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不給員工繳納五險一金也沒有保險,也沒合同,主動離職後工資也不給?怎麼辦?

Z鍾情之


你好。

主動離職,但是公司存在違法行為,你也可以向公司提出索賠要求。

如何索賠?

向公司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索賠的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要給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

索賠的賠償額如何計算?

有三部分。

首先是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雙倍工資的計算時間最多是11個月(如果你做滿或者超過了12個月)。

其次是公司沒有給你繳納社會保險,你可以提出要公司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作為賠償金。經濟補償金工作一年是一個月工資,不滿一年的按半個月計算。

最後是公司沒有給你繳納的社會保險,你可以要求公司折成現金給你。不過這個請求申請勞動仲裁不能解決,只有起訴至法院才能解決。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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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代鑫律師


你好,一般來說拖欠工資又以下幾種方式處理:

一、 可以到當地的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和人力資源進行投訴,或者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工資

二、 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除了能要回自己的工資還可以要求勞動賠償金,如果有社保的員工,符合條件的情況下還可申請失業保險金

三、 如果單位有給勞動者寫了欠條,可以選擇起訴到法院

像你的情況,沒有合同也沒有五險一金,建議拉出一份工資流水單,以及一份同事證明

在我國,社保屬於國家提供的基礎保障,是每個人的權利,也是公司必須要為員工繳納的,即便是讓職工簽訂放棄繳納社保的協議,在法律上也是無效的。假如說員工自願放棄享受社保的權利,但企業依然不能放棄繳納社保的義務。

作為工作人員,如果單位不跟你簽訂勞動合同,你可以要求雙倍工資以維護自己合法權益;不給你繳納社保,則可以通過仲裁或者訴訟方式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無論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還是勞動關係解除之後,都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立案或到當地社保中心投訴要求用人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費。

希望可以幫到你,關注我,解讀保險的那些事,可以讓你瞭解更多保險知識。另外有其他問題可以繼續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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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城社保達人


你提的問題,有個前提:在你去這家公司做事的時候,你與該公司沒有簽署任何書面合同。這樣,你後面提出的訴求,即使走勞動仲裁或去法院打官司,都很難勝訴。

現在,的確有些企業老闆從減少成本考慮,在招聘員工時,不與被聘人簽署任何文字協議,按口頭承諾的薪酬標準給打工者報酬。實際上,這是一種將長期用工轉變為臨時用工的做法。與請個鐘點工性質相同。

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建議你以後去應聘時,要求與聘人單位簽署勞動合同或用工協議。哪怕是做鐘點工,也要將相關約定形成書面協議。

如果嫌麻煩,或不想失去掙錢機會,在對方不同意簽署文字協議的時候,可將雙方交談的內容錄音,以備將來維權時作證據。


保險老曹


當然是要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了。


1、單位不給員工繳納五險一金是違法的


很多新手求職者,在初入職場時比較單純,為了儘快落實工作會勉強答應企業“不買五險一金”的條件,有的企業還會讓員工簽字聲明放棄五險一金。實際上,公司不給員工繳納五險一金是違反勞動法的,這樣的聲明即便員工簽字也是無效的。


也有些人認為,繳納五險一金自己也要出一部分錢,還不如不買,這樣每個月到手的工資可以多一點。這種想法也是錯誤的,要知道五險一金關乎個人的失業、工傷、醫療三方面的風險保障,還關乎退休養老、生育、公積金貸款等福利。而且現在很多城市落戶、購房等也會和社保繳納年限掛鉤。


2、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可以主動和公司HR溝通處理,說明希望公司可以補繳社保(最好是補繳,而不是要現金補償,因為社保的連續繳納對醫療、生育、購房、落戶等影響比較大),現在監管部門在嚴抓企業社保繳納的問題,懂點法律知識的HR不會把這個事忽略過去的。


如果HR或公司拒絕為你補繳社保,你可以準備勞動合同,到公司所在地的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保障部門是很樂意為弱勢勞動者爭取合法權益的,而且一旦勞動保障部門介入,沒有按要求為員工繳納社保的企業不但要為員工補繳社保,還會面臨罰款。


3、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要如何維權?


即便入職時公司沒有和你簽訂勞動合同,只要你是像正式聘用員工一樣為公司提供了勞動服務,且每個月都有公司為你發放薪資的銀行流水或工資條,也能證明你和這家公司存在勞動關係,一樣可以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離職的時候,如果公司沒有足額為你發放應得的工資和福利,一樣可以找勞動保障部門幫忙。


大家不要把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勞動仲裁想象成很難的事情,自己的合法權益是要靠自己努力去爭取的。小丫身邊就有幾例維權成功的案例,所以,大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吧,不要讓無良的企業繼續損害其他員工的權益。


以上回答由小丫投資筆記提供,認可我的回答可以在下方點贊或者評論交流哦,更多投資乾貨、知識,可以關注我的賬號,謝謝!


小丫投資筆記


無論是勞動仲裁,還是起訴到法院,都需要提供證據啊。


1、如何證明自己是這家單位的員工?


如果要證明你是這家單位的員工,曾在這家單位工作過,一般需要提供的證明包括勞動合同、工資流水或其他同事的證明。


根據你的說法,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這點無法證明;如果之前的工資是打到卡里的,可以去銀行打印一下流水,如果發的是現金就很難查到來源,如果從來沒有發過工資,這一點也無法證明。


勞動合同和工資流水都沒有,你可以找其他同事證明你在這家單位工作過。


2、如何證明單位拖欠你的工資?


