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把職級晉升“三道關”

潘雪麗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規定》,實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晉升“雙梯制”,為進一步暢通公務員的職級晉升通道、拓展職級晉升空間指明瞭方向。各地在實施過程中,要嚴把職級晉升人選關、程序關、落實關,才能真正達到激勵作為、激發活力的目的。

把好人選關。要對準對實《規定》中職級晉升任職年限和資歷等資格條件,“不亂開口子”,堅持好中選優、優中選強,讓晉升人選實至名歸。突出政治標準,考實人選落實黨中央各項決策部署、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等情況;聚焦工作實績,與平時考核、年度考核、一貫表現掛鉤,更要堅持實踐導向,以人選具體可見的工作實效服眾聚力。

把好程序關。從嚴職數配備,對照《規定》開展“拉網式”的全面摸底排查,做到情況清、底子明、方向準,不自行提高、不隨意降低,更不違反規定設置職級或超職數配備職級。從嚴晉升程序,進一步細化方案提出、民主推薦、民主測評、考察瞭解、公示、審批等每個關口的措施要求,細緻深入、公開透明,做到公平公正。從嚴加強監督,精準識別靠鍍金、混資歷等取巧行為,對於虛報瞞報等嚴重情況,要嚴肅追究當事人和責任人的責任,防止“帶病”晉升。

把好落實關。要細化激勵保障機制,不得違反規定提高或者降低職級待遇標準,尤其要讓工作年限長、貢獻大的“老黃牛”式公務員和踏實苦幹的基層公務員分享改革紅利,增強職業獲得感和自豪感。職級晉升不是論資排輩熬年頭,更不是搞“大鍋飯”“一刀切”的普惠政策,切莫讓其成為個別“等靠熬”公務員的“護身符”,要細化負面清單,開闢“下”和“出”的渠道,激發職級晉升的激勵效應,真正讓職級晉升成為激勵公務員幹事創業、擔當作為的“助推器”。

(作者單位:山東省昌邑市委組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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