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臺逾期要求出借人再續簽怎麼辦?

甜豆兒


我不知道你所說的平臺是不是指P2P.如果是的話,你可以看一下我的頭條號中的內容。

我們常說的P2P又稱網絡借貸,指個體和個體之間通過互聯網平臺實現的直接借貸。在此類投資中。我們通過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將錢借給其他個體。而你所說的平臺是指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他的本質是金融信息中介公司,作用是以互聯網為主要渠道,為借款人與出借人(即貸款人)實現直接借貸提供信息蒐集、信息公佈、資信評估、信息交互、借貸撮合等服務。

如果平臺逾期要求出借人再續簽,你要先看看他的資質是否齊全。

正規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要有三項資質:營業執照、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備案、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說起營業執照,大家有個誤區,往往認為有了營業執照就代表國家認可,可以放心投資。其實現階段,我國營業執照只是表明這些企業按規定進行了工商登記,至於可不可以經營,要看經營的項目需不需要審批,需要審批的經營項目要在拿到許可後才可以經營。還有營業執照的註冊資金是分為實繳和認繳的,有些機構註冊資金幾個億,其實一分錢也沒有實繳,這個也是國家允許的,但是我們通過國家企業信息系統可以輕鬆的查詢到相關信息,作為我們是否投資的參考,不要僅憑營業執照註冊資金就輕信企業資金雄厚的謊言。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備案不構成對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經營能力、合規程度、資信狀況的認可和評價。未按規定申請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的,不得開展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業務。

如果資質齊全,並且不存在《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中對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規定了“十三不準”的內容,例如自融、保本保息承諾、線下推介、放貸、拆期、代銷資管、基金、股權等行為,那麼你可以考慮繼續續簽,但是這個風險還是自己承擔,相當於你和借貸人達成了二次協議,這個平臺是不承擔責任的。

如果資質不全,並且存在《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中十三不準的問題,那麼平臺有責任,你的資金風險很大,你應該選擇民事訴訟或者報警處理。


不求無過但求無惑


不籤,只是緩兵之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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