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華庭物業違規收取外來車輛停車費

都市華庭物業違規收取外來車輛停車費

連日來,多名讀者陸續向本報投訴,都市華庭小區向外來車輛收取停車費,但是沒有得到任何部門的許可。

為了一探究竟,記者駕車從都市華庭小區西門進入。門口保安告訴記者,記者的車輛屬於外來車輛,超過半個小時要收取每小時3元的停車費。記者注意到,在西門口牆壁上也張貼著向外來車輛收取停車費的告知書,但是起始點為20分鐘。

在小區內停留40分鐘後,記者開車準備駛出小區,保安隨即向記者收取停車費。記者詢問其是否有有關部門的收費許可,以及收費停車場的相關資質,保安表示,好像沒有什麼手續,他只是按照物業公司的吩咐收費,具體情況一概不知。記者向其繳納了3元的停車費,並且索要了發票和物業負責人的聯繫方式。

1月3日,記者聯繫到了都市華庭物業公司的張經理。張經理明確向記者表示,向外來車輛收取停車費,並未取得任何主管部門的批准,只是物業公司自己的規定。至於業主們對此是何意見,張經理表示,此舉得到了業主委員會的許可和60%以上業主的同意,雖未取得全體業主的通過,但是物業公司的收費行為符合相關規定。

那麼,張經理的說法是否正確呢?記者從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瞭解到,專用停車場在滿足自身停車需要的前提下,可以向社會提供經營性停車服務,但是必須辦理相關手續。未辦理相關手續的,不得向車輛停放人收取任何費用。屬於業主共有的停車場向社會提供經營性停車服務,應當依法由全體業主共同決定。(新報記者楊佳)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