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調整
天然氣基準門站價格的通知
發改價格〔2019〕56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
根據天然氣增值稅率調整情況,決定相應調整天然氣基準門站價格。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根據增值稅稅率調整情況,決定自2019年4月1日起,調整各省(區、市)天然氣基準門站價格,具體見附件。
二、天然氣生產供應企業在與用戶協商確定具體價格時,要充分考慮增值稅率降低因素,將增值稅率降低的好處讓利於用戶。
三、請各地價格主管部門在安排天然氣銷售價格時,統籌考慮增值稅率降低因素,切實將增值稅改革的紅利全部讓利於用戶。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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