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保險公司上班購7份保險繳25萬,離職後要求全退

來源: 成都商報

上班三年,成都的蔣女士在其供職的保險公司購買了7份人壽保險,前後共計繳費25萬餘元。這月初,蔣女士提出了離職,並要求保險公司全額退還該筆保險費,但並未獲得支持。為此,蔣女士還向主管部門進行了投訴。“這些保險是上班時衝業績才買的,以前同事離職都退了,我的卻一直不給退。”蔣女士說。

保險公司回應稱,對蔣女士提出的退保訴求,公司會在保險法規定的範圍內按照保險合同正常退費。

女子保險公司上班購7份保險繳25萬,離職後要求全退

投保:女子3年購買7份保險

蔣女士揹包裡裝著一個厚厚的文件夾,裡面是她之前所購買的7份壽險的保險合同。按照核算,每月她需要為這些保單支付近一萬元的保費,到如今已共及繳費25萬餘元。不過,目前她已經停繳。“家裡人都不理解,在置氣,支付壓力也很大,加上也不在那裡上班了。”

蔣女士稱,自己是從2015年9月開始到陽光保險公司電銷中心上班的,一直到本月初,工作為電銷坐席。這幾份保險的投保,均是因為工作關係,“公司要衝業績,就讓員工買。如果不買,業績不合格就會被清退。”

“上個月17日、30日又讓我買保險衝業績,我就沒買了,我已經買了這麼多了!”蔣女士介紹,去年12月,其所在電銷中心又需要衝業績,因自己不買還被叫去談了話。為此,蔣女士元旦後就基本沒有再去上班,並提出了辭職。

離職的同時,蔣女士還向保險公司提出了全額退保要求。“離職員工退保險,公司一直都是這樣操作的。我沒有在這裡工作,要求退保險也算合理要求。況且,當初買的保險,只是為了衝業績選的,不是自己需要的。”蔣女士說。

退保:離職後要求公司全額退保

蔣女士退保的理由除了“工作關係”外,其稱,自己對裡面的責任和條款也都不太清楚,另外,離職後,如果繼續買保險,每月要近萬元的保費,讓其倍感壓力,“這不是一個人的正常需求,我只想拿回我的錢。”

“還有現在家人都不理解我,跟我置氣,說我拿這麼多錢去買保險。”蔣女士說,為了繳保費自己每月不僅要搭上自己的工資,有時還要拿家裡或者親朋的錢,“我婆婆當時也很生氣,後面過世了,我老公就一直認為婆婆的去世就是跟我拿錢買保險有關係。”

不過,蔣女士的退保要求並未獲得保險公司的支持。“我5號去辦離職,要求退保,沒有給我辦,後面8號又去了一次,到現在還是沒有給我辦。”蔣女士說。

“我現在就要求他們能夠把錢退給我。”蔣女士說。

回應:在保險法規定範圍內,按照保險合同正常退費

29日,紅星新聞記者來到了蔣女士此前工作的保險公司電銷中心。據一名客服人員介紹,蔣女士此前的確在這裡上班,並分別於2015年12月28日、2016年8月9日、2017年9月8日、2017年12月18日、2018年9月29日以本人名義為自己及其家人在公司投保了8份保單,其中1份保單在猶豫期內退保,另外7份保單均正常繳費,總計繳費250496.68元。

該客服人員稱,經核實,蔣女士在2016年至2018年期間,多次通過電話、分公司櫃面、APP等渠道辦理投保人變更、投保人資料變更、保單貸款、交費信息變更等多項保全業務,同時經過比對,公司保全系統保留的蔣女士本人投保時的簽字與保全簽字影像件符合,證明其本人對保險內容清楚明白,並對保全業務非常熟練。7份保單銷售錄音保存完整,公司已按照規章制度支付給了蔣女士佣金。另外公司表示近期接到銀行向蔣女士催債的電話,有理由相信是由於蔣女士資金出現了問題,故進行投訴。

該客服人員稱,“我們會在保險法規定的範圍內按照保險合同正常退費。公司一定會滿足客戶正當訴求。但無法滿足其全額退保的要求。對於蔣女士“為衝業績”購買保險的說法,純屬捏造,公司保留訴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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