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因年輕人不願讓座,打年輕人耳光後,倒地身亡,年輕人要承擔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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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一個既瘋狂又無道德又沒理智的老人。其實在公交車上給你讓座是本分,不給你讓座,也沒有什麼關係,畢竟有個先來後到的關係,所以說人家年輕人沒有義務給你起身讓座,只不過是看這個年輕人的素質怎麼樣罷了。可是你這個老人家脾氣也真的是不好看,到人家不給你讓座你就惱羞成怒,給人一個大耳光,隨後自己的身體由於過度的激動,過度的氣氛瞬間倒地死亡了。



我覺得這是老人的死亡跟年輕人是沒有任何關係的。如果說老人的家屬要是想找這個年輕人的麻煩,讓人家賠償他。我覺得那就是無理取鬧。面對這種情況,我勸這個年輕人趕緊選擇報警。因為這公交車上有攝像頭,自然會有一個結果,讓大家都看明白。而且在發生事情的時候,車上也有很多的人目睹這件事情應該也有人願意為這件事情現場做證人的。
因此我說,老人的死亡跟自己的身上的疾病是有關係的,跟年輕人沒有任何關係,年輕人還委屈呢?因為沒有讓座,就給人一大耳光,這樣的做法也真的是讓人覺,很委屈的。所以說年輕人沒有必要為老人的死亡去買單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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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老人脾氣也太大了,竟然把自己給氣死了。年輕人不讓坐,其實也不是什麼過錯,竟然還捱了耳光,也實屬有些委屈。

有一次在地鐵上,我看到有一個父女上車,女兒要求一個年輕人給父親讓座,年輕人很有禮貌的說,“對不起大爺,我很不舒服,而且還要做到終點站”。這個女的也說了聲對不起,旁邊的一個人聽到以後就主動的讓了座,這個女人很抱歉的說了聲謝謝,這是一個很和諧的畫面。



不知道如今有的老人是怎麼了,在小區裡整天放著大聲的音樂跳廣場舞,小區物業過來調節,竟然把物業的都給罵跑了,後來物業偷偷的在小區廣場上安了各種健身器材,跳廣場舞施展不開了,老人就把陣地轉移到了籃球場,一幫打籃球的孩子一過去就讓老人給轟走了,實在是讓人氣氛,但是終究還是惹不起,很多人都敢怒不敢言。


回到問題中,無疑老人是因為自己的原因導致死亡的,不管年輕人是不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或者是賠償,本身這個年輕人是不理智的,遇到這樣的老人躲之不及呢,為什麼還要與他糾纏的,教訓啊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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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很多時候,作為年輕人我們都讓著老人,畢竟我們應該尊重老人,但讓著老人並不是說我們錯了,或者說我們沒有佔理,而是因為老人年齡大了,容易發生意外。

我曾經遇到一個婦女和一個老人爭吵,當然,一開始是老人先態度不好的,結果這明婦女也開始扯開嗓子吵起來,結果老人也許情緒太激動,總之有些不正常,然後我就勸這名婦女別說了,小心把老人家氣過頭了,那名婦女如夢初醒,再也不吵了,當然事情也便和平收場了。

其實,每個人都會老,讓老人就是尊重老人,也是讓我們未來的自己。就拿公交車讓座來說,看到老人如果自己條件允許,多站一會兒沒有什麼。

就像我們聽到公交車宣傳語一樣,主動給老弱病殘孕讓座,我覺得這沒有錯。而且我相信很多人都是這麼做的,年輕時候我們給老人讓座,等我們老了,看到有人主動給我們讓座,心裡也肯定很舒坦。

但是凡事都有例外,就拿這件事來說,老人因為讓座和人產生爭吵,甚至動手打人 ,這明顯的是倚老賣老,最後還把自己給氣死了。

當然,老人是怎麼死的,真的是自個兒氣死自個嗎?多半原因是老人身體狀況本來就不好,加上情緒激動,比如有些病最忌生氣,而老人明知而故犯,真的很難去責怪別人。不就是一個座位嗎?讓座本來就是一種謙讓,公交車畢竟不是老人專座,也許很多人也實在困得不行想休息一下。而如果因為這樣的事而爭吵,甚至因為沒有讓座而動手打人,這樣的老人如何讓人舒心的去讓座。

因此,對於給老人讓座這樣的事,前提必須是自願,大家相互謙讓,才能顯示出這種美德。否責,這樣的矛盾在所難免!

而這位猝死的老人,只能怪自己修養還不夠。年輕人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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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座這個事啊,本來是尊老愛幼的一件美德的表現,而近來呢,感覺好像因讓座這個事越來越演變出許許多多的問題。比如出現越來越多的老人掌摑不讓座的年輕人,又或者是大媽對不讓座的女學生大打出手等等。到底是該讓座的年輕人沒有讓座不應該,還是老年人本身有人挺硬朗的但卻不分青紅皂白非讓別人給他讓座不應該呢?

