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法人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部門專用章到底怎麼用?

公章、法人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部門專用章到底怎麼用?

公章、法人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部門專用章,這些印章到底怎麼用?

在公司的日常經營活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很多公司印章繁多,不僅存在公章、法人章、財務專用章,還有合同專用章、部門專用章等等各種印章。每個印章都有其使用範圍,如果印章使用錯誤,可能導致蓋章文書的效力存在問題。那麼這些印章的使用範圍是怎樣的,在使用中又要注意哪些事項呢?

公章

公章是公司所有印章中權力最大的一枚章,是公司最高權力的象徵,如果把公司看成一個國家的話,那麼公章就相當於玉璽。

公章除了特別規定以外(比如財務中有些規定只能加蓋財務章和法人章),可以用於單位內外一切事務上,只要加蓋了公司的公章,則代表公司對蓋章內容的認可,公司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法人章

確切的說,法人章應該叫法定代表人章。

法人章在特定用途中使用的情況較多,比如法人章一般和財務章一起用於銀行預留印鑑,公司出具票據時一般也需要加蓋法人章。

此外,需要說明一個常見的法律知識點,公司在對外簽訂合同時,除非合同中有條款明確約定必須同時加蓋公章和法人章合同才生效,否則只需要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加蓋法人章與否對合同的效力沒有任何影響。

財務專用章

一般與法人章一起作為銀行預留印鑑,主要用於辦理公司會計核算和銀行結算業務。在涉及公司財務事項時,一般加蓋財務專用章。

合同專用章

專門用於對外簽訂合同時使用,如果公司沒有合同專用章,則用公章。合同章是專用的,即只能加蓋在合同上,加蓋在合同之外的文件上無效。

部門專用章

除了上述印章之外,有的公司還刻制了很多部門專用章,比如採購專用章、行政專用章等等,在公司內部,這些章具有一定效力。但是對外來講,部門並不是一個獨立的主體,所以印章效力存在很大問題。

因此公司在對外活動,尤其是簽訂合同中應該注意,要拒絕對方公司這種部門章,要求對方公司在合同中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公章、法人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部門專用章到底怎麼用?

印章的管理

公司對於印章的使用要制定嚴格的管理制度,防範因此可能出現的風險,比如財務章和法人章不能由同一個人保管,不得以任何事由在空白書面上加蓋印章等等。

如果持加蓋印章的合同、文書等,以公司名義活動,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公司要承擔賠償責任。

個人借用單位的業務介紹信、合同專用章或者蓋有公章的空白合同書,以出借單位名義簽訂經濟合同,騙取財物歸個人佔有、使用、處分或者進行其他犯罪活動,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構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借用人的刑事責任外,出借業務介紹信、合同專用章或者蓋有公章的空白合同書的單位,依法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但是,有證據證明被害人明知簽訂合同對方當事人是借用行為,仍與之簽訂合同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涉及經濟犯罪嫌疑若干問題的規定》

來源 法律那些趣事 作者 黃超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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