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取消物業公司,轉由街道辦事處管理小區事物,你覺得可行嗎?

黑貓74576796


如果由社區街道來接手物業公司的工作,乃一廂情願沒有操作性。

社區以及街道可以提供指導性意見,在宏觀層面監督物業公司的運行。社區的功能有限,街道辦事處五臟俱全,居民小區的穩定事關重大。

然而,目前街道辦事處的精力有限,人員配置亦無法承擔如此重任,在法理上亦無干涉的依據。街道辦事處可以協調小區業主委員會和物業公司之間的矛盾,維護廣大小區業主的利益。

小區業主和物業公司的矛盾,現在有所發散,勿容社會掉以輕心。至於業主以不再繳納物業管理費作為“武器”,而物業公司用電梯和門禁卡作為收取物業管理費的方式,兩者均違反了物業法。

雙方均要遵循物業法作為依據,才能妥善解決彼此的矛盾。


陸燕青


不可行。不可行。我們小區物業曾經走了兩年,然後小區就變成停車場了。社區只能負責安排個人一週打掃一次樓道衛生,然後收個垃圾清運費給環衛,讓他們一天來收一次垃圾,其他的就管不了了。一是沒錢,二是社區也沒那麼多人管這個。門禁什麼的就更不可能了,所以小區就變成了公共停車場,綠化帶臺階都壓壞完了,到處是橫七豎八的車和電瓶車,其他問題更多了。現在來了物業,也不貴,一平方六毛錢,但是給修了門禁,綠化帶,電瓶車充電棚,幾個保安日夜巡邏,亂停車立刻有人管,外面的車也進不來了,衛生一天打掃好幾次,也就比沒有物業的時候一平方多交1毛錢?


向怒而生


不管是物業公司管還是社區街道管每家每戶都得交錢給看門的給打掃衛生的錢,這就叫物業費!物業費到底收的合理不合理真的是隻有物業公司和稅務局等有關監管單位知道,老百姓真的是不清楚!拿我們小區來說從11年到現在物業費還是這樣,水電費氣費衛生費還是這樣!但是居住在小區的業主有各行各業的,當然拿工資的業主佔多數,業主在各行各業可以說是工資都連續漲了好幾次了,可是我們小區的保安和打掃衛生的工資還是那麼多,每年只是漲個工齡費每月十月,幾乎跟沒漲一樣!我想這物業費裡邊肯定就是有水分在裡邊兒,說是物業費裡邊兒有維修費,每天都維修什麼?每年都維修什麼了,對不對?有沒有公示,就是公示了有啥用,再就是小區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成立有啥用,對不對?我覺得小區能管理好就要公開透明,公開公平公正,先公開,就小區這點花花草草,小區這點馬路,就小區這些垃圾桶,就小區每個單元的衛生,對不對?這一天干下來這點活需要多少人,需要工作多少個小時對不對找個行家能人一評估就出來了,對不對?關鍵問題就是現在有好多事兒都不能公開,一公開那絕對要打架!社區我覺得能作為監管單位也就是說黨賦予他們這項職能是可以的!


真多的評論


如果全國取消物業公司,改由社區取代會大得人心,我們不妨來個投票,絕大多數會支持的。

物業管理存在如下幾個方面的弊病:

1.以賺錢為目標的物業和業主不會一條心。

2.踐踏業主的權益時常發生。

3.所做出的決定往往有失偏頗,不能以理服人。

4.物業關心的利益最大化是致命的弱點。

不以賺錢為目的的社區在執行國家政策方面有很高的信任度。

我們應該呼籲社區取代物業公司,業主需要的是付出的錢功效比最大化,和社區的目標完全一致!

不知道這種要求何時變成現實?


清醒的河南老者123


你好!我前天在新聞上面看到過這樣一個新聞就是小區自己成立是業主委員會自己管理自己的小區,沒有物業,管理的非常好並且物業費只有0.4元每平方,車位費一個月只有幾十塊錢,過年還可以領到分紅,因為小區裡面的廣告收入等其他的費用也是一筆不少的收入,轉由街道辦事處管理小區需要小區自行組織或有自己的業主委員會才可以,相當於取消了物業公司這層費用了,這樣就會減少了開銷,可行是可行,不過真的實施難度會很大,因為這樣物業公司就沒事做了。


傑哥談人生


我覺得這個好,由街道代替物業管理小區,我特別贊同。

第一街道管理轄區更負責,現在街道的各項服務員都很負責任,真是上門服務,態度認真負責,遇到家裡沒人想法設法的打電話諮詢,非常的負責任。物業管理就很差了,收費的時候很有豪情,處理問題推三阻四,換個廊道燈都能退一兩個月。