有這樣的困惑是因為最近在網上看到這樣一件事兒,公交車上上來一位老人,但是車上已經沒有座位了,他就讓一個年輕人給他讓座,但是呢,年輕人不肯啊,想著自己也是好不容易找個座位,站著誰不累呢,因此就拒絕了,沒有給他讓座。這老人可就不依了,對年輕人大打出手,扇了幾耳光,然而沒想到的是老年人竟然倒地身亡了,聽到這大家肯定覺得不可思議,那麼對於老年人的死年輕人需要承擔賠償嗎?

首先,我們從現實的角度來看,讓座本身就是一種美德,如果心中有道德,看到老人上車就願意去主動讓座,但是我們也不能排除年輕人身體不舒服等因素,所以這並不是一個有硬性規定必須得讓座的事兒。而且啊,有些老年人身體硬朗的很,這樣的話再強迫別人讓座也是不該,因為我想如果是年輕人看到一個真正的年紀大、走路都戰戰巍巍的老年人,不用說都會有人起來讓座,因為畢竟人們的心都是善良的,不會做的太過分。

然後我們從法律這個角度來看,沒有法律規定說年輕人必須給老年人讓座,因此年輕人如果選擇不讓座也沒什麼不可以的。那麼我們再來說老年人掌摑年輕人然後倒地身亡這個事。如果年輕人在與老人爭執過程中有不當言論,甚至辱罵老人,老人打他他也予以還擊,那麼對於老人的死亡年輕人肯定是要負責任的。但是,如果年輕人沒有這麼反駁舉動,老人打他也沒還手,只是拒絕了讓座這個行為,那麼對於老人身亡的這個事件,其實跟年輕人是沒有任何關係的,因此也沒必要賠償。不過,如果覺得道德上過意不去,可以按自己意願來適當賠償一點,這個是自願的。

整個事件下來,如果你讓我一下,我擔待你一下,或許沒有這些不幸的事件發生了。我們的社會給我們提供的條件愈加便利,我們當然也要為社會和諧而盡一份自己的努力。我們也要弘揚正氣,希望社會越來越好。


老樣


我的天哪,嚇死寶寶了。年紀輕輕沒見過死人這陣勢,無理要求讓座的勁兒還沒反應過來,就捱打了,這委屈勁兒還沒醒過神來,這就死人了,這是過山車還是惡作劇?是碰瓷兒還是精心策劃的?都等等,都等等,讓他緩緩神,捋一捋。

公交車是公共資源,奉行的是先到先得的原則,雖然倡導給老弱病殘讓座但沒有到必須的地步,即使不讓也只是道德層面的問題,如果不讓座就動手打人那就上升到法律層面了,應該追究打人者的違法問題。打人者自己有不能激動的毛病還把自己推到激動的邊緣,這個死亡讓誰給他買單?

所以這位年輕人趕緊先瘋了吧,不瘋也得瘋__嚇瘋的,瘋了可以主張自己的精神損失費,否則會成為被告不一定賠錢但一定會為此而耽誤很多時間,反正跑不掉索性讓自己成為原告更主動。這也是奇葩的事用奇葩的方法解決的一種手段。


積德隨緣一生平安


看到這個問題該怎麼回答著實有點糾結,如果按照事實來說,老人打了年輕人自己激動致死,年輕人也沒還手,按照大眾的看法是不用承擔什麼的。

但是,沒準死者家屬一紙訴狀起訴到法院,要求索賠時,年輕人至少得承擔一部分責任,雖然說老人的死不是年輕人直接造成的,但也是一個誘因,因為是年輕人引發了老人激動。這方面的案例不在少數。像之前的武漢小偷偷電動車被電死,車主安靜的坐在家裡就得賠小偷家人幾萬元損失費,因為他的電動車充電漏電導致小偷觸電身亡,還有剛剛報道的陝西一男子因求愛遭拒跳江死亡,家屬向女孩索賠幾十萬,最後法院判定女孩賠男方七萬多元,理由是男子跳江雖不是女孩直接造成的,但她是引發男子跳江的一個誘因,死有理、弱者有理就是一個事實。

由此大家就可以看得出,老人的死,年輕人是要負一定責任的,不論你是否願意,這就是結果。


1號說客


題主可能寫錯了,根據你的發圖片和時事件應該是在鄭州

鄭州市一輛919路公交車行駛至中原路秦嶺路路口時,車上一名老人要求一青年讓座,青年未讓座,動手打了青年四個耳光。青年下車後,老人倒地身亡。老人家屬接受急救人員詢問時稱,老人患有心臟病。

年輕人需要負什麼責任?首先,老人強行讓別人讓座,本就是不道德的行為,倚老賣老,小夥子根本就沒有動手,所以非但不應該承擔責任,反而老人打人,應該要其家屬對小夥子進行賠償。

我經常在公交車上看見老人,都會主動讓座,都會說謝謝,也沒見一個老人強行讓別人讓座。

所以說是壞人變老了,我絕不會給一個這樣的老人讓座。

讓座是美德,本無“義務”一說。不讓座雖不鼓勵,必須允許發生。倘用暴力維護道德,無疑是將道德作為滿足私慾的遮羞布。

那個年輕小夥平白無故被人打了四個耳光,他根本沒做錯什麼,誰來為他主持公平?