如果你沒有勞動合同和銀行流水,這一點其實也很難證明,包括是否拖欠工資、拖欠多少工資。同事可以證明你在這工作過,但是如何得知你的工資呢?你看看自己有沒有一些留底的材料。舉個例子,如果你是文字工作者,可以提供自己為單位寫的一些稿子。


3、不交五險一金可以舉報


單位有沒有給員工繳納五險一金?如果所有的員工都沒有那就好辦了,舉報就可以了,如果只有你沒有,那情況也很麻煩。


我不是專業律師,但我從你的案例來看,覺得這件事並不是那麼容易解決的,最好走法律途徑,比如勞動仲裁、起訴,或是看自己周圍有沒有律師,諮詢一下。


小斯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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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是遇到了一個“三無”公司啊,不籤合同、不買五險一金、不給工資,明顯是在耍“流氓”,也不知道你在這家公司幹了多長時間,入職時候怎麼也不瞭解清楚呢?

遇到這種流氓公司怎麼辦

那就一個字“幹”,為自己的權益爭取到底,這樣的公司必須得到懲罰和教訓。

涉及三個問題

其一沒有籤合同,其二沒有買五險一金,其三拖欠工資。

1、沒有籤合同:超過一個月沒簽訂合同,付員工雙倍工資,最長11個月。這個可以申請勞動調解或仲裁,建議先向勞動部門投訴,調解,最後申請仲裁。

2、沒有買五險一金,購買五險是公司法定義務,必須要為員工購買,但公積金不是必須的,這個不在勞動爭議的範疇。所以如果以這個理由申請勞動仲裁是不被受理的,只能向社保管理機構投訴,補交或通過其他補償方式。

3、拖欠工資,通過勞動仲裁解決。

具體怎麼維權

1、收集證據:能證明與公司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如發薪憑證、考勤記錄、工作活動記錄、工作微信群等等。

2、投訴:向勞動部門投訴

3、調解:由勞動部門組成調解小組,進行調解

4、仲裁:申請仲裁,社保的問題向社保管理機構投訴

5、強制執行:如果公司拒不履行仲裁結果,向基層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職場小閣


首先,勞動者應該先對相關證據進行固定,以證明自己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證據可以是工牌、考勤記錄、工資發放記錄、在單位經營地址簽收快遞的記錄、短信、qq、微信等聊天記錄等,如果相關證據能夠形成證據鏈證明員工與單位間存在勞動關係問題就已經解決了一大半。

其次,對於用人單位不給員工繳納社保、公積金和拖欠工資問題,員工可以到相關政府職能部門進行舉報和投訴。

最後,在投訴和協商均無果的情況下,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基於實際情況勞動者可以提出以下仲裁請求。

①要求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所拖欠的工資。

②若用人單位用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二倍工資。(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③若勞動者在離職時寫明是因為用人單位未繳納社保或拖欠工資而辭職的,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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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的關鍵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而勞動者無論投訴、仲裁、起訴,最關鍵的是要提供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那麼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如何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呢?

依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勞動關係確立的有關規定事項的通知》第一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4、考勤記錄;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勞動者只要提供了以上證據,確立了勞動關係,就可獲得賠償。

但是,不排除有些用人單位,提交假的證據。所以如本題主所說的既不籤合同又不繳社保的單位,勞動者從開始上班就要持別留心保存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

對"工作牌″、"工作證″、"崗位牌″一定妥善保管。

請同事拍工作照片,最好是身著有用人單位標誌的工服,以用人單位標誌為背景,與其他同事和領導在一起的照片。

和老闆或領導的談話錄音,對這樣不依法的用人單位,只能用非常方式對付。

交接班記錄,工作點檢表等有上一個班員工及自己簽字的文本拍照留存。

這些能形成證據鏈,也是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

證據收集好後,要和用人單位談判一次,要求依照勞動合同法解除勞動合同並依法結算工資,補繳社保。如果用人單位拒絕依法行事,去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勞動仲裁機構會予以依法仲裁,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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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關於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在跟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未按規定的,須支付雙倍工資。如果超過一年仍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已與該勞動者簽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並且需要支付十一個月的雙倍工資。所以,公司未及時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對於公司來說是非常吃虧的。

第二,關於未繳納社保。《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應該在勞動關係建立三十日內為員工辦理社保登記。《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未及時給勞動者購買社會保險的,勞動者可以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並且還可以向公司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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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褥羊毛


樓主您好,這種情況我就不建議你主動離職了,因為你主動離職,你將得不到任何的賠償,並且你享受不到應當享受到的一些待遇,比如說失業金的待遇和經濟補償長待遇等這些待遇你都沒有辦法享受到,而且沒有給你繳納五險一金,實際上也是違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首先這個五險一金的待遇你也是應當獲得的,也就是說可以要求你所在的單位來進行補交,但是你主動離職的話,實際上這些方面你都是沒有辦法來進行的。

那麼沒有勞動合同關係,這個是沒有問題的,因為如果你確實在這家單位工作過,那麼你就可以找到一些蛛絲馬跡這些證據都可以證明你是這家企業單位的員工的話,那麼你憑藉這些證據去公司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處理,由勞動仲裁委員會出面來解決這個爭議,那麼你都會得到一個滿意的解決方式的,比如說你的這個五險一金的補交,都應該有所得的企業單位來負責的。

因為交五險一金是企業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任何企業單位,都不能拒絕為員工繳納這個五險一金,雖然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是你只要提供有力的證據,證明你是這家企業單位的員工,比如說每個月上卡的工資,那麼對方的這個賬號是不是你們公司的一個對公賬戶?這樣的一個證據就是完全可以證明,你曾經是這家企業單位的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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