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證明你的夫人或者丈夫已經變心了?

我說幾句醜話好不好?

有幾句老話,很能說明問題的,一句是貧困夫妻百事哀;一句是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第三句是說有些女人:牆上蘆葦,頭重腳輕根底淺,隨風搖擺萬千條。題主所指的那些事,其實都不是事,你老公無非就是一個頑主,沒什麼心思來經營婚姻、自個顧自個暢快的哪種,也不喜歡婆婆媽媽、兒女情長的。這樣的男的,只要沒有經你證實的外遇,只要沒幹什麼出格的事情,你也不要太在意了。你最好還是可以跟你男的一起在一個城市生活、工作,不然,時間久了,可能真的會發生不該發生的事了。

我說的是我的前妻是怎麼因為距離而跟我離婚的的事。

我是2004年和前妻分居的,我就親身經歷了兩人的距離隨著時間的推移而不斷拉大的過程。

那年,我被美爾雅派往四川做業務,在成都呆了整整一年。那一年我一共回家過三次。

第一次,是前妻和她妹夫、弟弟、妹妹四個人開著車到漢口火車站接我的。真是離別三日、如隔三秋。我說要帶她到成都做售貨員,她立刻就欣喜若狂了地跳了起來;

第二次,大概過了半年了吧。我也是打電話叫她接我,我人已經回到黃石長途汽車站了,都上了出租車了,她還沒過來,我又打電話叫她來見我,她說她有約會。然後,她還很勉強的過來了;

第三次,一年以後了。我一個人孤孤單單地已經到家了,家裡一個人都沒有,我腳也沒洗,飯也沒吃,倒頭床上,睡都睡著了。過了三、四個小時了,她才回家。一種莫名的陌生感頓時油然而生,當時我就在想,這還是我的老婆嗎?

前妻說:丈夫丈夫、一丈之內才是夫。

如果是空間和時間產生了距離,人與人之間的“愛”也會產生距離的。“愛”其實就是一種從空間到時間都可以廝守;都可以包容與被包容,理解與被理解,犧牲與被犧牲的東西。離開了時間和空間,兩人之間就會產生縫隙,別的人趁虛而入,來填補這個空隙,那就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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