其債務,但也只是在遺產範圍內償還而已,如果其債務超過遺產的範圍,繼承人可以不用償還。

而且對於其遺產繼承人,要保證其生活的必須住房和必要的生活保障。


其實很多刑事案件某某被判處死刑,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多少的,其家人如果無力賠償,也只需要不繼承其遺產,也就沒有了償還的義務。還是那句話,即使繼承了遺產,也只需要在遺產的價值範圍內賠償,多的不用賠。


因此,雖然小孩只有1歲,但是他是遺產的繼承人,那就有了償還的義務。他可以在遺產的範圍內進行償還。

但是必須維護其的唯一住房和生活保障。因此,法院在處置其財產的時候,必須保障小孩有一套自己的房子,除去這套房子外的其他遺產可以進行抵債償還,超過的小孩不必再履行償還的義務。

至於小孩的生活,那裡是其爺爺奶奶等其他監護人的事了。


看守所資深體驗工程師


合法的債務可以繼承,如果遺產小與債務可放棄遺產。債消


天蠍hhhhhh-7998


我國法律沒有父債子償的說法,但是死者的遺產必須優先償還死者債務,配偶也有承擔債務責任,如果死者遺產>債務,則還完債後剩下的遺產由繼承者繼承,如果死者遺產<債務,則遺產抵完債剩下由配偶承擔,如果沒有配偶就銷賬,子女不會承擔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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