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公身份人員如何調入行政單位?能否成為公務員呢?

藍色火焰依然燃燒


參公人員可以通過調任、遴選的方式調到行政機關轉公務員

參公人員使用的是事業編制,但其人事管理不像其他事業單位那樣依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而是《公務員法》,即參照公務員管理,入職時需進行公務員備案登記。因此,參公人員除了編制與公務員不一樣,其它方面如錄用、晉升、考核、離退休等都與公務員無異。

新公務員法在第七十條規定:國有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參照本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可以調入機關擔任領導職務或者四級調研員以上及其他相當層次的職級。此規定意味著,參公人員調入行政機關在政策上並沒有障礙,只要通過調任的方式進入行政機關擔任副科級以上領導職務,即可置換為行政編制。除此之外,也可以通過遴選的方式,進入行政機關,遴選沒有實職限制。部分省市甚至放開了參公到行政的交流渠道,局部允許參公人員和公務員自由流動。

本輪機構改革,行政類事業單位將全部取消。事業單位沒有行政職能,就失去了參公的依據,參公人員就面臨著分流和調整。除部分隨職能劃轉被調整到行政機關外(編制性質大多不變,極少數或被置換為公務員),其餘人員全部分流到事業單位安置,保留參公身份和待遇,直至退休編制核銷。

以後在體制內,只有行政編制和事業編制兩種,不再有參公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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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後小公


從目前開始至2020年,在全國開展機構改革。到2019年3月底,將完成市、縣兩級的黨政機構改革任務,即所有新設部門和合並、劃轉職能都必須到位,工作正常開展。這是中央的統一規定。

你既然是參公身份,說明你現在在行政類事業單位工作,也屬於本次機構改革的重點單位。

由於本次機構改革實行機構和編制限額管理,行政類事業單位的職能劃轉,只是職能劃轉,除極少部分人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隨職能劃轉過渡為公務員外,其餘大部分人基本上保留到改制後的本單位或分流到其他事業單位安置,不可能全部隨職能劃轉置換為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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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公身份人員調入行政機關,轉為國家公務員是可以、可行的,只要是工作需要,由組織辦理。

一、首先,明確一個概念,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單位,多是具有行政職能、行政執法、委託執法職能的事業單位。

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事業單位,原來都是黨政機關工作部門,經歷多次的機構改革,因為壓縮黨政機關機構限額、縮減行編制,不得不退出黨政機關序列,成為使用事業編制而仍具有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以及中央和地方各級黨校、行政學院、社會主義學院等。

二、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完全按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習稱參公人員。

參公人員在2006年,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時,同國家公務員同樣進行登記備案,執行國家公務員工資福利待遇等,除使用事業編制外,同國家公務員木有任何區別,當然可以調入行政機關,轉為國家公務員。



三、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事業單位,在新一輪深化黨政機構改革、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將予以消化,不再保留。

(一)部分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事業,按照行政職能轉為黨政機關,工作人員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轉為國家公務員;這樣的話,勢必增加行政編制,在深化黨政機構改革的形勢下,只能是少量確有必要的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事業單位,實行這個方式。

(二)多數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事業單位,將行政職能劃歸黨政機關,恢復事業單位本質,工作人員“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處理,原工作人員保留參公人員工資福利待遇等,新增工作人員實行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待遇等。

(三)行政執法事業單位,予以保留,改變各部門分別執法,組建綜合執法機構。




z山海


參公身份人員和公務員是可以相互交流調動的,沒有任何限制。

大家知道,按照編制性質和人員身份,單位可以劃分為行政單位、參公單位和事業單位。除了工勤編制以外,行政單位人員就是公務員,參公單位人員就是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事業單位就是事業身份人員。

在參公單位及人員的認識上,人們總是存在誤區,感覺參公單位是參公事業單位,那麼參公人員就是事業身份人員。其實,這種理解是錯誤的,沒有認清參公單位的本質。

實際上,參公管理人員和事業身份人員毫無關係,而和行政人員,也就是和公務員是可以隨便交流任職的,沒有任何限制。比如說,參公人員可以調入行政單位,公務員也可以調入參公單位,並且,參公人員和公務員相互調到後,人員身份是不會有任何變化的。但是,如果參公人員調入事業單位的話,身份就會變成事業身份,而失去了參公身份,同時,事業身份人員是不可能調入參公單位的,除非通過考錄或調任。

也就是說,參公人員和公務員相互調動交流是沒有任何限制的,參公人員到公務員單位後身份也不用改變,不用重新進行公務員登記。具體事例可以參照中央機關遴選,參公單位遴選到公務員單位後,也不用重新進行公務員登記。


中省直遴選


所有調動都必須接收單位同意接收,不管是公務員,還是參公,當然如果是事業單位調入行政單位成為公務員,就必須通過考核,才能調入,解決公務員身份是必須的。參公人員只要接收單位同意是可以順利調入併成為公務員的。

首先明確定義,所謂參公即參照公務員管理法管理。參公是我國政府各單位政工幹部和工作人員比較口語化的一種表述,全稱是參照公務員管理法管理。是指對政府委託或授權具有行政執法能力的單位和不屬公務員系列的人員,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

