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收購恩智浦為什麼要中國批准?

紅頭鳥


根據我國《反壟斷法》以及國務院發佈的《關於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企業併購達到以下標準之一的,都需要向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進行申報,未申報或審核不通過,則不得進行併購,具體這兩項標準如下所示:

1.併購各方上一年度,全球營業額合計超過100億元,且至少兩方在中國營業額超過4億元的情況;

2.併購各方上一年度在中國營業額合計超過100億元,且至少雙方在中國營業額超過4億元的情況。

我們再來看下這次高通收購恩智浦的具體情況,高通作為全球無線技術服務的跨國公司,2018財年超過227億美元的營收當中,有超過2/3來自中國市場,而恩智浦作為全球最大的汽車半導體企業,早在2017年的時候在華營收就已經超過了36億美元,所以講,這兩家科技產業中舉足輕重歐冠的兩家企業的併購,自然是需要中國政府點頭同意的。

而且不單是中國政府,包括美國、俄羅斯、韓國等多個國家都會這筆併購案進行審核,目的就是為了防止這類巨頭公司間通過併購,對本國產業造成不良影響,比如說當年同為中國企業的南車和北車合併為中國中車的時候也是經過了德國、澳大利亞、新加坡等國家的反壟斷審查。

當然,你要說這兩家企業如果不經過這些國家直接進行合併呢?從企業經營的角度來講沒有問題,就像這次高通收購恩智浦的事情,如果他們不在乎中國、韓國的審查,直接進行合併行不行,其實也是可以的。只是這樣的話,他們就會面臨一項非常嚴峻的問題,因為他們就已經觸犯了相關國家的法律,那麼這對他們在這些國家繼續開展業務自然會產生非常嚴重的影響,因此當面對這種反壟斷審查時,大部分併購企業都會選擇儘量積極遊說各國政府以獲得批准。

對於收購恩智浦這件事,高通本來勢在必得,因為高通近幾年不斷受到蘋果以及國內手機廠商的抱怨和反對,同時也面臨著多個國家的反壟斷審查,近幾年在美國、中國、日本等高價高通已經繳納了超過40億美元的罰款,但為了進一步確定自己在芯片領域的話語權,高通希望通過收購恩智浦來擴展其芯片服務領域,一旦收購成功,高通將會在移動芯片、車載芯片、移動芯片支付、微控制器等領域掌握大量的核心技術跟話語權,也將成為全球僅次於三星、英特爾的全球第三大半導體供應商,所以說高通對這次併購案非常重視,根據併購協議,如果最終併購不成功的話,高通光支付的“分手費”就將達到20億美元。

當然,最終我國政府出於產業安全的考慮並沒有批准此項併購,在20億美元分手費和在華超過百億營收之間,高通自然不會愚蠢到跟中國政府過不去,這件事也就這樣暫時告一段落了,不過出於自己業務發展的考慮,我想高通對於恩智浦肯定還是念念不忘,未來可能還會有其他的嘗試,我們拭目以待。


木石心志


眾所周知,高通是美國提供無線技術服務的知名全球跨國公司。恩智浦(NXP)是總部位於荷蘭的全球著名半導體公司,早在2010年其收入的37%就來自於大中華區。

這是一起典型的跨國公司對另一家跨國公司的商業併購案,需要得到全部關聯國家政府批准。關聯國家共包括中國在內的9個國家和地區。

目前,韓國與歐盟等多國已經批准。因該併購交易額高達440億美元,在華必須經過反壟斷機構的批准。如果中國批准,該交易就可宣佈成功。

事實上,高通極為看重此次交易,對其具有重要的商業戰略利益。一旦成功,高通可以擺脫對智能手機供貨的過度依賴,將業務拓展至移動支付、無人駕駛汽車、安防行業等領域,實現業務多元化。尤其是,可以進一步拓展在華市場和影響力,攫取更多利潤。

此次反壟斷調查,是中國政府對其進行的第二次審查。第一次在2015年,國內手機廠商聯合抱怨高通收取了過高專利費。高通最終被罰款10億美元,並妥協進行整改。

去年,高通公司正式向中國商務部提出申請。但併購案一直懸而未決,週四(4月19日)中國商務部,認為該交易對行業產生深遠影響,對市場競爭不利,要求高通做出改變。

就在今天(4月20日),高通公司重新向我們商務部提出併購NXP的申請和減緩措施方案,並宣佈將與NXP的協議延長至7月25日。一旦交易屆時未被批准,高通將向NXP支付20億美元解約費,且440億美元交易將被迫中止。