第二街道管理小區更能贏得大家的信賴,街道服務口碑一直很好。群眾非常信賴街道管理,街道管理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不含糊,不推脫。物業的名聲已經臭了,不能說沒有好物業。一半甚至多數物業都不能被老百姓信賴。除了收費沒有積極的時候。

第三街道就像老百姓的孃家人和老百姓很貼心。能為百姓著想。處理問題也很公平也很人性化。物業就想惡婆婆的冷麵孔。只對收費負責。

雙手支持街道替換物業管理小區。


瀟湘無淚1


小區物業轉由街道辦事處管理、從管理上是升級、是進步、好比是零星散亂的游擊隊轉入了有組織、有紀律、有素質、有高水平領導的正規軍、從此變為能打仗、會打仗、打勝仗的訓練有素的隊伍。現在的小區隨有物業、但行同虛設、而且參差不齊、各行其事、無拘無束、賴墮散曼、有的新小區因管理跟不上、小區雜草叢生、毀綠私搭亂建、有的小區因缺少上級鑑管、居民房屋維修、水暖、上下水等問題、被推來推去、長期得不到解決、有的小區對亂倒垃圾、亂放雜物、車輛無秩停放、小廣告、殭屍車等現象視耳不見、有的小區只管收物業費、其他一律不問。這些日常生活鎖事直接影響居民的生活質量、在不同程度上造成了小區的秩序混亂、尤其是上班足、上班後心裡總是感覺心裡不踏實、就象自己的孩子交給後媽管、有怕出事的感覺。物業如歸街道辦事處管理、如同脫將的野馬從回正道、既上通下聯、又解決推委扯皮不幹實事問題、既解決了無人鑑管、我行我束、又解決了條塊分割各行其是的問題、既精簡了機構、又減少了多餘人員開資、既便各級組織掌握瞭解各種、情況動向、又便於為居民解決實際問題。歸街道辦事處管理是個上策、小區管理好了、會使居民心情好、生活質量提升、會讓上班足愉悅的工作、從而使人們集中精力幹大事、聚精會神謀發展、贊成物業歸街道管理。


用戶9560206135861王


社會主義制度的中國首先應該有兩個標準:一是人民民主專政,人民是國家的主人。二是公有化。城市小區的業主應該是小區的主人,社區居委會是管理小區的責任主體。可現實社會中,小區業主成了被管理者,物業公司道成了小區的主人了,業主不但要規定交費,出行停車都受到限制。這是什麼社會呀!把個資本家弄來小區當管理者,橫行霸道,什麼玩藝兒啊!國家應該立即立法取消物業公司,結束資本家統治小區的荒唐舉措。讓社區居委會來管小區才是發展方向。


日月星辰160276521


很多時候,物業是被堵在前面充當炮灰,充當背鍋的那個。就說我認識的一個人,他住的小區沒有物業,但是有自發成立的業主委員會。業委會的主任沒人願意當,於是一幫人走到我朋友家裡,說是大家輪流當主任的,而且只要領個頭銜,不用做具體事務。我朋友被說服了,勉強答應了。接下來開會等雜務就來了,還好我朋友剛好休假在家,有空,於是上任第一件事就是把幾個保安、保潔的工資發了。這還好,接下來要收停車費了,老小區裡沒有固定車位,所以每月收取20元的停車費,發一個卡才能刷卡進小區。可是就是這個20元,有些車主也不願給。其實不給也行,最多把門禁拆了,外面車輛隨意進出,停放。你回家不一定有空車位,小區裡亂停亂放而已。這樣下來,為搶車位天天打架的事都有,我想,住在這樣一個烏煙瘴氣的小區,你們會舒心嗎?


我叫石斑魚


小區物業,少數業主贊同,絕大多數業主反對設立。贊同的認為無物業,衛生垃圾無人問,私家車隨意停放無人管理。反對的業主認為:物業剝奪了業主的各種權利,侵犯了業主的應有的權力;物業是開發商權力掌控的繼續並延續經濟收入,物業不是聘請來的,不是業主委員會選的,且物業不會組織業主成立委員會,物業的存在是不合法!強加給業主的是物業費!並不是業主家庭經濟收入都富有,無形對業主增加了負擔;再者,矛盾的加深是業主的車。因車位緊張,物業限制無車位的業主的車進小區,也不幫助想法解決。…種種事因,矛盾地愈演愈烈!總之,去除小區物業已是大勢,亦是絕大多數業主的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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