等待晨曦r


老人是自己把自己氣死的,被打耳光的年輕人為何要承擔賠償責任?如果這都要承擔賠償責任,那以後身體有恙的人想要碰瓷,豈不是故意挑釁別人就能大功告成?

據報道,在鄭州市919路公交上,一老人上車以後發現沒有座位,就賊溜溜地開始物色讓座人選。當他看到一名年輕小夥時,就趾高氣揚地走上前去,一聲令下讓小夥子滾開讓位於他。小夥子也是個血氣方剛的好少年,一聽老人態度如此囂張跋扈,自然不願把座位讓給他。

讓小夥子猝不及防的是,老人見他不肯讓座竟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抬起手來,閃電般地大手一揮,連續扇了小夥子四個耳光。小夥子遭此奇恥大辱,正要站起身來理論一番,誰知道老頭竟然因用力過猛而心臟病發,突然倒地氣絕身亡。
雖然我知道這樣說很不厚道,但我確實想仰天長嘆:真是老天有眼。


這種倚老賣老、蠻橫無理的老頭子,就該給送到奈何橋去好好學學怎麼排隊。

俗話說人以類聚物以群分,老頭家屬還真是老頭家屬,他們竟然厚顏無恥地要小夥子賠償。他們理直氣壯地質問道:“如果不是你不讓座,他就不會動手打你,也就不會因情緒激動而心臟病發了。”

顯然這是無理取鬧,小夥子並沒有義務讓座,更沒有做出任何侵權行為,有什麼理由讓他承擔賠償責任?是老頭自己蠻橫無理動手打人,自己把自己給氣死的,又怎麼能怨得了別人?

就像曾經的“電梯勸煙案”一樣,老頭自己不依不饒把自己給氣死了,最後終審法院也沒有判決醫生承擔賠償責任。因此,只要中國還是法治社會,就不能讓這種碰瓷索賠最終得逞。


冰焰



人在做,天在看!你自己倒的,又不是人家小夥子推的,何談賠償?從始至終,小夥子沒動你一根手指頭,反而還讓你給抽了。你那屬於自殺,氣急攻心。很可能本來就有心梗腦梗之類的病症。


讓座是美徳,不是義務。給你讓那是情分,不給你讓那是本分,別那麼理所當然,更不要倚老賣老。生而為人,我勸你善良。


這種就想通過倚老賣老來佔用社會資源的老人,很難讓人尊敬。更何況這種橫行霸道來不來就上手打人的老人,連人最起碼的廉恥都沒有,都感覺他白活了大幾十年。


當然,這種老人畢竟是少數。作為一個有良知的中國老人,我希望年輕人尊敬你的時候,你也可以稍微尊重一下年輕人。給你讓座的時候,最起碼的‘謝謝’還是要說的吧。不要讓這種很壞的風氣肆意橫行,謝謝。


河曲黃鶴樓


老人因年輕人不願讓座,打年輕人耳光後,倒地身亡,年輕人要承擔賠償嗎?

正所謂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惡之家必有殃慶。人一旦起了噁心,就要承擔惡果。先不論小夥讓座與否,倚老賣老,上來就動手打人,於情於理就失去了話語權。

從情理上講,小夥不應該賠償。這是這位無德老人自己作的。哪怕一個素養一般的人也不會隨隨便便打人。自己暴躁動手,這個事兒能怪誰呢?不過放下這個事兒來看,這家的家屬應該不會算完,畢竟中國人有死者為大的說法!估計最後小夥難免被訛點兒錢。只能希望法律儘可能的給予公道,少讓這家人訛兩個錢兒。

這讓我想起了前不久,一位醫生在小區裡電梯裡,勸阻一位在電梯裡面抽菸的大爺。結果大爺惱羞成怒,一路追罵人,最後心臟病突發死亡。家屬也是提出了高額賠償。好在最後法院給予了公道。不過令人意外的是,同時也讓醫生啊,掏了1萬塊錢的象徵性的補償。所以說攤上這樣的事兒,破財是免不了了。

話說回來,再說這位死者!他就是整個事件的始作俑者。一個有德行的人是能夠控制住自己的脾氣的。可惜他不是。他就屬於那種傳說當中壞人變老了的那種人。只能佔便宜,不能吃虧。佔了你的便宜,還要罵你的那種人。他是活活自己,把自己折騰死了。真可謂生的可憐,死的窩囊。



我們的國家一直有尊老愛幼的美德,很可惜,這樣的老人不值得我們尊敬,因為他自己也不尊重自己。這麼大歲數了,還當自己是小年輕嗎?說出手就出手。

不能讓一顆老鼠屎攪的滿鍋臭。讓座這種美德,我們以後還是會堅持。但是針對於這類人,我們可以選擇不讓。

最後的悲劇也是自己咎由自取。

我是 @閒人於三姐 ,以上僅為個人意見,歡迎大家多多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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