其次來說調動的事

公務員全部使用行政編制(政法專項編制),但絕大部分參公(另有極少部分參照公務員管理的群眾團體如總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使用行政編制)和普通事業單位是事業編制,普通事業編制與行政編制(政法專項編制)在編人員身份與性質有著本質的區別,普通事業編制在編人員需經過考試才能調入參公單位和黨政機關,而公務員和通過考錄的參公人員是可以相互調動的。
除了編制不同,參公人員和公務員法規定的公務員的條件、義務與權利,職務與級別,錄用,考核,職務任免,職務升降,獎勵,懲戒,培訓,交流與迴避,工資福利保險,辭職辭退,退休,申訴控告,職位聘任,法律責任,附則等等,包括退休,包括交流調動等待遇是一樣的。

最後,要明確調動要分析利弊,因人而異。常言說“人挪活,樹挪死”說的就是人的調動的事,如果在一個單位確實無望,而又有諸如行政單位想調動自己的話,那當然是好事了,關鍵是有沒有做好思想和素質上的準備,千萬不要倉促領命,在當前社會下,德不配位,能不適崗是很痛苦的事,工作也幹不好的,不過也可以通過到崗位後勤奮努力獲得空間。加油!


草根說說


公務員那些事,帶您瞭解公務員這一職業!

您的問題答案是肯定的,參公身份人員是可以調入行政單位的,可以成為公務員!

參公人員調入行政單位是有條件限制的,各地區的限制條件可能略有不同,以遼寧為例,在《關於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公務員法實施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遼組通字2011年45號)中第七條中規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經批准登記的工作人員中符合下列條件,在規定編制和職數限額內,可以按照公務員轉任的方式,根據工作需要,交流到實行公務員法的機關任職,一是在參照《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時,已經辦理過度手續的人員;二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機關工作人員;三是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考試錄用並試用期(服務期)滿的人員;四是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考試錄用並達到工作年限要求的選調生;五是按照國家軍轉安置有關規定接受安置的軍隊轉業幹部;六是由機關公務員調入到現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

也就是說只要接收單位有空編和職數,原單位也同意放人,就可以通過轉任的方式調入行政單位。

除此之外也可以通過遴選、選調和提拔的方式調入行政單位,成為公務員。


公務員那些事


公務員是指在行政機關工作並依法進行了公務員登記的工作人員。

參公人員是指在黨委、人大或政協機關工作而明確其身份是“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通常填寫有人社部門、組織部門統一製作的“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登記表”)。

這兩類人員在實際工作中經常因工作需要交流、調動崗位。如副市長提升進市委常委到宣傳部任部長、鄉鎮長升任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黨委書記到縣直機關任縣政府組成部門局長等;人大、政協、婦聯、團委的參公人員提拔、交流到政府機關的也不少。這些都是公務員和參公人員之間的互相調動、交流,通常情況下也只辦理組織關係、調令等,並不存在要辦理什麼“參公轉公務員”一類的手續。可以理解為:參公=公務員。

要注意的是:參公機關的工勤人員、事業編制人員(非參公)是不能調入公務員崗位獲得公務員身份的。反之亦然!


公考第一號


《公務員法》第一百零六條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工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除了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經批准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因此,參公身份是事業編制,不是行政編制,除了編制不一樣,在錄用、晉升、考核、離退等方面都是和公務員一樣的。

參工管理單位與公務員單位的人員是可以互相流動的,只有有接收單位和你現在的單位雙方的同意,一個願意放一個願意收就可以。

另外2019年可能既將取消,這是因為黨政機構正執改革中,為了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的改革,實現管辦分離,政事分開,深入推進體制機制改革,同時又將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使得行政類事業單位進行統籌推進,對黨政機關部門設置進行統一規範。

主要各級黨政機構改革,市縣部分事業單位將改革為行政單位,政府直屬事業機構…,部分參公人員編隨事走,人隨事走置換為行政編制,轉換為公務員,機構改革所造成的混編混崗問題限期於2020年10月底整改全部到位。

謝謝推薦


用戶名Mavis


“參公”全稱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是政治體制下一種比較特殊的身份,屬於事業編制,與公務員相比除使用編制不同外,全部按照《公務員法》執行管理。

“參公人員”通過公務員招考、正式錄用登記為“參公人員”後,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行政機關有空餘編制接收可以轉變為行政編制,身份由事業編制轉變為行政編制,原職務職級一般不變。


祚珩


首先要了解事業單位的編制有哪幾種?總共分為四類:參公事業編;全額撥款事業編;差額撥款事業編;工人、臨時工、政府僱員。題主是參公事業編。針對題主的問題部分參公事業編有極大轉公務員編制的可能,可以說是最有發展前途的啦!但是還是要看你所在省份的政策。

參公編制人員成為公務員有以下三種方式:

一、你在的機構轉成公務員機構。

二、個人調動到公務員機構裡面,這個需要政策支持和接收單位的同意。

三、參加公務員考試,成為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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