筆者認為,高通此次併購案面臨兩大不利背景因素:一是美國商務部對中興進行了“毀滅性”的制裁;二是中國政府部門正在改革,將多年分散在商務部、發改委、工商總局的反壟斷執法機構合併,統一歸屬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國執法能力顯著增強。想矇混過關難上加難。

特朗普政府屢次對華經貿挑釁,給兩國關係蒙上一層陰影,也讓高通的併購案前途未卜!


經韜


因為高通和恩智浦的產品是面向全球銷售的,合併以後的公司推出的產品有潛在的價格壟斷,可能損害當地同一行業生產商的利益,所以需要向當地反壟斷部門批准。 當然,可以不經過中國批准,那麼合併以後的公司產品就不要在中國銷售。



而高通是世界上最大的一個無線半導體供應商。它所推出的移動處理器系列平臺驍龍,覆蓋了從入門級到最高端的智能手機,以及下一代智能終端。

從去年的市場研究機構數據表示,目前全球智能手機出貨量超過三分之一來自於中國廠商,而前十大手機品牌中有七家是中國手機廠商,像華為,小米,oppo,vivo都是高通的大客戶之一。


此次併購,高通將會把它一貫濫用壟斷地位、收取高額的專利費、敲詐和排擠競爭對手的行為在恩智浦的業務領域延伸,中國手機產業的悲劇將在智能汽車、自動駕駛、車聯網以及半導體領域重演。

所以中國商務部在慎重的審查這一併購案。一但成功收購,將會催生出一家再電子半導體領域絕對的巨無霸,不僅對我國本土芯片公司的未來設置了一道鴻溝,更是對未來我國半導體,車聯網,產業帶來嚴重影響!

所以如果高通想以後還把芯片賣給中國公司,就必須得通過中國的反壟斷審查。


用戶53076274147


這是國際慣例,大宗收購都要通過所有相關國家的反壟斷審查,中國的《反壟斷法》也有明確規定。


如果強行跳過中國的話,以後就不用在中國市場做生意了。


中興罰了14億美金,華為手機進入美國市場最後一刻被叫停,螞蟻金服12億美元收購速匯金失敗,這次都由高通一起還了。高通收購恩智浦失敗並支付20億美元分手費,進軍物聯網芯片的計劃徹底落空。


全球化的今天就是這樣,明明可以互惠互利的,非要為了壓制別人掄起制裁大棒,可惜對象搞錯了,最後自傷八百也的得不了什麼便宜。



高挺觀點


為什麼要中國批准?原因很簡單,因為這是兩家跨國企業,而且都在華有比較活躍的市場活動。根據中國的《反壟斷法》及相關規定,商務部發布《關於經營者集中申報的指導意見》表示,經營者集中只要在全球年營業額合計超過100億人民幣,並且至少兩家經營者上一年度在中國境內營業額超過4億人民幣,那麼就應該向中國商務部申報,以進行反壟斷審查。收購是經營者集中的典型模式,而高通和恩智浦的全球收入以及在華業務規模都遠超申報標準,自動納入監管,因此,必須要通過中國反壟斷機構的審查。

有些朋友可能難以理解,為什麼兩家外國企業之間的併購會需要中國的批准。事實上,各個主要經濟體都有這樣的規定。對於在本國開展業務的外國企業之間的併購展開調查,這是國際慣例。就拿高通併購恩智浦為例,他們目前已經通過了包括美國、俄羅斯、歐盟、韓國等8個主要國家或地區的市場監管機構的批准,只剩下中國政府還沒批准。換句話說,這次收購不僅僅需要中國批准,韓國,俄羅斯,日本等國家的批准都是需要的。原因也都是一樣的,就是反壟斷。

