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矛盾變成大麻煩,盤點廈門近年來那些讓人後悔的“一氣之下”

在刑事庭審中

有一句話“出鏡率”特別高

“我一氣之下就……”

這句話前邊往往是爭執、爭吵

後邊往往接的是打人、砸物

再往後則是接

“我對自己的行為感到非常後悔,希望……”


為了“一氣”

小矛盾演變成大麻煩

結果往往害人害己

即損害他人權益

也給自己招來牢獄之災

這時就悔之晚矣

小矛盾變成大麻煩,盤點廈門近年來那些讓人後悔的“一氣之下”



1

幼童玩耍碰撞,90後媽媽口角升級推搡毆打



小矛盾變成大麻煩,盤點廈門近年來那些讓人後悔的“一氣之下”


孩童們在一起玩耍時,有時難免發生身體的接觸碰撞,原本是無心之失,而年輕媽媽們卻因護子心切,從口角爭執發展為推搡毆打,甚至一巴掌把對方打成輕傷二級。

現年20幾歲的女子阿麗來自湖北,是兩名幼童的母親,全家都在廈門務工生活。去年10月,阿麗同丈夫帶女兒到廈門市集美區某兒童樂園玩耍,其女兒在玩耍旋轉木馬時,同為90後的年輕媽媽小紅因認為阿麗女兒碰撞到自己的小孩,同阿麗從口角爭執發展到矛盾激化,阿麗一巴掌打向小紅左臉,兩人推搡爭吵起來直至被分開。隨後,小紅當場報警求助。經司法鑑定,小紅的左耳鼓膜外傷性穿孔(傷後6周不能自行癒合),所受損傷構成輕傷二級。去年12月,阿麗經電話通知後,自動向公安機關投案,並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阿麗通過其家屬賠償被害人小紅1.5萬元,並取得被害人小紅的諒解。

法院經審理認為,阿麗犯故意傷害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對阿麗適用緩刑不致於再危害社會,可適用緩刑。據此,法院判處阿麗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


2

因停車問題發生口角男子毆打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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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停車不規範導致鄰居無法停車,男子與鄰居發生爭吵,之後叫來朋友毆打鄰居,導致鄰居受傷。

居民陳某與林某在集美區某小區裡的停車位相鄰。今年年初,因陳某停車時超出停車線導致林某無法停車,雙方發生口角。隨後,陳某叫來朋友王某及李某到小區,持刀具及木棍等工具圍毆被害人林某,並追打被害人林某的朋友何某,導致林某的朋友何某受傷。經鑑定,何某所受損傷構成輕傷二級。事後陳某、王某、李某自動到公安機關投案,並賠償被害人何某經濟損失50萬元。其中,陳某賠償45萬元,王某賠償5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陳某夥同他人在公共場所持械毆打他人,致一人輕傷,情節惡劣,均已構成尋釁滋事罪。陳某等3人到案後均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已得到賠償且對陳某等3人表示諒解,陳某等3人均可以酌情從輕處罰。綜上,法院一審判處陳某等3人7-8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3

認為女友被調戲男子揮斧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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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其女友被同事調戲,男子怒髮衝冠,揮著斧頭砍向女友的同事,致其輕傷。日前,集美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金某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6個月。

2013年12月,金某來到廈門某電子廠給其女友李某送飯時,聽說李某的男同事何某對李某言語不禮貌,頓時怒火攻心,跑到廠門口的一家五金店裡買了一把斧頭,要去找何某理論。金某隨後回到廠裡找到何某,與之發生爭執,最後揮起斧頭朝何某砍去,砍到何某的肋骨。事發後,金某與何某達成治安調解協議,金某賠償何某1萬元並向其賠禮道歉,雙方不再為此事發生糾紛。因金某未能按時賠償,且何某的傷情後經鑑定為輕傷二級,何某於2014年1月到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於2017年11月將金某抓獲。歸案後,金某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並通過其家屬賠償何某經濟損失人民幣3萬元,取得了何某的諒解。

集美法院經審理認為,金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其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其持械傷害他人,應酌情從重處罰。其有賠償諒解的情節,可酌情從輕處罰。綜合以上情節,法院作出了前述判決。


4

泥水工因勞資糾紛砸業主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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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糾紛並不少見,維權途徑也不少,但若用錯了方法,不僅糾紛得不到解決,還要承擔相應責任。不久前,集美法院就審理了一起特殊的故意毀壞財物案件,一審判處被告人蔡某拘役4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去年5月,廈門某設計裝飾有限公司與居民趙某簽訂《裝飾工程合同書》,由裝飾公司包工包料負責趙某位於廈門市集美區一處住所的室內裝修。蔡某當時是這家裝飾公司的泥水工,負責上述項目的瓷磚鋪貼工作。去年10月,蔡某因與裝飾公司項目經理發生勞資糾紛,遂到上述地點用鐵錘、竹竿等工具,損壞房間內已鋪貼好的由裝飾公司包工包料所購的瓷磚、吊頂、窗臺及房主趙某自己出錢加裝的房間門等物,造成裝飾公司、趙某財物直接損失人民幣2.43萬元。蔡某實施了上述行為之後,便回到江蘇老家。今年7月,蔡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後,蔡某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案發後,蔡某家屬及裝飾公司主動賠償趙某經濟損失並獲得了趙某的諒解。

在法庭上蔡某表示,每裝修一戶人家,公司都有扣其一部分工資,理由是沒有做好裝修工作,所以蔡某與公司一直存在勞資糾紛,蔡某的工資一直沒有結清。去年10月,蔡某因工資問題再次與公司的項目經理發生口角,一怒之下便砸了房子。

法院經審理認為,蔡某故意非法損毀他人價值人民幣2.43萬元的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蔡某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對其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其家屬已代為賠償了被害人的經濟損失並取得諒解,對其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綜上,法院作出前述判決。


5

男子酒後與人爭執砸傷勸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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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餐後發現朋友手機不見了,男子與飯店老闆發生爭執,並用座椅砸傷勸架人。近日,集美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酒後尋釁滋事案,判決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

張某來自江西,今年30歲,在廈門務工。今年8月的一個晚上,張某與老鄉在集美區一家燒烤店內聚餐,期間喝了不少酒。凌晨兩點左右,張某的一名老鄉發現自己放在桌上充電的手機不見了。幾人藉著酒勁,同燒烤店老闆娘蔣某發生口角爭執,進而推搡起來。爭吵聲引來了隔壁包廂正在用餐的丁某等人,丁某等人見場面混亂且醉酒的幾人情緒激動,連忙進行調停和勸架。誰知,已經醉酒的張某,竟掄起餐廳裡面的鐵椅子朝勸架的二人砸去,丁某條件反射下,伸出右手抵擋,造成右手拇指近節指粉碎性骨折。經鑑定,丁某的人體損傷程度被評定為輕傷二級。

隨後,張某等人被公安民警帶至公安局內進行醒酒及訊問時,竟發現老鄉的手機在自己的身上。清醒後的張某對整個事情經過基本沒有記憶,並表示後悔不已。案發後,張某賠償了丁某經濟損失人民幣4萬元,並取得其諒解。

法院經審理認為,張某犯尋釁滋事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張某具有坦白情節、認罪認罰,對其依法可以從輕處罰並適用緩刑。

據此,法院作出前述判決。


忍一時風平浪靜

退一步海闊天空

這是掛在集美法院值班室中的一句話

在此與各位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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