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士和森林狼比賽最後的裁判報告出爐,爭議的點報告認為判罰無誤,你們怎麼看?

關於球的事


我從來不關注賽後的裁判報告,沒有任何意義!

勇士隊與森林狼隊的最後時刻杜蘭特的犯規,這個只是本賽季很多場比賽裁判爭議判罰的一個縮影。


為什麼我從來不關注賽後的裁判報告,原因如下:

  1. 這個對比賽結果起不到任何作用,即使確實影響了比賽走勢。
  2. 裁判報告是誰發佈的?NBA官方我不認為會出現“自己搬石頭砸自己腳”的局面出現,換言之不會主動承認錯誤,即使承認也能挑出比賽過程中對敗方有利的判罰去“平衡”這份報告!
  3. 昨天最後時刻的判罰,確實是“瞎吹”。直接導致勇士隊的失利。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如果你從判罰上,我覺得沒有任何問題:首先杜蘭特的“3+1”由於聯盟今年的“哈登法則”這種球確實可以不吹投籃犯規,然後出現的杜蘭特的拉拽犯規,由於罰球次數達到,所以唐斯罰球絕殺。但是問題是裁判你整場比賽的“判罰標準”並未秉承這種標準去執行,而且到了最後時刻“由球員本身去決定比賽”這個基本上NBA歷史以來不成文的規定和默契了,可是最後時刻這兩個吹罰顯然是過於“任性”了!本場比賽,裁判是MVP!
  4. NBA的比賽,競爭十分激烈,如果你用慢動作一幀一幀去回放的話,整場比賽會有N個犯規,可是如果都按照判罰規則去吹罰,那比賽觀賞性將全無,所以裁判的尺度和標準十分重要,觀眾來看比賽是來看喜愛的球員的,而不是裁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