如果高通執意要收購恩智浦,但是中國不批准會怎麼樣呢?中國的確是沒有辦法阻止他們的合併。但是,中國政府的有關部門會因為高通違反中國的《反壟斷法》對其市場行為進行限制。在其他國家也是一樣,你可以繞過這些國家的反壟斷審查,強行收購。但是,這也就意味著以後你可能會失去這個國家的市場。因此,一般來說,跨國企業都不會冒著這個風險強行收購,而是儘量遊說政府部門,按照當地的法規去做適應性調整,以獲得批准。反壟斷法阻止收購的案例並不罕見,但也不太常見。偶爾會冒幾個,但是總體比例還是很低的。

所以,總結起來就很簡單了。從法理的角度來說,中國有《反壟斷法》,根據中國的法律規定,高通收購恩智浦必須要得到中國有關部門的批准。而從市場角度來說,高通如果沒有得到中國政府的批准強行收購恩智浦,那麼就會在中國市場被懲罰。因此,儘管高通和恩智浦都是外國企業,但是作為兩家跨國企業,他們在中國的市場利益都很大,高通想要收購恩智浦,一定要想辦法獲得中國政府批准。


鎂客網


“高通”併購“恩智浦”交易額達到440億美元,在中華區的銷售量佔其總公司銷售量的40%上下。根據國際慣例,“高通”收購“恩智浦”一案,須報批我國商業部的核準。

跨國公司之間涉及到相關國家的收購案,需要得到涉及國家的批准。4月20日,“高通”重新向中國商務部申請批准其收購“恩智浦半導體公司”。“高通”收購“恩智浦”一案,在九個需要獲批的國家和地區中,已取得八個國家的批准。其中有美國、俄羅斯、歐盟、韓國等,只等中國方面的批准收購就可以走完程序。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營者集中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經營者應當事先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申報,未申報的不得實施集中:一是參與集中的所有經營者上一會計年度在全球範圍內的營業額合計超過100億元人民幣,並且其中至少兩個經營者上一會計年度在中國境內的營業額均超過4億元人民幣;二是參與集中的所有經營者上一會計年度在中國境內的營業額合計超過20億元人民幣,並且其中至少兩個經營者上一會計年度在中國境內的營業額均超過4億元人民幣。

“恩智浦”公司總部位於荷蘭,其大中國區銷售比例21%,佔據公司業務量的首位。 恩智浦提供半導體、系統解決方案和軟體,為手機、個人媒體播放器、電視、 辨識應用、汽車等設備提供服務。並持有蘇州日月新半導體40%股權,持有吉林恩智浦半導體60%股權。



“高通”是一家美國的無線電通信技術研發公司,因CDMA技術聞名,為世界上發展最快的無線通訊技術。1994年至今,高通公司已向全球包括中國在內的眾多製造商提供了累計超過15億多枚芯片。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高峰近日透露,正在根據《反壟斷法》的規定,依法對高通公司收購恩智浦半導體公司股權案進行審查。由於該交易在行業內將產生深遠的影響,對市場競爭可能不利,調查機關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調查取證和分析。

結合近期的國際貿易摩擦,高通公司收購恩智浦半導體公司股權很可能暫時擱淺。

歡迎行家批評指正!順祝週末愉快!


陸燕青


悟空問答的網友大家好。高通440億美元收購恩智浦的案子需要多國批准。其中中國是最重要的國家,因為高通超過一半芯片都賣到中國,中國有權判定這項收購案是否違反反壟斷法。

鑑於目前中美貿易的局勢,高通已經撤回了收購,待修改後重新提交送審。但是預計中國也不會很快批准,這令高通陷入非常尷尬的境地。

稍早前,高通受到博通的敵意收購。目前高通創始人家族正在考慮將公司私有化。不過鑑於私有化需要融得巨量資本,預計也將會是一個漫長的過程。

高通剛剛發佈的財報好於預期,CEO也表示對收購恩智浦持樂觀態度。不過他承認,中美目前的貿易摩擦令這項收購停滯不前。

更多內容,歡迎館組#Teku特酷#


Teku特酷


高通收購恩智浦本是一家跨國企業對另一家跨國企業的併購案,但卻還要求得中國這一方的同意,我認為主要原因如下:

1. 高通作為一家跨國公司,關聯國家較多,業務覆蓋地區較廣。

當參與併購的企業在多個國家的業務規模都達到一定的標準時,就需要經過多個國家的商務部門分別審批。高通和恩智浦的產品都是面向全球銷售的,高通在獲得多個國家的通過後仍然要得到中國的同意也是一個道理。

