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繼承公公兩套房!兒媳、女婿可以繼承公婆、岳父母的遺產麼?

王莉(化名)2011年和丈夫小李結婚,婚後生了個女兒,2014年夫妻倆協議離婚,女兒跟著王莉生活,小李每個月支付3000元撫養費。

在這樣的安排下,王莉和女兒的生活原本很平靜,但好景不長,2016年7月小李因病死亡,每月3000元撫養費再沒了可能。王莉的收入不高,獨自勉力承擔房租、日常開銷和女兒的教育費用。

女子繼承公公兩套房!兒媳、女婿可以繼承公婆、岳父母的遺產麼?

在此時,她的大伯哥、前夫小李的親哥哥李老大主動聯繫她,說父親李老頭留下的房子拆遷了,有她們母女倆一份,趕緊來辦繼承手續。

公公李老頭過世的早,他留下一處老房子,2013年這套房子拆遷了,按照安置協議可以補4套房屋。2016年底,安置房終於竣工可以收房了。李老大想到前弟媳獨自帶著侄女生活不易,繼承了房子也能生活寬裕。

辦完手續,王莉和女兒繼承到兩套房產,一套85平,一套110平,市場價值總共約400多萬。

女子繼承公公兩套房!兒媳、女婿可以繼承公婆、岳父母的遺產麼?

公公的房子拆遷,兒媳王莉為什麼可以繼承?

王莉實際是從前夫那裡分來的房產,稱為轉繼承

公公李老頭於2013年之前去世,留下一套老房子,從他死亡開始,該處房產實際就由小李和李老大繼承;因他們兄弟沒有實際辦理遺產分割,小李也不曾表示放棄繼承父親的遺產,原則上兩人各佔一半房產份額。

公公過世時,王莉和小李沒有離婚,在沒有遺囑特別指定的情況下,小李於婚內繼承來的遺產是夫妻共同財產,王莉依法享有一半所有權。兩人2014年的離婚協議上也未對此財產進行約定。

女子繼承公公兩套房!兒媳、女婿可以繼承公婆、岳父母的遺產麼?

小李在處理老李的遺產期間過世,此時發生轉繼承。王莉和女兒都有轉繼承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52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沒有表示放棄繼承,並於遺產分割前死亡的,其繼承遺產的權利轉移給他的合法繼承人。

因此,王莉轉繼承一套房子,女兒轉繼承一套房子(由於其未成年,實際房產由母親代管)。

除了轉繼承,兒媳、女婿可以繼承公婆、岳父母的遺產麼?

一般來說是沒有直接繼承權的,但法外容情,也有例外。

這個例外就是原本的繼承人早已身亡,兒媳、女婿在處理老人的遺產繼承問題時,已是喪偶狀態。

《繼承法》

第12條 喪偶兒媳、女婿的繼承權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有付出才有回報。

喪偶的兒媳、女性是否再婚,對繼承公婆、岳父母的遺產沒有影響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29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無論其是否再婚,依繼承法第十二條規定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時,不影響其子女代位繼承。

什麼叫 “盡了主要贍養義務”?

法律對此有規定的標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30條 對被繼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經濟來源,或在勞務等方面給予了主要扶助的,應當認定其盡了主要贍養義務或主要扶養義務。

還有一種例外

若被繼承人沒有留下遺囑,指定遺產由自己的兒子、女兒單獨繼承,該遺產被認為是兒子、女兒的婚內共同財產,兒媳、女婿依法享有一半所有權。從實際獲益來看,也是繼承到了老人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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