2. 高通與多家中國手機廠商的“魚水情緣”。

高通不僅在中國承包了多家手機廠商的芯片生產,連他的商業模式都與中國產業發展吻合度也是較高,因此高通與中合作密切。按行業道德來說自然需要徵求合作伙伴的意見。

3. 中方的反壟斷調查。

前有美對中興下了禁令的事件,而後中方政府就加大了反壟斷調查力度,加強市場監管。高通曾因因收取專利費過高而罰款並進行整改,高通自去年向中國商務部提出的申請就一直未通過。企業之間併購會增加市場集中度,除非併購活動不會對市場競爭造成影響,否則商務部門是難以通過的。

一旦高通收購恩智浦成功,業務得到拓展自然也就一定程度的擺脫了對智能手機供貨的單一業務。恩智浦是全球著名的半導體公司,併購成功那麼也就奠定了高通在芯片行業的霸主地位。然而對中國來說,不僅會影響芯片進口的成本,還會使得中國芯片研發突破技術瓶頸的路途更為艱難,因此高通要收購恩智浦必須要中國批准!


無線端


高通對恩智浦的收購涉嫌壟斷,需要得到包括中國在內的9個國家和地區監管部門審核;目前其他8個國家已經通過批准,只差中國。


這個時間點鬧出中興事件,高通應該也很鬱悶,莫名奇妙捱了悶錘,所以高通此次對於中興事件也沒有表態。


恩智浦涉及領很廣包括手機、移動通信、智能識別等,在射頻和身份識別等領域都處在領先位置,而且是目前全球範圍最大汽車半導體公司。


高通收購成功可能造成壟斷,對我們國家消費者也可能產生不利,是另一個監管部門沒同意重要原因之一。


財迷霄靈雪


美國高通公司收購總部位於荷蘭的恩智浦公司涉及一個跨國公司對另一個跨國公司的商業併購。被收購的跨過公司涉及這些國家的業務,必須獲得被涉及國家的批准。

如果涉及的國家感覺收購以後,有可能危害國家安全,或者對這個國家相關行業造成實質性傷害,那麼這個國家有權利拒絕該收購案。或者被收購的跨國公司撤出該國家後,那麼與還國家無關。 高通對恩智浦公司的收購涉及九個國家或者地區關聯。所涉及的九個國家地區一定要按照國內該行業發展水平,仔細調查本國行業水平,做出有利於本國該行業的決定。絕對不會拿本國行業利益拱手讓於收購的跨國公司高通公司。

目前,因高通公司併購恩智浦公司交易額達到440億美元,但是在華業務量佔整個公司業務量的40%左右,所以高通公司的收購必須獲得我國反壟斷機構的批准。如果我國政府反壟斷部門批准,高通公司收購恩智浦公司交易就可宣佈成功。

4.17日美國政府下令美國高通公司禁止對我國中興通訊有限公司零部件、芯片、軟件和其他硬件進行出售。在這樣的極端情況下,我國政府一定會按照世貿組織規則,按照國家《反壟斷法》的有關規定,做出合乎情理合乎法律合乎國家行業安全和國家整體安全戰略的判斷。一定要在開放的我國維護世貿規則的前提下,做出理智的決定。

有人說,如果在2018年7月我國政府不能批准高通公司的收購行為,那麼高通公司就要賠償恩智浦公司20億美元高額賠償金,並終止收購行為。

但是目前高通收購行為被我國政府批准的幾率有幾個不利影響。

第一,美國對我國鋼鋁產品徵收高額的關稅,已成定局,目前為止雙方沒有任何溝通。

第二,美國宣佈來自我國的500億商品徵收高額的關稅25%。

第三,美國下達禁售令,禁止對中興公司出售任何電子產品,試圖卡我國高新技術脖子,把我國製造2025扼殺在搖籃裡。

第四,美國政府利用技術優勢,目的是打擊我國崛起,打壓我國高科技,延緩我民族的偉大復興。

究竟我國政府如何作為,不僅看美國政府的態度,而且看對我國安全造成的實質性傷害。祝願高通公司能夠在我國拓展業務,更祝願高通公司發揮自身優勢,做好美國政府的工作,化解相關矛盾,讓世界越來越和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